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各地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治理

界面四川日前从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自《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治理的紧急通知》和《关于从严从细从实抓好煤矿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印发后,全省各产煤市(州)、县(市、区)立即行动起来,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治理工作。10月23日至11月21日,全省各级煤矿安全监察监管部门共检查133矿次,发现一般安全隐患1224条,停止全矿作业37矿次,停止采掘工作面76个,停止使用设备12台(套),处以经济罚款306.38万元,暂扣安证34矿次。

据悉,《通知》发出后,得到了各地应急管理系统积极响应。雅安市形成合力,对全市煤矿隐患集中治理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市安办及产煤县(区)均制定了煤矿分阶段隐患集中治理工作方案。据了解,截止11月17日该市辖区内18处动工煤矿自查隐患320条,专项审查煤矿4家,查出隐患41条,共查出361条安全生产隐患,限期整改2处,自行停产整改2处,其余14家煤矿正在开展专项治理审查。

广元市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对全市启动矿井(生产矿井和隐患整改矿井)立即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治理。所有产煤县、区均按规定印发工作方案,并按时限要求上报。截至目前,全市开展了隐患集中治理自查工作的煤矿19家(生产16家、整改3家),目前自查自改已全面完成。

凉山州印发《凉山州煤矿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治理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煤矿企业收到方案即日起开展安全隐患专项自查自纠,职能部门随机开展“打非治违”活动,州、县安办12月初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专项审查及督查检查。

宜宾市立即启动了全市煤矿安全隐患集中治理专项检查,制定并印发了《宜宾市煤矿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落实专人每天调度收集各产煤县(区)工作推进情况,切实要求将安全发展理念真正落实到行动上,将红线意识真正落实到责任机制上,将底线思维真正落实到监管执法上。截止目前,全市已检查煤矿8处,发现隐患问题68条,责令停止采掘作业或停止局部采掘作业6处,责令停止使用设备9台套,暂扣安证2个,立案调查5矿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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