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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成局:15国缔约意愿为何这样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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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成局:15国缔约意愿为何这样强烈

RCEP是一个全面的、现代的、高质量的以及互利互惠的自贸协定。

文|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讲师  薛志华

责编|马蓉蓉

11月4日上午,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22次东盟与中日韩(10+3)领导人会议上宣布,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15个成员国(印度选择暂不签署)已结束全部文本谈判以及实质上所有市场准入谈判。这标志着历时8年的RCEP的正式签署只是时间问题。

RCEP是由东盟十国于2011年发起,成员包括东盟十国、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印度。RCEP涵盖47.4%的全球人口,32.2%的全球GDP,29.1%的全球贸易以及32.5%的全球投资,是当前亚洲地区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 

RCEP意味着什么 

RCEP是一个全面的、现代的、高质量的以及互利互惠的自贸协定。RCEP有20个章节,包括自贸协定基本的特征、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准入以及相应的规则,具体涉及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竞争政策、政府采购、中小企业等领域。

RCEP在货物贸易方面,整个开放水平达到90%以上,比世界贸易组织各国的开放水平要高得多。在投资方面,用负面清单的方式进行投资准入谈判,开放程度更高。RCEP并非严格意义上的自由贸易区,而是一个将各国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进行整合的框架性协定,各国可以根据双边贸易关系的特殊性厘定彼此的关税减免幅度。

RCEP的达成顺应了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遏制贸易保护主义的时代大潮,RCEP达成有助于刺激RCEP国家的对外贸易,提振2018年以来的疲软经济。同时,RCEP国家中不乏对外依存度极高的国家,如东盟十国、日本、韩国等。促进区域贸易自由化有助于这些国家打开市场,同时外资的进入也有利于经济的提振和投资的增长。

RCEP的达成可以提供建立更加开放包容经贸合作关系的经验。由于东亚地区复杂的历史政治因素,RCEP达成的框架性协议给全球自贸协议的弹性、灵活性提供了较好的典范,有助于全球经贸治理规则向多元化、包容性革新。

RCEP的达成也有助于应对亚太地区综合复杂的自贸协定产生的“意大利面条碗”效应(在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和区域贸易协定,统称特惠贸易协议下,各个协议的不同的优惠待遇和原产地规则就像碗里的意大利面条,一根根地绞在一起,剪不断,理还乱)加强亚太区域内经济联合的凝聚力、增强地区稳定性,最终推动亚太区域经济合作向纵深发展。 

RCEP与TPP、CPTPP的“交锋” 

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是由美国主导的,以高标准为特色的21世纪自由贸易协议。TPP一方面要求缔约方完全免除关税;另一方面在最终文本中增加了劳工和环境、知识产权、政府采购、市场准入、国有企业限制中小企业、电子商务、竞争政策等议题,明显具有确立全球FTA新标准的倾向。因此,TPP又被称为“经济北约”,其意图在于通过经济规则的高标准限制一些国家经济发展的空间。

特朗普当选美国总统后,奉行“美国优先”的战略,在贸易上采取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于2017年正式退出TPP协议。美国的退出并未导致TPP的“中止”,而是在日本的主导下,在2018年达成了新的CPTPP协议(全面且先进的跨太平伙伴关系协定)。

CPTPP的货物贸易自由化率高达95%以上,相较于传统贸易规则,CPTPP不仅大幅度削减阻碍贸易投资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还将自由贸易政策推进到边界线以内。此举不仅回应了国际生产网络对国际经贸规则变革的需求,也完成了WTO贸易规则无法做到的规则革新。

在CPTPP签署生效的背景之下,RCEP的各缔约方均调整了谈判策略,以期加速RCEP的谈判进程。日本一改警惕他国掌握区域一体化主导权,以高水平自由化牵制RCEP进程的传统思维,力求借助参加CPTPP、RCEP贸易集团的身份优势,确立在亚太贸易体系重构中的主导地位。

面对CPTPP和中美贸易战的挑战以及国内经济下行的压力,一些国家也逐步通过促进区域经济深度一体化为经济发展提供缓冲。东盟鉴于部分成员国率先加入CPTPP,出于防范东盟经济共同体被瓦解的风险,东盟也有加快RECP达成的现实需求。必须要说明的是,来自于TPP、CPTPP的外部压力,固然加速了RCEP的达成,但是各缔约方的国家利益考量、缔约意愿强烈才是RCEP得以达成的关键因素。

TPP和CPTPP包含私有化、完全零关税等严苛的贸易条款,旨在打造一个横跨亚太的经济生态圈,带有政治色彩。相比于TPP、CPTPP,RCEP是建立在经贸关系考量基础上的区域经济合作协定,不涉及政治利益和政治条款。

RCEP的条款是建立在成员国两两之间的FTA之上的经济贸易合作协定,经济合作的色彩更浓。RCEP并不是为了取代WTO多边贸易体制的核心地位。以WTO代表的多边贸易体制仍是全球贸易规则的主渠道,区域贸易自由化是其有益补充,两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以合作实践引领规则的具体化发展 

RCEP作为一个区域性的经济制度安排,目的在于实现区域经济深度一体化、促进缔约方经济发展。为了实现前述目标,RCEP规则的设计和落实必须考量两个基本现实:一是大多数成员是发展中经济体,既需要市场开放,也需要改善综合经济发展环境。

无视缔约方经济发展水平差异,盲目追求高标准、零关税和完全市场开放,不仅对于缔约方经济无益,也不利于区域经济的稳定。以北美自贸区为例,墨西哥由于贸易放开导致商品和服务大量从美国、加拿大进口而消耗大量外汇储备,这致使墨西哥政府宣布比索贬值,金融体系濒临崩溃边缘,这一结果不仅波及墨西哥国内,对美国、加拿大经济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印度在最后一刻放弃签署RCEP,导致RCEP成员国从16个下降到15个,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印度考虑到与其他缔约方之间的贸易顺差,担心在放开关税后,印度国内市场和国内企业受到冲击。

因此,RCEP需要以互利互惠为原则,充分考虑成员国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特性,对于老挝、缅甸、柬埔寨最不发达国家作出过渡期的安排,让他们能够更好地融入到区域经济一体化。

二是经贸规则适用采取“一刀切”还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外界往往将完全的市场开放、实现三零标准(零关税、零壁垒、零补贴)视为高质量贸易安排的评价标准。然而区域内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各异,国内产业状况、法律体系千差万别,“一刀切”的统一规则标准不仅不利于各国经济保持稳定,也使得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目标难以实现。

因此,RCEP在尊重各缔约方差异和特殊性的基础上,在规则上应作出差别安排,以合作实践引领规则的具体化发展。

中国始终是RCEP谈判的积极推动者。在RCEP数年谈判过程中,中国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2019年8月,RCEP部长级会议在北京举行。这是在RCEP谈判关键阶段举办的一次重要会议,促成谈判取得了重要进展。在会上,中国会同各方把强烈的政治意愿转化为推进谈判的积极行动。

同时中国提出在市场准入上展现出更大的灵活性,在规则谈判上尽量求同存异,通过先期成果引领后续谈判进程等建议,努力发挥“促谈、促合、促成”的作用,为谈判达成贡献了积极力量。

作为RCEP缔约方中最大的经济体,中国无疑将从RCEP中受益。RCEP对原有各个“10+1”自贸协定进行升级,将形成区域内统一的规则体系,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都会减少,有助于区域内进出口企业降低经营成本,减少不确定风险,促进区域内各要素流动。同时RCEP的达成是中国参与区域贸易规则制定、完善全球经济治理的重要尝试。RCEP的规则制度将对于其他区域经贸规则的制定产生引领作用,为中国践行发展理念提供新的平台。

RCEP谈判的达成再一次印证了中国始终是开放型世界经济的坚定支持者。RCEP达成有望使域内各国通过不断扩大贸易投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随着中国开放进程的加速推进,也有利于区域国家对接不断扩大升级的中国市场。RECP并不是中国主导的“经济集团”,不具有政治色彩,而是各方秉承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精神为区域经济发展勾勒的经济蓝图。

尽管印度暂不签署RECP,但是保持开放包容特性的RECP随时欢迎印度回归,也对其他国家加入保持开放态度。展望未来,一个更加团结自强、包容开放的亚洲,将为促进地区和世界经济发展带来持久动力,为全球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健康发展打造成功典范。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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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成局:15国缔约意愿为何这样强烈

RCEP是一个全面的、现代的、高质量的以及互利互惠的自贸协定。

文|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讲师  薛志华

责编|马蓉蓉

11月4日上午,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22次东盟与中日韩(10+3)领导人会议上宣布,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15个成员国(印度选择暂不签署)已结束全部文本谈判以及实质上所有市场准入谈判。这标志着历时8年的RCEP的正式签署只是时间问题。

RCEP是由东盟十国于2011年发起,成员包括东盟十国、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印度。RCEP涵盖47.4%的全球人口,32.2%的全球GDP,29.1%的全球贸易以及32.5%的全球投资,是当前亚洲地区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 

RCEP意味着什么 

RCEP是一个全面的、现代的、高质量的以及互利互惠的自贸协定。RCEP有20个章节,包括自贸协定基本的特征、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准入以及相应的规则,具体涉及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竞争政策、政府采购、中小企业等领域。

RCEP在货物贸易方面,整个开放水平达到90%以上,比世界贸易组织各国的开放水平要高得多。在投资方面,用负面清单的方式进行投资准入谈判,开放程度更高。RCEP并非严格意义上的自由贸易区,而是一个将各国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进行整合的框架性协定,各国可以根据双边贸易关系的特殊性厘定彼此的关税减免幅度。

RCEP的达成顺应了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遏制贸易保护主义的时代大潮,RCEP达成有助于刺激RCEP国家的对外贸易,提振2018年以来的疲软经济。同时,RCEP国家中不乏对外依存度极高的国家,如东盟十国、日本、韩国等。促进区域贸易自由化有助于这些国家打开市场,同时外资的进入也有利于经济的提振和投资的增长。

RCEP的达成可以提供建立更加开放包容经贸合作关系的经验。由于东亚地区复杂的历史政治因素,RCEP达成的框架性协议给全球自贸协议的弹性、灵活性提供了较好的典范,有助于全球经贸治理规则向多元化、包容性革新。

RCEP的达成也有助于应对亚太地区综合复杂的自贸协定产生的“意大利面条碗”效应(在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和区域贸易协定,统称特惠贸易协议下,各个协议的不同的优惠待遇和原产地规则就像碗里的意大利面条,一根根地绞在一起,剪不断,理还乱)加强亚太区域内经济联合的凝聚力、增强地区稳定性,最终推动亚太区域经济合作向纵深发展。 

RCEP与TPP、CPTPP的“交锋” 

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是由美国主导的,以高标准为特色的21世纪自由贸易协议。TPP一方面要求缔约方完全免除关税;另一方面在最终文本中增加了劳工和环境、知识产权、政府采购、市场准入、国有企业限制中小企业、电子商务、竞争政策等议题,明显具有确立全球FTA新标准的倾向。因此,TPP又被称为“经济北约”,其意图在于通过经济规则的高标准限制一些国家经济发展的空间。

特朗普当选美国总统后,奉行“美国优先”的战略,在贸易上采取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于2017年正式退出TPP协议。美国的退出并未导致TPP的“中止”,而是在日本的主导下,在2018年达成了新的CPTPP协议(全面且先进的跨太平伙伴关系协定)。

CPTPP的货物贸易自由化率高达95%以上,相较于传统贸易规则,CPTPP不仅大幅度削减阻碍贸易投资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还将自由贸易政策推进到边界线以内。此举不仅回应了国际生产网络对国际经贸规则变革的需求,也完成了WTO贸易规则无法做到的规则革新。

在CPTPP签署生效的背景之下,RCEP的各缔约方均调整了谈判策略,以期加速RCEP的谈判进程。日本一改警惕他国掌握区域一体化主导权,以高水平自由化牵制RCEP进程的传统思维,力求借助参加CPTPP、RCEP贸易集团的身份优势,确立在亚太贸易体系重构中的主导地位。

面对CPTPP和中美贸易战的挑战以及国内经济下行的压力,一些国家也逐步通过促进区域经济深度一体化为经济发展提供缓冲。东盟鉴于部分成员国率先加入CPTPP,出于防范东盟经济共同体被瓦解的风险,东盟也有加快RECP达成的现实需求。必须要说明的是,来自于TPP、CPTPP的外部压力,固然加速了RCEP的达成,但是各缔约方的国家利益考量、缔约意愿强烈才是RCEP得以达成的关键因素。

TPP和CPTPP包含私有化、完全零关税等严苛的贸易条款,旨在打造一个横跨亚太的经济生态圈,带有政治色彩。相比于TPP、CPTPP,RCEP是建立在经贸关系考量基础上的区域经济合作协定,不涉及政治利益和政治条款。

RCEP的条款是建立在成员国两两之间的FTA之上的经济贸易合作协定,经济合作的色彩更浓。RCEP并不是为了取代WTO多边贸易体制的核心地位。以WTO代表的多边贸易体制仍是全球贸易规则的主渠道,区域贸易自由化是其有益补充,两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以合作实践引领规则的具体化发展 

RCEP作为一个区域性的经济制度安排,目的在于实现区域经济深度一体化、促进缔约方经济发展。为了实现前述目标,RCEP规则的设计和落实必须考量两个基本现实:一是大多数成员是发展中经济体,既需要市场开放,也需要改善综合经济发展环境。

无视缔约方经济发展水平差异,盲目追求高标准、零关税和完全市场开放,不仅对于缔约方经济无益,也不利于区域经济的稳定。以北美自贸区为例,墨西哥由于贸易放开导致商品和服务大量从美国、加拿大进口而消耗大量外汇储备,这致使墨西哥政府宣布比索贬值,金融体系濒临崩溃边缘,这一结果不仅波及墨西哥国内,对美国、加拿大经济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印度在最后一刻放弃签署RCEP,导致RCEP成员国从16个下降到15个,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印度考虑到与其他缔约方之间的贸易顺差,担心在放开关税后,印度国内市场和国内企业受到冲击。

因此,RCEP需要以互利互惠为原则,充分考虑成员国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特性,对于老挝、缅甸、柬埔寨最不发达国家作出过渡期的安排,让他们能够更好地融入到区域经济一体化。

二是经贸规则适用采取“一刀切”还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外界往往将完全的市场开放、实现三零标准(零关税、零壁垒、零补贴)视为高质量贸易安排的评价标准。然而区域内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各异,国内产业状况、法律体系千差万别,“一刀切”的统一规则标准不仅不利于各国经济保持稳定,也使得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目标难以实现。

因此,RCEP在尊重各缔约方差异和特殊性的基础上,在规则上应作出差别安排,以合作实践引领规则的具体化发展。

中国始终是RCEP谈判的积极推动者。在RCEP数年谈判过程中,中国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2019年8月,RCEP部长级会议在北京举行。这是在RCEP谈判关键阶段举办的一次重要会议,促成谈判取得了重要进展。在会上,中国会同各方把强烈的政治意愿转化为推进谈判的积极行动。

同时中国提出在市场准入上展现出更大的灵活性,在规则谈判上尽量求同存异,通过先期成果引领后续谈判进程等建议,努力发挥“促谈、促合、促成”的作用,为谈判达成贡献了积极力量。

作为RCEP缔约方中最大的经济体,中国无疑将从RCEP中受益。RCEP对原有各个“10+1”自贸协定进行升级,将形成区域内统一的规则体系,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都会减少,有助于区域内进出口企业降低经营成本,减少不确定风险,促进区域内各要素流动。同时RCEP的达成是中国参与区域贸易规则制定、完善全球经济治理的重要尝试。RCEP的规则制度将对于其他区域经贸规则的制定产生引领作用,为中国践行发展理念提供新的平台。

RCEP谈判的达成再一次印证了中国始终是开放型世界经济的坚定支持者。RCEP达成有望使域内各国通过不断扩大贸易投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随着中国开放进程的加速推进,也有利于区域国家对接不断扩大升级的中国市场。RECP并不是中国主导的“经济集团”,不具有政治色彩,而是各方秉承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精神为区域经济发展勾勒的经济蓝图。

尽管印度暂不签署RECP,但是保持开放包容特性的RECP随时欢迎印度回归,也对其他国家加入保持开放态度。展望未来,一个更加团结自强、包容开放的亚洲,将为促进地区和世界经济发展带来持久动力,为全球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健康发展打造成功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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