宏达新材(002211)8月31日晚间公告,由于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朱德洪于2015年6月17日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按照相关规定,重大资产重组进程暂停。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结果通知。鉴于以上情况,分众传媒决定行使其终止权,终止借壳宏达新材。各方签署了《终止协议》,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9月1日开市时起复牌。
宏达新材表示,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后,公司承诺在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之日起3个月内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但是由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朱德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收到调查结果通知,如果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存在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1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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