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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跃亭债权人大会:债务重组方案是否通过成最大悬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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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跃亭债权人大会:债务重组方案是否通过成最大悬念

贾跃亭目前的举动是推动债权人同意债务重组方案,以避免法院对其个人启动破产清算程序。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周伊雪 佘晓晨

11月26日上午,贾跃亭在法拉第(Faraday Futures)总部举办债权人会议。这是自今年10月贾跃亭在美提交债务破产重组申请后,与债权人的首次集体会面。

据贾跃亭方面透露,此次会议到场的债权人机构总共20家,总人数超过30人,包括债权人及律师代表。不过此次会议上并没有就方案进行投票,主要是贾跃亭就此前提出的债务重组方案与债权人进行沟通。

因此这次会议也留下了最大悬念:在预计于12月中下旬举行的债权人大会上,贾跃亭的破产重组方案是否会顺利通过?

贾跃亭再次向债权人致歉,重组方案或将在下月底进行投票

债务重组方案被部分债权人反对

今年10月份,贾跃亭申请个人破产保护,其债务处理小组发布《有关贾跃亭先生个人破产重组及成立债权人信托的声明》。

这份声明中提出的债务重组方案核心是将贾跃亭持有的40.8%的FF股权装入还债信托,以信托中的FF股权权益来置换其所欠的债务。此次债权人沟通活动的目的也是希望能够让债权人有机会评估FF股权的价值以及未来增长潜力。

据贾跃亭债务重组处理小组法务负责人、个人代理律师张淼透露,目前贾跃亭的债务总金额为32亿美元,并非之前公布的36亿美元,因为之前的债务金额涉及到重复计算。

贾跃亭现在的资产分为两部分:国内资产和国外资产。国内资产已经被完全冻结,包括中信银行和招商银行的8.8万美元存款、价值约474万美元的房产以及价值约2.17亿美元的股权。在国外的资产即FF的股权,也即准备置入信托的全部资产。据FF披露,目前贾跃亭持有的FF股权价值约为12亿美元。

贾跃亭曾通过公开信表示,相比起债务重组方案,个人破产清算方案更容易,但后果是债权人只能得到极少债务偿还,基于对债权人负责到底的态度被他拒绝了。而债务重组方案对各方来说是唯一且最佳的方案。

但这样的表态并未得到所有债权人的认可。

"该计划的目的是让债权人放弃债权,以换取未来可能得到债务偿还的可能性。事实上,一个在破产边缘徘徊的公司只有极小的可能性会业务好转,并完成上市。如果FF业务不好转,也就意味着放弃了债权的债权人,将一无所获。”贾跃亭债权人之一的韬蕴资本副总裁孙树明在接受界面新闻采访表示。

孙树明还告诉界面新闻,此次债权人沟通大会并未邀请韬蕴资本,贾跃亭方面只是选择了一些觉得可以争取的债权人去参会。他还表示,现在的方案没有诚意,即使去也是浪费时间。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刘馥苑则对界面新闻分析,选择债务重组而非个人破产清算方案实际上对贾跃亭来说更为有利。

“这在本质上一种“债转股”的方式,实际上仍然是债权人承担潜在的风险,债权人同意重组方案后,只能寄希望于FF股权后期增值达到预期,FF能成功上市,以此从信托中分享收益。当然如果FF重组效果较好也将有利于债权人。”刘馥苑对界面新闻分析称。

若被否决将启动破产清算程序

在发布债务重组方案后的11月份,贾跃亭曾进行过一轮债权人投票。据特拉华州破产法院公布的文件,当时只有23%的债权人同意按照贾跃亭的债务方案进行破产重组。

债权人之一的上海懒财资产管理公司还曾要求驳回贾跃亭的破产重组申请,理由是贾跃亭债务债权人主要位于中国,而贾跃亭在美申请个人破产,涉及到语言不便等问题。债权人之一的欧菲光也对该方案提出反对意见。

如果懒财的诉求获得通过,则贾跃亭的债务重组方案则无法实施,将转为个人破产清算。贾跃亭目前的举动是推动债权人同意债务重组方案,以避免法院对其个人启动破产清算程序。

根据美国破产法,破产重组方案的通过需要超过半数债权人同意,且同意参与的债权人所持有的债权价值不少于总额的三分之二。刘馥苑对界面新闻分析,如果债权人认为FF已经毫无价值,不想给贾跃亭资产破产重组的机会,那么将会否决破产重组方案启动破产清算程序,根据法律规定和惯例,法院在收集完贾跃亭的所有财产后将开启出售其本人全部财产的程序,并将出售所得分配给债权人,同时确定贾跃亭是否对剩余财产免责。

此外,贾跃亭向美国法律申请个人破产重组,但其大部分债权人及债务在中国,因此该方案还涉及适用中美两国哪国法律的问题。

刘馥苑表示,在美国法律中,个人破产重组是法律允许债务人向债权人提出一个重组方案,以某种资产保障的方式延期偿还。此种方案有助于债务人通过合法途径,减免部分债务,而不必承担失信被执行人所带来种种后果。倘若贾跃亭的破产重组计划得以通过,所有债权人均不得在美国再向贾跃亭主张权利,不参与债权重组的中国债权人取得的有效法院判决、仲裁裁决均不得在美国申请承认和执行,故破产重组计划通过后,贾跃亭至少在美国取得了“自由身”。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贾跃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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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跃亭债权人大会:债务重组方案是否通过成最大悬念

贾跃亭目前的举动是推动债权人同意债务重组方案,以避免法院对其个人启动破产清算程序。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周伊雪 佘晓晨

11月26日上午,贾跃亭在法拉第(Faraday Futures)总部举办债权人会议。这是自今年10月贾跃亭在美提交债务破产重组申请后,与债权人的首次集体会面。

据贾跃亭方面透露,此次会议到场的债权人机构总共20家,总人数超过30人,包括债权人及律师代表。不过此次会议上并没有就方案进行投票,主要是贾跃亭就此前提出的债务重组方案与债权人进行沟通。

因此这次会议也留下了最大悬念:在预计于12月中下旬举行的债权人大会上,贾跃亭的破产重组方案是否会顺利通过?

贾跃亭再次向债权人致歉,重组方案或将在下月底进行投票

债务重组方案被部分债权人反对

今年10月份,贾跃亭申请个人破产保护,其债务处理小组发布《有关贾跃亭先生个人破产重组及成立债权人信托的声明》。

这份声明中提出的债务重组方案核心是将贾跃亭持有的40.8%的FF股权装入还债信托,以信托中的FF股权权益来置换其所欠的债务。此次债权人沟通活动的目的也是希望能够让债权人有机会评估FF股权的价值以及未来增长潜力。

据贾跃亭债务重组处理小组法务负责人、个人代理律师张淼透露,目前贾跃亭的债务总金额为32亿美元,并非之前公布的36亿美元,因为之前的债务金额涉及到重复计算。

贾跃亭现在的资产分为两部分:国内资产和国外资产。国内资产已经被完全冻结,包括中信银行和招商银行的8.8万美元存款、价值约474万美元的房产以及价值约2.17亿美元的股权。在国外的资产即FF的股权,也即准备置入信托的全部资产。据FF披露,目前贾跃亭持有的FF股权价值约为12亿美元。

贾跃亭曾通过公开信表示,相比起债务重组方案,个人破产清算方案更容易,但后果是债权人只能得到极少债务偿还,基于对债权人负责到底的态度被他拒绝了。而债务重组方案对各方来说是唯一且最佳的方案。

但这样的表态并未得到所有债权人的认可。

"该计划的目的是让债权人放弃债权,以换取未来可能得到债务偿还的可能性。事实上,一个在破产边缘徘徊的公司只有极小的可能性会业务好转,并完成上市。如果FF业务不好转,也就意味着放弃了债权的债权人,将一无所获。”贾跃亭债权人之一的韬蕴资本副总裁孙树明在接受界面新闻采访表示。

孙树明还告诉界面新闻,此次债权人沟通大会并未邀请韬蕴资本,贾跃亭方面只是选择了一些觉得可以争取的债权人去参会。他还表示,现在的方案没有诚意,即使去也是浪费时间。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刘馥苑则对界面新闻分析,选择债务重组而非个人破产清算方案实际上对贾跃亭来说更为有利。

“这在本质上一种“债转股”的方式,实际上仍然是债权人承担潜在的风险,债权人同意重组方案后,只能寄希望于FF股权后期增值达到预期,FF能成功上市,以此从信托中分享收益。当然如果FF重组效果较好也将有利于债权人。”刘馥苑对界面新闻分析称。

若被否决将启动破产清算程序

在发布债务重组方案后的11月份,贾跃亭曾进行过一轮债权人投票。据特拉华州破产法院公布的文件,当时只有23%的债权人同意按照贾跃亭的债务方案进行破产重组。

债权人之一的上海懒财资产管理公司还曾要求驳回贾跃亭的破产重组申请,理由是贾跃亭债务债权人主要位于中国,而贾跃亭在美申请个人破产,涉及到语言不便等问题。债权人之一的欧菲光也对该方案提出反对意见。

如果懒财的诉求获得通过,则贾跃亭的债务重组方案则无法实施,将转为个人破产清算。贾跃亭目前的举动是推动债权人同意债务重组方案,以避免法院对其个人启动破产清算程序。

根据美国破产法,破产重组方案的通过需要超过半数债权人同意,且同意参与的债权人所持有的债权价值不少于总额的三分之二。刘馥苑对界面新闻分析,如果债权人认为FF已经毫无价值,不想给贾跃亭资产破产重组的机会,那么将会否决破产重组方案启动破产清算程序,根据法律规定和惯例,法院在收集完贾跃亭的所有财产后将开启出售其本人全部财产的程序,并将出售所得分配给债权人,同时确定贾跃亭是否对剩余财产免责。

此外,贾跃亭向美国法律申请个人破产重组,但其大部分债权人及债务在中国,因此该方案还涉及适用中美两国哪国法律的问题。

刘馥苑表示,在美国法律中,个人破产重组是法律允许债务人向债权人提出一个重组方案,以某种资产保障的方式延期偿还。此种方案有助于债务人通过合法途径,减免部分债务,而不必承担失信被执行人所带来种种后果。倘若贾跃亭的破产重组计划得以通过,所有债权人均不得在美国再向贾跃亭主张权利,不参与债权重组的中国债权人取得的有效法院判决、仲裁裁决均不得在美国申请承认和执行,故破产重组计划通过后,贾跃亭至少在美国取得了“自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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