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

【专访】中国适度劳动研究会会长:过劳程度越严重,经济损失越大

扫一扫下载界面新闻APP

【专访】中国适度劳动研究会会长:过劳程度越严重,经济损失越大

中国适度劳动研究会会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杨河清指出,我国“过劳现象”存在已久,立法防范“过劳死”是方向,法律标准要建立在医学标准之上,这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目前来看,立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何香奕

近日,艺人高以翔凌晨录制节目途中突然晕厥猝死,此前他已连续工作超17个小时。事件折射出当代部分人群所面临的“过劳”问题。

“过劳”的说法最早起源于日本,1947年,日本颁布《劳动基准法》规定员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如果实际工作时间超过了规定的一半,则可以定义为过度劳动。在《过劳时代》一书中,日本作家森冈孝二则用大量详实的数据以及案例,讨论了日本现代社会严重过劳的现象,并且指出过度劳动正在全世界蔓延。

2019年5月27日,世界卫生组织首次将“过劳”纳入最新修订版《国际疾病分类》,正式承认它是一种慢性病。

我国是否也进入了“过劳”时代?如何缓解“过劳”现象?对此,界面新闻专访了中国适度劳动研究会会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杨河清。

2007年,一个在报纸上偶然阅读到的数据——“中国每年60万人过劳死”,成为了杨河清研究“过劳”问题的契机。杨河清和他的团队经过多项调研发现我国知识员工每周工作超过50个小时的人超过其调查对象的30%,超过60个小时的人占近10%,而且这种严重的过劳即使在经济上也产生了很大的经济损失。

界面新闻:现在中国已经迈入“过劳时代”了么?

杨河清:首先,我不赞同“过劳时代”这个说法。虽然森冈教授以《过劳时代》为名出版了著作,但按中国的语境,将一件具体的事形容为“时代”不甚妥当;其次,”过劳”是过度疲劳的略称,也是过度劳动的略称,过度疲劳的形成不一定完全由过度劳动造成,但是两者关系是很密切的,常态的严重过度疲劳对劳动者身体健康会造成较大的损害,超过身体承受力时还会促发心脑等器官的严重病变,甚至导致猝死。

中国部分劳动者的过劳并不是现在才出现,实际上早在改革开放之前就存在了,只不过每个时代关注的话题不一样。改革开放前一些劳动者工作时长也相当长,存在过劳的问题,但当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社会关注点都放在解决温饱方面的问题,“过劳”并没有引起人们的关注。

界面新闻:您提到我国“过劳现象”存在已久,改革开放前后的“过劳”呈现哪些特征和变化?

杨河清:实际上,比较改革开放前后过劳的程度是很困难的。因为从科学研究来看,我们并没有能够进行直接比较的数据。但是,从市场经济所形成的激烈的竞争局面,以及从业劳动者数量大幅度增多等角度分析,可以看出改革开放后,特别是近20年,比改革开放前过劳的人员数量要多得多,不仅是绝对数量,而且是相对数量。

以前的过劳主要发生在较少的部门、行业中较少的人员群体,而现在则存在于更大的范围,涉及更多的群体。当今社会,大家比较关注一个事件或者某个人“过劳死”,比如最近这位猝死的明星也是大家比较熟悉的人。实际上,教师、医生、媒体人、企业经营者、研发人员、警察、货车司机等都是过劳的高发群体。

界面新闻:在您看来,产生过劳现象的原因在于哪些方面?

杨河清:从整个社会角度来讲,我们是一个“赶超型”的大国,大国之间竞争极为激烈;另外,晚清、民国百年的受侵略的屈辱历史使得我们清晰认识到大国必须文明、强盛,人民才能更安全、更幸福。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我们比发达国家的人们付出更多更有效的努力。对应到劳动中,就是需要更勤奋、勤劳。在适度劳动、过度劳动(轻度、中度、重度,常态性重度)的框架中,就是需要适当的过劳,即轻度过劳,及部分人员的中度过劳。

另一个方面则是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受到社会发展氛围的影响。高度积极的社会发展氛围之下,会有很多的制度、政策、措施来激发大家努力工作。企业在这样一个激烈竞争的社会环境中生存发展,使得企业内的员工也在激烈竞争的企业环境中工作、劳动。干得好则收入高,发展前景好,干得不好则收入低,甚至面临失业。激励竞争中,干得好是需要员工通过更多努力来实现的,这很容易与过劳联系在一起。

从个人角度来讲,又分为主动过劳和被动过劳。被动劳动指的是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制度的压力下形成的过劳。主动过劳则是员工为追求更多更高水准的精神、物质需求,而自发地付出更多努力,用更多的时间进行工作和学习导致的过劳。主动过劳的回报和付出代价实质就是收益和风险关系。其他情况不变,你越努力可能未来获得的收益越大,包括薪酬的提高、职位的上升、社会声望增大等,而这些回报又可能带来职业满意度的提升,但如果陷入严重过劳,特别是常态严重过劳时,往往会增大伤害身体健康的风险。

界面新闻:据您的调查研究,大部分民众认为过劳死于己无关,目前社会对于“过劳”现象持什么态度呢?

杨河清:我认为,根据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与需要,鼓励轻度过劳以及部分的中度过劳是必要的。但是把握不好的话,则会滑入严重过劳的状态。对于常态性严重过劳,我认为大部分人都是不赞同的。但是,有些用人单位出于利益会使员工陷入长期加班、严重过劳,甚至是常态性严重过劳。对于不正常的“加班文化”社会上也是有一些批判的声音,而针对雇主违法的超时工作安排,也是会受到大家的谴责。

界面新闻:我们的时代需要“过劳”么?

杨河清:如前所说,我们是“赶超型”的国家,如果仅从个人来讲,很多年轻人是很有志向和有理想的,不愿意庸庸碌碌、四平八稳地度过一生。他们职业生涯还很长,有很多潜在的机会,如果不努力,则抓不住这些机会,所以他们在努力工作,努力学习,去把握住机会。顺便说一下,仅有努力一个维度可能还不够,还得有正确的方向,把握好节奏。

界面新闻:从经济发展角度,过度劳动和经济发展以及企业发展呈正相关关系吗?

杨河清:一般会有一个认识误区:更多的劳动能创造更多价值,但实际上并不是劳动越多,创造的的价值会越多。劳动投入与价值增长的关系存在临界点,当你超越临界点以后,收益会由正转变为负劳动,此后劳动投入越多,过劳程度越严重,经济损失越大。我在2015年做过相关研究,我国由于过劳造成的损失非常高。

临界点有两个,一个是社会组织的经济盈亏点,这个临界点在比较高的位置,另一个是企业的盈亏点,这个临界点则比较低。加班时间过长,导致效率下降、每单位时间创造的价值也在下降。企业让员工加班,如果依法支付更高的费用,成本就会增加,当超越了收益和成本的平衡点,企业反而会亏本,就不会让员工加班。社会盈亏点是在企业盈亏点的上方,因为企业可以把负效应转嫁给社会。

界面新闻:近年来,社会对“996”工作制的反弹、对猝死事件频发的热议,是否意味着大众对于“过劳”个人意识的觉醒?

杨河清:近十年,我国社会对于“过劳”现象的关注已有很大程度的提升,特别是对于“996”工作制的讨论,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人们对过劳问题的了解和认知。个人意识的觉醒和社会经济发展是息息相关的,当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达到一定水平,人们对职业健康的需求就变高了。同时,伴随着医学的进步、医学知识的普及,大家也开始更关注自己的身体健康。另外,学界进行的研究、讨论,以及媒体的大量报道,和大家的需求越来越契合,未来大家对于职业健康和健康工作方式的关注也会越来越多的。

界面新闻:您认为目前可以从哪些方面解决“过劳”现象?

杨河清:首先,从政府层面来说,加强劳动监察,严格执法,对违法现象要给予惩罚、纠正;从经营管理角度来讲,特别在一些事业单位,要加强科学化管理,减少无效的劳动,提高工作时间内的工作效率。企业要重视员工的健康问题,严格按法律控制加班时间,发放加班费用;从个人来说,根据身体状况,调整自己的心态和预期,意识到“严重过劳”的危害,把握好节奏,量力而行;最后,则需要加强研究,尽早制定出过劳死的医学标准和法律标准,立法来防止客观存在的过劳死。

界面新闻:目前来看,对于“过劳死”可以从立法层面上制定相关标准和规定么?

杨河清:在此,我要表达一下,此前有案例是很多30多或40多岁劳动者猝死,而死前工作时间较长,但并不能都断定为过劳所导致的,这需要科学的态度和医学鉴定来判定,但我国目前还没有“过劳死”的医学标准。

而且,我们对“过劳”问题的研究还是比较初步的,相对于立法的要求差距甚大。立法防范“过劳死”是方向,法律标准肯定要建立在医学标准之上,这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所以,目前来看,立法是一个比较遥远的事情。

界面新闻:总体来看,您认为以后“过劳”现象会缓解么?

杨河清:从未来几年的短期看,我认为不大可能缓解,但是也不会严重恶化。因为我没有看到推动缓解或者严重恶化的力量出现。从一二十年的短中期考虑,我则持比较中性的态度。原因在于,影响过劳的因素太多太复杂,这些因素未来会如何变化现在难以把握。诸如技术发展方面,AI对劳动的替代,机器人对劳动的替代,层出不穷的高新技术的发展对劳动的替代等等会是什么样子,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不得而知。从社会发展来看,法律、政策、市场、理念、意识等的变化对于过劳的影响也无法把握。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

下载界面新闻

微信公众号

微博

【专访】中国适度劳动研究会会长:过劳程度越严重,经济损失越大

中国适度劳动研究会会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杨河清指出,我国“过劳现象”存在已久,立法防范“过劳死”是方向,法律标准要建立在医学标准之上,这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目前来看,立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何香奕

近日,艺人高以翔凌晨录制节目途中突然晕厥猝死,此前他已连续工作超17个小时。事件折射出当代部分人群所面临的“过劳”问题。

“过劳”的说法最早起源于日本,1947年,日本颁布《劳动基准法》规定员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如果实际工作时间超过了规定的一半,则可以定义为过度劳动。在《过劳时代》一书中,日本作家森冈孝二则用大量详实的数据以及案例,讨论了日本现代社会严重过劳的现象,并且指出过度劳动正在全世界蔓延。

2019年5月27日,世界卫生组织首次将“过劳”纳入最新修订版《国际疾病分类》,正式承认它是一种慢性病。

我国是否也进入了“过劳”时代?如何缓解“过劳”现象?对此,界面新闻专访了中国适度劳动研究会会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杨河清。

2007年,一个在报纸上偶然阅读到的数据——“中国每年60万人过劳死”,成为了杨河清研究“过劳”问题的契机。杨河清和他的团队经过多项调研发现我国知识员工每周工作超过50个小时的人超过其调查对象的30%,超过60个小时的人占近10%,而且这种严重的过劳即使在经济上也产生了很大的经济损失。

界面新闻:现在中国已经迈入“过劳时代”了么?

杨河清:首先,我不赞同“过劳时代”这个说法。虽然森冈教授以《过劳时代》为名出版了著作,但按中国的语境,将一件具体的事形容为“时代”不甚妥当;其次,”过劳”是过度疲劳的略称,也是过度劳动的略称,过度疲劳的形成不一定完全由过度劳动造成,但是两者关系是很密切的,常态的严重过度疲劳对劳动者身体健康会造成较大的损害,超过身体承受力时还会促发心脑等器官的严重病变,甚至导致猝死。

中国部分劳动者的过劳并不是现在才出现,实际上早在改革开放之前就存在了,只不过每个时代关注的话题不一样。改革开放前一些劳动者工作时长也相当长,存在过劳的问题,但当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社会关注点都放在解决温饱方面的问题,“过劳”并没有引起人们的关注。

界面新闻:您提到我国“过劳现象”存在已久,改革开放前后的“过劳”呈现哪些特征和变化?

杨河清:实际上,比较改革开放前后过劳的程度是很困难的。因为从科学研究来看,我们并没有能够进行直接比较的数据。但是,从市场经济所形成的激烈的竞争局面,以及从业劳动者数量大幅度增多等角度分析,可以看出改革开放后,特别是近20年,比改革开放前过劳的人员数量要多得多,不仅是绝对数量,而且是相对数量。

以前的过劳主要发生在较少的部门、行业中较少的人员群体,而现在则存在于更大的范围,涉及更多的群体。当今社会,大家比较关注一个事件或者某个人“过劳死”,比如最近这位猝死的明星也是大家比较熟悉的人。实际上,教师、医生、媒体人、企业经营者、研发人员、警察、货车司机等都是过劳的高发群体。

界面新闻:在您看来,产生过劳现象的原因在于哪些方面?

杨河清:从整个社会角度来讲,我们是一个“赶超型”的大国,大国之间竞争极为激烈;另外,晚清、民国百年的受侵略的屈辱历史使得我们清晰认识到大国必须文明、强盛,人民才能更安全、更幸福。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我们比发达国家的人们付出更多更有效的努力。对应到劳动中,就是需要更勤奋、勤劳。在适度劳动、过度劳动(轻度、中度、重度,常态性重度)的框架中,就是需要适当的过劳,即轻度过劳,及部分人员的中度过劳。

另一个方面则是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受到社会发展氛围的影响。高度积极的社会发展氛围之下,会有很多的制度、政策、措施来激发大家努力工作。企业在这样一个激烈竞争的社会环境中生存发展,使得企业内的员工也在激烈竞争的企业环境中工作、劳动。干得好则收入高,发展前景好,干得不好则收入低,甚至面临失业。激励竞争中,干得好是需要员工通过更多努力来实现的,这很容易与过劳联系在一起。

从个人角度来讲,又分为主动过劳和被动过劳。被动劳动指的是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制度的压力下形成的过劳。主动过劳则是员工为追求更多更高水准的精神、物质需求,而自发地付出更多努力,用更多的时间进行工作和学习导致的过劳。主动过劳的回报和付出代价实质就是收益和风险关系。其他情况不变,你越努力可能未来获得的收益越大,包括薪酬的提高、职位的上升、社会声望增大等,而这些回报又可能带来职业满意度的提升,但如果陷入严重过劳,特别是常态严重过劳时,往往会增大伤害身体健康的风险。

界面新闻:据您的调查研究,大部分民众认为过劳死于己无关,目前社会对于“过劳”现象持什么态度呢?

杨河清:我认为,根据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与需要,鼓励轻度过劳以及部分的中度过劳是必要的。但是把握不好的话,则会滑入严重过劳的状态。对于常态性严重过劳,我认为大部分人都是不赞同的。但是,有些用人单位出于利益会使员工陷入长期加班、严重过劳,甚至是常态性严重过劳。对于不正常的“加班文化”社会上也是有一些批判的声音,而针对雇主违法的超时工作安排,也是会受到大家的谴责。

界面新闻:我们的时代需要“过劳”么?

杨河清:如前所说,我们是“赶超型”的国家,如果仅从个人来讲,很多年轻人是很有志向和有理想的,不愿意庸庸碌碌、四平八稳地度过一生。他们职业生涯还很长,有很多潜在的机会,如果不努力,则抓不住这些机会,所以他们在努力工作,努力学习,去把握住机会。顺便说一下,仅有努力一个维度可能还不够,还得有正确的方向,把握好节奏。

界面新闻:从经济发展角度,过度劳动和经济发展以及企业发展呈正相关关系吗?

杨河清:一般会有一个认识误区:更多的劳动能创造更多价值,但实际上并不是劳动越多,创造的的价值会越多。劳动投入与价值增长的关系存在临界点,当你超越临界点以后,收益会由正转变为负劳动,此后劳动投入越多,过劳程度越严重,经济损失越大。我在2015年做过相关研究,我国由于过劳造成的损失非常高。

临界点有两个,一个是社会组织的经济盈亏点,这个临界点在比较高的位置,另一个是企业的盈亏点,这个临界点则比较低。加班时间过长,导致效率下降、每单位时间创造的价值也在下降。企业让员工加班,如果依法支付更高的费用,成本就会增加,当超越了收益和成本的平衡点,企业反而会亏本,就不会让员工加班。社会盈亏点是在企业盈亏点的上方,因为企业可以把负效应转嫁给社会。

界面新闻:近年来,社会对“996”工作制的反弹、对猝死事件频发的热议,是否意味着大众对于“过劳”个人意识的觉醒?

杨河清:近十年,我国社会对于“过劳”现象的关注已有很大程度的提升,特别是对于“996”工作制的讨论,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人们对过劳问题的了解和认知。个人意识的觉醒和社会经济发展是息息相关的,当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达到一定水平,人们对职业健康的需求就变高了。同时,伴随着医学的进步、医学知识的普及,大家也开始更关注自己的身体健康。另外,学界进行的研究、讨论,以及媒体的大量报道,和大家的需求越来越契合,未来大家对于职业健康和健康工作方式的关注也会越来越多的。

界面新闻:您认为目前可以从哪些方面解决“过劳”现象?

杨河清:首先,从政府层面来说,加强劳动监察,严格执法,对违法现象要给予惩罚、纠正;从经营管理角度来讲,特别在一些事业单位,要加强科学化管理,减少无效的劳动,提高工作时间内的工作效率。企业要重视员工的健康问题,严格按法律控制加班时间,发放加班费用;从个人来说,根据身体状况,调整自己的心态和预期,意识到“严重过劳”的危害,把握好节奏,量力而行;最后,则需要加强研究,尽早制定出过劳死的医学标准和法律标准,立法来防止客观存在的过劳死。

界面新闻:目前来看,对于“过劳死”可以从立法层面上制定相关标准和规定么?

杨河清:在此,我要表达一下,此前有案例是很多30多或40多岁劳动者猝死,而死前工作时间较长,但并不能都断定为过劳所导致的,这需要科学的态度和医学鉴定来判定,但我国目前还没有“过劳死”的医学标准。

而且,我们对“过劳”问题的研究还是比较初步的,相对于立法的要求差距甚大。立法防范“过劳死”是方向,法律标准肯定要建立在医学标准之上,这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所以,目前来看,立法是一个比较遥远的事情。

界面新闻:总体来看,您认为以后“过劳”现象会缓解么?

杨河清:从未来几年的短期看,我认为不大可能缓解,但是也不会严重恶化。因为我没有看到推动缓解或者严重恶化的力量出现。从一二十年的短中期考虑,我则持比较中性的态度。原因在于,影响过劳的因素太多太复杂,这些因素未来会如何变化现在难以把握。诸如技术发展方面,AI对劳动的替代,机器人对劳动的替代,层出不穷的高新技术的发展对劳动的替代等等会是什么样子,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不得而知。从社会发展来看,法律、政策、市场、理念、意识等的变化对于过劳的影响也无法把握。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