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

房产分不分得走、彩礼能不能退,这些都不懂你还敢结婚?

扫一扫下载界面新闻APP

房产分不分得走、彩礼能不能退,这些都不懂你还敢结婚?

做好婚前风险防范,保障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最好的方法便是签署婚前协议。

图片来源:顾问云

作者:时贰闫

最近一段时间,离婚成为了社会热点话题。从下周回国的贾跃亭离婚,到李国庆俞渝夫妻互怼,让我们看到了婚姻中百态。

婚姻究竟是什么?从社会角度来讲,是一个家庭关系的组建,是一份爱情升华的见证。但从法律角度来讲,婚姻是夫妻这一法律关系的形成与认定,其将赋予相爱两个人《婚姻法》的保护与约束。

结婚之后,往后余生,《婚姻法》相伴。

婚姻过程中会涉及哪些法律风险,我们又该如何预防应对呢?下面让我们,以实务案件为例,一同探究婚姻法律风险防范。

案例一:共还房贷,房价飞涨,离婚怎么分?

李华(女)与王刚(男)是一对恩爱的小情侣,李华是杭州本地人,而王刚是外地人。两人在谈了三年的恋爱后,准备结婚。这时女方父母要求,男方必须要买房才会把女儿嫁给他。但由于男方家庭背景一般,没有办法全款买房,只能选择按揭买房。于是王刚付了首付款,购买了一套位于杭州萧山的房子,并将房产登记在自己的名下。而后王刚与李华结婚,双方结婚后一同还银行贷款。七年后,该房产贷款全部还清,房价也从原来的五千块,涨到了三万块。

但是,王刚与李华却遭遇婚姻的七年之痒,提出了离婚请求。

那么,请问这套夫妻共同还款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答: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对于另一方的补偿标准:一方婚前购置房产,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及相应增值部分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婚后共同还贷款÷房屋总价款(房价款+总利息款)×房屋现值。

假设首付100万,婚后还款200万,房屋现值500万,那么夫妻共同财产是多少呢?

200÷300x500=333万  333万÷2=166万

那么,婚前房产如何置办才能保证是自己婚前个人财产呢?

这里要分为两种情况来看:

情况一:非按揭方式

A.要在结婚前付清与房产相关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购房款、房产税、公共维修基金等房产相关的各项费用

B.要在婚前将产权证办理妥当,且产权证登记产权人只有自己一方。

C.涉及房产的其他费用,比如家具、装修等,需要婚后支付的,要以自己婚前个人存款账户支付,不要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同时要注意的是,最好以银行转账形式或其他可留存证据形式进行支付,避免后续纠纷时出现举证不能风险。

情况二:按揭方式

领结婚证之前,完成房屋买卖合同和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签订,并在领证前支付首付款,装修完房产。婚后按揭贷款使用自己婚前个人财产进行支付。

案例二:男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女方分得到房子吗?

男方和女方结婚不久准备要买婚房,但小两口刚出来工作,储蓄不多,工资也不高,无力独立承担高额的购房费用。为了减轻子女的负担,男方父母同意分担房款大部分,剩余的货款则由男女双方共同承担,并且房产登记在他们双方名下。

婚后,男女双方由于性格不合,争吵不断,特别是小孩出生后,因为照顾孩子的问题上,女方经常和男方父母发生矛盾,女方更是屡屡提出离婚并且要分房的要求。

那么,双方一旦离婚,当初二老为购房所出的钱还能要回来吗?钱要不回来的话,房子会如何分?

答:如果男方父母无法举证证明出资款是借款,也无法证明当初出资仅仅是赠与儿子个人的,那么他们的出资很可能会被认定对男女双方的赠与,房产作为男女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处理。

这个案例中涉及的问题是,父母出钱支持购房行为的法律性质认定。是属于借款行为还是赠与行为?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也就意味着,若父母出资行为未明确约定为借款行为,一般被视为对子女的赠与行为。同时,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是赠与自己孩子一方的情况,将被视为对双方的赠与。所以,父母出钱买房行为看似简单,但实则暗藏玄机。

那么,问题来了,父母给自己孩子买房,该如何防止未来因子女离婚,导致房产被子女另一半分走呢?

这里同样分两种情况:

一、婚前给子女买房,在婚前付清所有房款(注:购房款从父母银行账户出,不要先给子女,再由子女去买),并拿到产权证。

同时为了防止子女被爱情冲昏头脑,可以在产权证上写自己和子女两份名字,并可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划分买房人份额,比如子女占70%,父母占30%。也就意味着子女与父母共同所有该房产,那么未来子女想要处分该房产,比如:出售、抵押等行为,必须征得共同共有人父母的同意,否则将无法处分该房产。

二、婚后给子女买房,让子女打借条,明确约定是父母双方的借款。或者写书面的赠与协议,明确表示该笔资金是赠与给自己子女一方的,非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案例三:彩礼都给了,女方悔婚,彩礼还要的回来吗?

王强是一位浙江富商,其有一子王小小。父子二人靠做建筑积累了巨额财富,但由于王小小一心扑在事业上,导致其三十好几还未结婚。因为儿子的婚事问题,让王强非常后疼。而后,经朋友撮合介绍,儿子王小小认识了一个刚毕业的女研究生刘小花,两人一见钟情,感情迅速升温。王强催促着儿子王小小抓紧领证,但这时刘小花父母提出,要按照家乡规矩来,先订婚在结婚,而订婚时要给彩礼,礼金要万紫千红(1万张5元钞票,加1000张百元钞票,一片50元的钞票),总计15万元。王强便按照规矩给了女方家人15万现金。而后两家人办了热闹的订婚酒席。但万万没想到的是,订婚酒席结束不久,刘小花就和儿子分了手。

那么,请问这时候王强前期支付的15万彩礼能不能要回来呢?

答:可以的,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彩礼问题,是婚前需要格外注意的法律问题之一。目前各地彩礼金额水涨船高,动辄几十万起步。而支付彩礼时,往往双方尚未领取结婚证,婚姻法律关系尚未缔结,因此实践中毁约情况频出。

那么,作为支付彩礼的一方,一定要注意这一风险。虽然案例中最终法律裁判认定,女方要退还相关彩礼。但这里存在一个非常重要的风险,比如男方支付彩礼全部以现金形式,未留存相关证据。那么,女方以未收到现金为由,不承认彩礼事实,男方将面临举证不能的风险。所以,在支付彩礼时,尽可能以银行转账形式。若以现金支付,要留存相关支付证据,避免竹篮打水一场空,赔了夫人又折兵。

婚前财产协议是婚前风险防范的最好方式

结合以上三个案例,我们不禁想问,该如何做好婚前风险防范,尤其是如何保障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呢?

答案便是——签订婚前财产协议。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可能提到婚前财产协会,很多人都是拒绝的态度。觉得结婚前签个协议,会破坏感情。但殊不知,签了婚前协议才是对彼此的保障。以小马奔腾“遗孀”负债案为例,若在婚前财产协议中,有对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有明确约定,或许作为遗孀的金燕就不会背上两亿元对赌债务。

所以,婚前财产协议,具有两方面法律作用:

一、在婚姻关系正常存续期内,婚前财产协议明确了夫妻双方个人财产范围,避免出现混同问题。同时就婚姻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明确约定,避免“一人犯错,两人背债”的风险。

二、在婚姻关系无法存续,需要面临离婚财产分割时,可根据婚前协议的约定,进行夫妻财产的分割,以改变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比如,在婚前财产协议中约定,一旦某一方出现出轨行为导致离婚,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受害一方分割比例为80%,另一方为20%。再比如提前对婚姻中房产、抚养权等问题进行约定,避免后续陷入漫长的撕逼过程。

所以,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对于保障婚姻安全是一件非常必要的事情。尤其是对于高净值客户来说,其涉及的婚前财产种类复杂、金额巨大,一旦不幸看走了眼,选错了人,将面临巨大的财产损失,所以急需做好风险的提前预防。

因此,面对婚前法律风险,作为将走入婚姻大门的人们,要做好如下准备:

一、梳理好自己婚前个人财产,了解自身财产情况;二、保持理性的头脑,好好了解自己的另一半;三、对婚后风险要有初步认识,比如:婚后购房问题、公司股权问题、债权债务问题等;四、明确风险,制定针对性的方案,签署婚前财产协议;五、咨询专业律师,完善协议文本,签订书面协议,迎接人生下一个旅程。

结语

有人说,婚姻是浪漫的;有人说,婚姻是可怕的;有人说,婚姻是他们这辈子最幸福的事情;有人说,婚姻是他们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等等。

婚前阶段,或许是婚姻中最为冲动的阶段。这一阶段的人们,在享受着爱情甜蜜的同时,对未来婚姻生活充满了憧憬。但正是这份浪漫与甜蜜,让人们选择性忽视了婚姻中的风险。所以,要保障自己婚姻的安全与稳定,第一步要做好婚前风险的预防与应对。

未来婚姻路漫漫,走好第一步很关键。

来源:顾问云

原标题:房产分不分得走、彩礼能不能退,这些都不懂你还敢结婚?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

下载界面新闻

微信公众号

微博

房产分不分得走、彩礼能不能退,这些都不懂你还敢结婚?

做好婚前风险防范,保障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最好的方法便是签署婚前协议。

图片来源:顾问云

作者:时贰闫

最近一段时间,离婚成为了社会热点话题。从下周回国的贾跃亭离婚,到李国庆俞渝夫妻互怼,让我们看到了婚姻中百态。

婚姻究竟是什么?从社会角度来讲,是一个家庭关系的组建,是一份爱情升华的见证。但从法律角度来讲,婚姻是夫妻这一法律关系的形成与认定,其将赋予相爱两个人《婚姻法》的保护与约束。

结婚之后,往后余生,《婚姻法》相伴。

婚姻过程中会涉及哪些法律风险,我们又该如何预防应对呢?下面让我们,以实务案件为例,一同探究婚姻法律风险防范。

案例一:共还房贷,房价飞涨,离婚怎么分?

李华(女)与王刚(男)是一对恩爱的小情侣,李华是杭州本地人,而王刚是外地人。两人在谈了三年的恋爱后,准备结婚。这时女方父母要求,男方必须要买房才会把女儿嫁给他。但由于男方家庭背景一般,没有办法全款买房,只能选择按揭买房。于是王刚付了首付款,购买了一套位于杭州萧山的房子,并将房产登记在自己的名下。而后王刚与李华结婚,双方结婚后一同还银行贷款。七年后,该房产贷款全部还清,房价也从原来的五千块,涨到了三万块。

但是,王刚与李华却遭遇婚姻的七年之痒,提出了离婚请求。

那么,请问这套夫妻共同还款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答: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对于另一方的补偿标准:一方婚前购置房产,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及相应增值部分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婚后共同还贷款÷房屋总价款(房价款+总利息款)×房屋现值。

假设首付100万,婚后还款200万,房屋现值500万,那么夫妻共同财产是多少呢?

200÷300x500=333万  333万÷2=166万

那么,婚前房产如何置办才能保证是自己婚前个人财产呢?

这里要分为两种情况来看:

情况一:非按揭方式

A.要在结婚前付清与房产相关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购房款、房产税、公共维修基金等房产相关的各项费用

B.要在婚前将产权证办理妥当,且产权证登记产权人只有自己一方。

C.涉及房产的其他费用,比如家具、装修等,需要婚后支付的,要以自己婚前个人存款账户支付,不要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同时要注意的是,最好以银行转账形式或其他可留存证据形式进行支付,避免后续纠纷时出现举证不能风险。

情况二:按揭方式

领结婚证之前,完成房屋买卖合同和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签订,并在领证前支付首付款,装修完房产。婚后按揭贷款使用自己婚前个人财产进行支付。

案例二:男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女方分得到房子吗?

男方和女方结婚不久准备要买婚房,但小两口刚出来工作,储蓄不多,工资也不高,无力独立承担高额的购房费用。为了减轻子女的负担,男方父母同意分担房款大部分,剩余的货款则由男女双方共同承担,并且房产登记在他们双方名下。

婚后,男女双方由于性格不合,争吵不断,特别是小孩出生后,因为照顾孩子的问题上,女方经常和男方父母发生矛盾,女方更是屡屡提出离婚并且要分房的要求。

那么,双方一旦离婚,当初二老为购房所出的钱还能要回来吗?钱要不回来的话,房子会如何分?

答:如果男方父母无法举证证明出资款是借款,也无法证明当初出资仅仅是赠与儿子个人的,那么他们的出资很可能会被认定对男女双方的赠与,房产作为男女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处理。

这个案例中涉及的问题是,父母出钱支持购房行为的法律性质认定。是属于借款行为还是赠与行为?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也就意味着,若父母出资行为未明确约定为借款行为,一般被视为对子女的赠与行为。同时,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是赠与自己孩子一方的情况,将被视为对双方的赠与。所以,父母出钱买房行为看似简单,但实则暗藏玄机。

那么,问题来了,父母给自己孩子买房,该如何防止未来因子女离婚,导致房产被子女另一半分走呢?

这里同样分两种情况:

一、婚前给子女买房,在婚前付清所有房款(注:购房款从父母银行账户出,不要先给子女,再由子女去买),并拿到产权证。

同时为了防止子女被爱情冲昏头脑,可以在产权证上写自己和子女两份名字,并可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划分买房人份额,比如子女占70%,父母占30%。也就意味着子女与父母共同所有该房产,那么未来子女想要处分该房产,比如:出售、抵押等行为,必须征得共同共有人父母的同意,否则将无法处分该房产。

二、婚后给子女买房,让子女打借条,明确约定是父母双方的借款。或者写书面的赠与协议,明确表示该笔资金是赠与给自己子女一方的,非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案例三:彩礼都给了,女方悔婚,彩礼还要的回来吗?

王强是一位浙江富商,其有一子王小小。父子二人靠做建筑积累了巨额财富,但由于王小小一心扑在事业上,导致其三十好几还未结婚。因为儿子的婚事问题,让王强非常后疼。而后,经朋友撮合介绍,儿子王小小认识了一个刚毕业的女研究生刘小花,两人一见钟情,感情迅速升温。王强催促着儿子王小小抓紧领证,但这时刘小花父母提出,要按照家乡规矩来,先订婚在结婚,而订婚时要给彩礼,礼金要万紫千红(1万张5元钞票,加1000张百元钞票,一片50元的钞票),总计15万元。王强便按照规矩给了女方家人15万现金。而后两家人办了热闹的订婚酒席。但万万没想到的是,订婚酒席结束不久,刘小花就和儿子分了手。

那么,请问这时候王强前期支付的15万彩礼能不能要回来呢?

答:可以的,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彩礼问题,是婚前需要格外注意的法律问题之一。目前各地彩礼金额水涨船高,动辄几十万起步。而支付彩礼时,往往双方尚未领取结婚证,婚姻法律关系尚未缔结,因此实践中毁约情况频出。

那么,作为支付彩礼的一方,一定要注意这一风险。虽然案例中最终法律裁判认定,女方要退还相关彩礼。但这里存在一个非常重要的风险,比如男方支付彩礼全部以现金形式,未留存相关证据。那么,女方以未收到现金为由,不承认彩礼事实,男方将面临举证不能的风险。所以,在支付彩礼时,尽可能以银行转账形式。若以现金支付,要留存相关支付证据,避免竹篮打水一场空,赔了夫人又折兵。

婚前财产协议是婚前风险防范的最好方式

结合以上三个案例,我们不禁想问,该如何做好婚前风险防范,尤其是如何保障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呢?

答案便是——签订婚前财产协议。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可能提到婚前财产协会,很多人都是拒绝的态度。觉得结婚前签个协议,会破坏感情。但殊不知,签了婚前协议才是对彼此的保障。以小马奔腾“遗孀”负债案为例,若在婚前财产协议中,有对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有明确约定,或许作为遗孀的金燕就不会背上两亿元对赌债务。

所以,婚前财产协议,具有两方面法律作用:

一、在婚姻关系正常存续期内,婚前财产协议明确了夫妻双方个人财产范围,避免出现混同问题。同时就婚姻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明确约定,避免“一人犯错,两人背债”的风险。

二、在婚姻关系无法存续,需要面临离婚财产分割时,可根据婚前协议的约定,进行夫妻财产的分割,以改变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比如,在婚前财产协议中约定,一旦某一方出现出轨行为导致离婚,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受害一方分割比例为80%,另一方为20%。再比如提前对婚姻中房产、抚养权等问题进行约定,避免后续陷入漫长的撕逼过程。

所以,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对于保障婚姻安全是一件非常必要的事情。尤其是对于高净值客户来说,其涉及的婚前财产种类复杂、金额巨大,一旦不幸看走了眼,选错了人,将面临巨大的财产损失,所以急需做好风险的提前预防。

因此,面对婚前法律风险,作为将走入婚姻大门的人们,要做好如下准备:

一、梳理好自己婚前个人财产,了解自身财产情况;二、保持理性的头脑,好好了解自己的另一半;三、对婚后风险要有初步认识,比如:婚后购房问题、公司股权问题、债权债务问题等;四、明确风险,制定针对性的方案,签署婚前财产协议;五、咨询专业律师,完善协议文本,签订书面协议,迎接人生下一个旅程。

结语

有人说,婚姻是浪漫的;有人说,婚姻是可怕的;有人说,婚姻是他们这辈子最幸福的事情;有人说,婚姻是他们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等等。

婚前阶段,或许是婚姻中最为冲动的阶段。这一阶段的人们,在享受着爱情甜蜜的同时,对未来婚姻生活充满了憧憬。但正是这份浪漫与甜蜜,让人们选择性忽视了婚姻中的风险。所以,要保障自己婚姻的安全与稳定,第一步要做好婚前风险的预防与应对。

未来婚姻路漫漫,走好第一步很关键。

来源:顾问云

原标题:房产分不分得走、彩礼能不能退,这些都不懂你还敢结婚?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