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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检察院宽严并济打击涉企案件,优化民企法治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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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检察院宽严并济打击涉企案件,优化民企法治营商环境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0月10日,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办理金融和知识产权保护犯罪案件169件475人。该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厉打击损害民营经济商业信誉犯罪,同时着重保障企业正常经营,帮助企业积极追赃挽损,服务民营企业发展。

图片来源:Burst

11月27日,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发布2018-2019年该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工作情况。

据发布内容,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0月10日,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办理金融和知识产权保护犯罪案件169件475人。同期办理的涉民营企业案件中,涉及董事长、总经理、技术骨干等关键职务实施犯罪的,审查逮捕案件数量60件74人,不捕人数15人;审查起诉案件数量73件133人,不诉案件数量5件。

据悉,涉企案件中,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挪用资金罪为主要犯罪类型。

近年来,青浦区检察院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损害民营经济商业信誉犯罪,强化对知识产权保护,呵护新兴业态发展。

例如,该院依法办理了被告人姚某、彭某利用软件测试接口,窃取申通公司电子面单300余万条一案。该案致使申通公司损失人民币700余万元。二人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青浦区检察院承办人通过全面调取通读企业协议、实地走访涉案单位、听取专业人员意见、深入研判以往案例等方式,定性姚某、彭某的行为应属盗窃行为。

在公安机关并未对其中一位被告人提请批捕的情况下,该院及时制发追捕意见书,将其追捕到案,后其被该院提起公诉并向被害单位退赔全部经济损失。检察机关的此次追捕行为,帮助涉案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0万元。

此外,该院向公安机关制发了书面补侦提纲,要求公安机关全面调取相关交易记录,理清本案犯罪脉络,明确企业损失数额,并积极开展释法说理,最终相关被告人向被害单位进行了退赔,最大限度帮助申通公司挽回经济损失。

根据青浦区近年来上市物流企业集聚、会展行业突出的特点,青浦区检察院设立物流会展办案组,对涉物流会展案件实现专人专办、快速响应。近期,该院进一步与公安机关协商,共同探索建立会展物流法律服务工作站,明确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一对一法律服务、常态化联络等五项职责,服务保障该地区新兴业态健康发展。

此外,青浦区检察院强化法律监督,开展涉企刑事执法活动专项监督。对犯罪嫌疑人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员等可能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秩序的人员,青浦区检察院明确办案标准,针对可捕可不捕的,一律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一律不诉。

该院开展立案、侦查活动监督,办理涉企案件9件;办理涉企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9件,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刑事强制措施33件,获采纳31件。

办案同时,该院注重追赃挽损,最大程度减少民营企业财产损失。2018年以来,该院办理了顺丰公司销售专员陈某案值达1亿余元的特大合同诈骗案等案件,帮助3家涉案企业追回损失人民币1800余万元。

例如,该院办理的檀某涉嫌职务侵占一案中,承办检察官将追赃工作前移,在审查逮捕阶段即开展退赃疏导,引导犯罪嫌疑人在7天内退出200万元赃款。

另外,青浦区检察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审慎适用强制措施,进一步降低对民营企业负面影响。

以黄某等人逃汇案为例,犯罪嫌疑人黄某是涉案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全案证据固定完整,其自愿认罪认罚并预缴罚金的基础上,该院综合评估其社会危险性,最终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使其尽快恢复企业经营。

该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公开听证等方式督促企业整改,对整改后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依法适用不起诉条款,避免“案子办了,企业垮了”现象发生。该院2019年办理的涉企案件中,不捕案件数79件149人,不诉案件数25件32人。

在延伸检察服务职能方面,青浦区检察院健全民营企业维权“绿色通道”,推动涉民营企业产权纠纷申诉案件快速审查和移送工作机制。

该院健全企业家法律服务联络机制,根据区情特点设立会展物流法律服务工作站,建立重点企业名录,选聘检察联络员,建立“点对点”联系。利用实地调研和“外脑”智慧,开展民营经济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增强检察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在宣传方面,该院广泛开展法治教育,充分利用新媒体、“检察开放日”资源和“送法进企”普法课堂,帮助企业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公平竞争意识和守法意识。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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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检察院宽严并济打击涉企案件,优化民企法治营商环境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0月10日,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办理金融和知识产权保护犯罪案件169件475人。该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厉打击损害民营经济商业信誉犯罪,同时着重保障企业正常经营,帮助企业积极追赃挽损,服务民营企业发展。

图片来源:Burst

11月27日,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发布2018-2019年该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工作情况。

据发布内容,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0月10日,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办理金融和知识产权保护犯罪案件169件475人。同期办理的涉民营企业案件中,涉及董事长、总经理、技术骨干等关键职务实施犯罪的,审查逮捕案件数量60件74人,不捕人数15人;审查起诉案件数量73件133人,不诉案件数量5件。

据悉,涉企案件中,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挪用资金罪为主要犯罪类型。

近年来,青浦区检察院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损害民营经济商业信誉犯罪,强化对知识产权保护,呵护新兴业态发展。

例如,该院依法办理了被告人姚某、彭某利用软件测试接口,窃取申通公司电子面单300余万条一案。该案致使申通公司损失人民币700余万元。二人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青浦区检察院承办人通过全面调取通读企业协议、实地走访涉案单位、听取专业人员意见、深入研判以往案例等方式,定性姚某、彭某的行为应属盗窃行为。

在公安机关并未对其中一位被告人提请批捕的情况下,该院及时制发追捕意见书,将其追捕到案,后其被该院提起公诉并向被害单位退赔全部经济损失。检察机关的此次追捕行为,帮助涉案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0万元。

此外,该院向公安机关制发了书面补侦提纲,要求公安机关全面调取相关交易记录,理清本案犯罪脉络,明确企业损失数额,并积极开展释法说理,最终相关被告人向被害单位进行了退赔,最大限度帮助申通公司挽回经济损失。

根据青浦区近年来上市物流企业集聚、会展行业突出的特点,青浦区检察院设立物流会展办案组,对涉物流会展案件实现专人专办、快速响应。近期,该院进一步与公安机关协商,共同探索建立会展物流法律服务工作站,明确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一对一法律服务、常态化联络等五项职责,服务保障该地区新兴业态健康发展。

此外,青浦区检察院强化法律监督,开展涉企刑事执法活动专项监督。对犯罪嫌疑人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员等可能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秩序的人员,青浦区检察院明确办案标准,针对可捕可不捕的,一律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一律不诉。

该院开展立案、侦查活动监督,办理涉企案件9件;办理涉企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9件,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刑事强制措施33件,获采纳31件。

办案同时,该院注重追赃挽损,最大程度减少民营企业财产损失。2018年以来,该院办理了顺丰公司销售专员陈某案值达1亿余元的特大合同诈骗案等案件,帮助3家涉案企业追回损失人民币1800余万元。

例如,该院办理的檀某涉嫌职务侵占一案中,承办检察官将追赃工作前移,在审查逮捕阶段即开展退赃疏导,引导犯罪嫌疑人在7天内退出200万元赃款。

另外,青浦区检察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审慎适用强制措施,进一步降低对民营企业负面影响。

以黄某等人逃汇案为例,犯罪嫌疑人黄某是涉案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全案证据固定完整,其自愿认罪认罚并预缴罚金的基础上,该院综合评估其社会危险性,最终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使其尽快恢复企业经营。

该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公开听证等方式督促企业整改,对整改后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依法适用不起诉条款,避免“案子办了,企业垮了”现象发生。该院2019年办理的涉企案件中,不捕案件数79件149人,不诉案件数25件32人。

在延伸检察服务职能方面,青浦区检察院健全民营企业维权“绿色通道”,推动涉民营企业产权纠纷申诉案件快速审查和移送工作机制。

该院健全企业家法律服务联络机制,根据区情特点设立会展物流法律服务工作站,建立重点企业名录,选聘检察联络员,建立“点对点”联系。利用实地调研和“外脑”智慧,开展民营经济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增强检察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在宣传方面,该院广泛开展法治教育,充分利用新媒体、“检察开放日”资源和“送法进企”普法课堂,帮助企业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公平竞争意识和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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