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晚间,新能泰山发布公告表示,公司接控股股东华能泰山电力有限公司(下称泰山电力)书面通知,根据泰山电力经营发展需要,泰山电力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能泰山)18.54%的股权,即160,087,812股股份。
根据《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一致同意,确定股权转让价款为16.38亿元。
本次股份转让前,泰山电力持有本公司160,087,812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54%,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60,087,812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54%,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次股份转让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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