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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智障女孩8个月2次被性侵怀孕,未成年残障人士权益该如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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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智障女孩8个月2次被性侵怀孕,未成年残障人士权益该如何保护?

近日,广东12岁智障女孩8个月内两次遭性侵并怀孕事件引发社会关注。北京市京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范辰告诉界面新闻,依据法律规定,强奸未成年人和智障人士,都必须从重处罚。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文|李萱

近日,广东12岁智障女孩遭性侵并怀孕事件引发社会关注,该案也引起人们对未成年残障人士安全问题的关注。法律人士表示,强奸未成年人和智障人士,必须从重处罚。

据澎湃新闻报道,2019年11月16日,广东省信宜市遭性侵的12岁智障女孩小文已做完第二次流产手术,这是她8个月内第二次怀孕。据小文的小姨介绍,小文与同有智力障碍的父母生活,今年3月份小文也曾遭性侵怀孕。

其小姨说,她于2019年3月18日接到家人电话称,小文遭到五六个人性侵。当时警方根据小文的描述从村里带走五六人,与胚胎进行DNA样本对比,但未能找到吻合者。据悉案件至今未破,只有一80多岁老人承认,另一嫌疑人曾当面殴打女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四部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中指出,针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其中第六款,造成未成年被害人轻伤、怀孕、感染性病等后果的,更要依法从严惩处。

北京市京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范辰告诉界面新闻,依据法律规定,强奸未成年人和智障人士,都必须从重处罚。

“这类案子的难点在于,因被害人既是未成年人、又是智障儿童,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不能有效指证,造成取证困难,侦破困难。”范辰介绍。

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副秘书长田相夏认为,证据缺乏、没有保护现场是处理性侵案件的老大难问题。“孩子,特别是智障孩子对侵害行为的判断能力有限,不能理解这种行为的社会后果。出现这个问题后很多孩子不知道保护现场,第一时间保护证据,导致物证取证困难。”

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余超表示,侦查未成年人或智障少女被性侵害案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及时、全面收集固定证据。

“要及时对性侵害犯罪现场进行勘查,对未成年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进行人身检查,提取体液、毛发、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指甲内的残留物等生物样本,指纹、足迹、鞋印等痕迹,衣物、纽扣等物品;及时提取住宿登记表等书证,现场监控录像等视听资料;及时收集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和犯罪嫌疑人供述等证据。”余超说。

该案件持续引发关注,据新京报消息,11月16日,小文已做完第二次流产手术,胚胎交给法医,当地警方正加大案件侦查力度。广东茂名信宜市公安局11月16日发布警情通报敦促违法犯罪嫌疑人尽快投案自首。

另外,据信宜市政府通报,政府已争取到社会慈善资助意向,将协助女孩就读特殊学校。

实际上,近年来,智障未成年人遭性侵的案件已发生过多起。

中国法院网2015年8月报道,2015年农历二月初的一天中午,安徽省亳州年过六旬的被告人赵某某趁被害人张某(系1998年5月18日出生,案发时患有精神发育迟滞,无性防卫能力)家中无人之际,到张某家中,在明知被害人张某患有智障的情况下,仍然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同年4月6日早上六时许,被告人赵某某趁被害人张某家中无人之际,又欲对被害人张某实施强奸时,张某的母亲回到家中,发现被告人赵某某在其家中并质问赵某某,致使赵某某未能得逞。2015年8月,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宣判了该案,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某有期徒刑六年。

中新网2016年10月报道,2016年10月11日上午,安徽休宁县溪口镇一名未满18岁的女孩从2015年5月至今年1月份,先后遭到同村3人性侵并致怀孕,报案近半年,3名犯罪嫌疑人仍未被措施。休宁警方回应称,2016年4月26日,公安部门接到报案后立即介入调查,后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而案件在移送休宁县检察院审理后,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了不予批捕决定,犯罪嫌疑人目前已被变更为监视居住。经鉴定,结论为被害人智力为临界状态;被害人有部分性自我防卫能力。

此类案件频发,未成年残障人士权益该如何保护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社会工作学院副教授童小军表示,保护残障儿童,监护人必须尽到监护义务,家庭是儿童和智障人最重要的安全港湾。

但是此次事件中的被害女孩成长在一个特殊家庭,父母均有智力障碍。范辰认为,对于这样特殊家庭,应该让其他家属担任监护人。

《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等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第三十二条规定,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范辰表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范辰还认为,社会的机构应尽到责任,如儿童康复机构等等。此外,政府应加大对儿童及残疾人事业的投入,构筑安全防护的兜底保障。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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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智障女孩8个月2次被性侵怀孕,未成年残障人士权益该如何保护?

近日,广东12岁智障女孩8个月内两次遭性侵并怀孕事件引发社会关注。北京市京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范辰告诉界面新闻,依据法律规定,强奸未成年人和智障人士,都必须从重处罚。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文|李萱

近日,广东12岁智障女孩遭性侵并怀孕事件引发社会关注,该案也引起人们对未成年残障人士安全问题的关注。法律人士表示,强奸未成年人和智障人士,必须从重处罚。

据澎湃新闻报道,2019年11月16日,广东省信宜市遭性侵的12岁智障女孩小文已做完第二次流产手术,这是她8个月内第二次怀孕。据小文的小姨介绍,小文与同有智力障碍的父母生活,今年3月份小文也曾遭性侵怀孕。

其小姨说,她于2019年3月18日接到家人电话称,小文遭到五六个人性侵。当时警方根据小文的描述从村里带走五六人,与胚胎进行DNA样本对比,但未能找到吻合者。据悉案件至今未破,只有一80多岁老人承认,另一嫌疑人曾当面殴打女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四部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中指出,针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其中第六款,造成未成年被害人轻伤、怀孕、感染性病等后果的,更要依法从严惩处。

北京市京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范辰告诉界面新闻,依据法律规定,强奸未成年人和智障人士,都必须从重处罚。

“这类案子的难点在于,因被害人既是未成年人、又是智障儿童,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不能有效指证,造成取证困难,侦破困难。”范辰介绍。

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副秘书长田相夏认为,证据缺乏、没有保护现场是处理性侵案件的老大难问题。“孩子,特别是智障孩子对侵害行为的判断能力有限,不能理解这种行为的社会后果。出现这个问题后很多孩子不知道保护现场,第一时间保护证据,导致物证取证困难。”

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余超表示,侦查未成年人或智障少女被性侵害案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及时、全面收集固定证据。

“要及时对性侵害犯罪现场进行勘查,对未成年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进行人身检查,提取体液、毛发、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指甲内的残留物等生物样本,指纹、足迹、鞋印等痕迹,衣物、纽扣等物品;及时提取住宿登记表等书证,现场监控录像等视听资料;及时收集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和犯罪嫌疑人供述等证据。”余超说。

该案件持续引发关注,据新京报消息,11月16日,小文已做完第二次流产手术,胚胎交给法医,当地警方正加大案件侦查力度。广东茂名信宜市公安局11月16日发布警情通报敦促违法犯罪嫌疑人尽快投案自首。

另外,据信宜市政府通报,政府已争取到社会慈善资助意向,将协助女孩就读特殊学校。

实际上,近年来,智障未成年人遭性侵的案件已发生过多起。

中国法院网2015年8月报道,2015年农历二月初的一天中午,安徽省亳州年过六旬的被告人赵某某趁被害人张某(系1998年5月18日出生,案发时患有精神发育迟滞,无性防卫能力)家中无人之际,到张某家中,在明知被害人张某患有智障的情况下,仍然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同年4月6日早上六时许,被告人赵某某趁被害人张某家中无人之际,又欲对被害人张某实施强奸时,张某的母亲回到家中,发现被告人赵某某在其家中并质问赵某某,致使赵某某未能得逞。2015年8月,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宣判了该案,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某有期徒刑六年。

中新网2016年10月报道,2016年10月11日上午,安徽休宁县溪口镇一名未满18岁的女孩从2015年5月至今年1月份,先后遭到同村3人性侵并致怀孕,报案近半年,3名犯罪嫌疑人仍未被措施。休宁警方回应称,2016年4月26日,公安部门接到报案后立即介入调查,后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而案件在移送休宁县检察院审理后,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了不予批捕决定,犯罪嫌疑人目前已被变更为监视居住。经鉴定,结论为被害人智力为临界状态;被害人有部分性自我防卫能力。

此类案件频发,未成年残障人士权益该如何保护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社会工作学院副教授童小军表示,保护残障儿童,监护人必须尽到监护义务,家庭是儿童和智障人最重要的安全港湾。

但是此次事件中的被害女孩成长在一个特殊家庭,父母均有智力障碍。范辰认为,对于这样特殊家庭,应该让其他家属担任监护人。

《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等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第三十二条规定,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范辰表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范辰还认为,社会的机构应尽到责任,如儿童康复机构等等。此外,政府应加大对儿童及残疾人事业的投入,构筑安全防护的兜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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