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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深入推行“两公”律师制度,开展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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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深入推行“两公”律师制度,开展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

自上海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截止今年10月,上海市国资委44家监管企业中共有22家集团设立了公司律师,7家集团已申报材料正在审核过程中,公司律师人数已达277位。符合公司律师条件的国企法务人员超过1000人,并且队伍人数还在持续增长。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11月28日下午,上海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刘卫萍对外透露,上海将深入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同时探索实施开展民营企业公司的律师试点。

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的党政机关公职人员或者企业的员工,经申请取得律师执业证的法律专业人员。两公律师由单位内部从事法律事务的员工或者公职人员担任,他们熟悉单位、企业、行业的政策法规和实际情况,能够结合本职工作提出更具针对性地法律意见和建议,更有效地防范和化解单位法律风险。

2016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中国将全面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中国特色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体系。

2018年12月,司法部就推行两公律师制度制定出台了《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对两公律师的任职条件、程序、职责、监督管理措施等进行了规范。

今年6月,上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要求到2020年6月,上海要实现普遍建立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目标;到2020年底,上海要全面形成与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体系。

同时《意见》还明确指出,上海将探索开展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工作。

上海市工商联副主席杨茜表示,在上海,民营经济成为越来越重要的力量。今年上半年民营经济税收收入占全市税收收入的比重为35.4%,较上年同期提高2.3个百分点。因此,在上海市民营企业中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可以进一步推动上海市民营企业不断提升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

杨茜透露,上海市工商联将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的原则,循序渐进地推动试点工作。同时,上海市工商联还将加大与企业的联系,及时了解企业开展试点时遇到的问题。“我们要通过试点,让民营企业的公司律师成为企业依法决策的把关者、企业战略发展的助推员、企业法治形象的代言人,从而切实提升民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助推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

上海市国资委政策法规处处长钟可慰表示,自上海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截止今年10月,上海市国资委44家监管企业中共有22家集团设立了公司律师,7家集团已申报材料正在审核过程中,公司律师人数已达277位。他说,“据我们初步统计,符合公司律师条件的国企法务人员超过1000人,并且队伍人数还在持续增长。”

上海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刘卫萍表示,下一步,上海市司法局将加快推进市区两级两公律师审批系统开发工作,建立完善两公律师年度考核网上申报系统,进一步提高两公律师工作的规范化、透明化、便利化。

同时,加强与律师协会、两公律师所在单位之间的沟通协作,开展两公律师工作的调查研究,不断探索完善人员遴选、年度考核、培养使用、履职保障、职前培训等方面配套制度及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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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深入推行“两公”律师制度,开展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

自上海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截止今年10月,上海市国资委44家监管企业中共有22家集团设立了公司律师,7家集团已申报材料正在审核过程中,公司律师人数已达277位。符合公司律师条件的国企法务人员超过1000人,并且队伍人数还在持续增长。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11月28日下午,上海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刘卫萍对外透露,上海将深入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同时探索实施开展民营企业公司的律师试点。

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的党政机关公职人员或者企业的员工,经申请取得律师执业证的法律专业人员。两公律师由单位内部从事法律事务的员工或者公职人员担任,他们熟悉单位、企业、行业的政策法规和实际情况,能够结合本职工作提出更具针对性地法律意见和建议,更有效地防范和化解单位法律风险。

2016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中国将全面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中国特色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体系。

2018年12月,司法部就推行两公律师制度制定出台了《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对两公律师的任职条件、程序、职责、监督管理措施等进行了规范。

今年6月,上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要求到2020年6月,上海要实现普遍建立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目标;到2020年底,上海要全面形成与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体系。

同时《意见》还明确指出,上海将探索开展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工作。

上海市工商联副主席杨茜表示,在上海,民营经济成为越来越重要的力量。今年上半年民营经济税收收入占全市税收收入的比重为35.4%,较上年同期提高2.3个百分点。因此,在上海市民营企业中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可以进一步推动上海市民营企业不断提升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

杨茜透露,上海市工商联将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的原则,循序渐进地推动试点工作。同时,上海市工商联还将加大与企业的联系,及时了解企业开展试点时遇到的问题。“我们要通过试点,让民营企业的公司律师成为企业依法决策的把关者、企业战略发展的助推员、企业法治形象的代言人,从而切实提升民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助推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

上海市国资委政策法规处处长钟可慰表示,自上海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截止今年10月,上海市国资委44家监管企业中共有22家集团设立了公司律师,7家集团已申报材料正在审核过程中,公司律师人数已达277位。他说,“据我们初步统计,符合公司律师条件的国企法务人员超过1000人,并且队伍人数还在持续增长。”

上海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刘卫萍表示,下一步,上海市司法局将加快推进市区两级两公律师审批系统开发工作,建立完善两公律师年度考核网上申报系统,进一步提高两公律师工作的规范化、透明化、便利化。

同时,加强与律师协会、两公律师所在单位之间的沟通协作,开展两公律师工作的调查研究,不断探索完善人员遴选、年度考核、培养使用、履职保障、职前培训等方面配套制度及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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