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一男子持刀伤人,自首称认错人

资料图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四川省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通报,11月21日8时许,肖某(男、55岁、东坡区人)持刀在大北街425号将王某(男、56岁、东坡区人)眼皮和脸颊刺伤。其后,嫌疑人肖某到紫竹派出所投案自首,已移交苏祠派出所。经苏祠派出所初查:肖某与周某存在经济纠纷,今日误将王某认成周某,故误伤王某。现王某已送医治疗,无生命危险。目前,案侦工作正在进行中,请大家勿信谣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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