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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立法严惩暴力伤医,法律人士:医疗机构保护不力应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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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立法严惩暴力伤医,法律人士:医疗机构保护不力应追责

专家认为,面对医疗机构内的突发暴力事件,医院应当制定相应预案,并组织医务人员通过演练增强防范意识,及时制止患者及家属的过激行为。

图片来源:海洛创意

记者 | 陈鑫

民航总医院杀医案将医患关系、医务人员安全等问题再次推向舆论焦点,2019年12月28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该法强调,“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同时特别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是我国医疗健康领域的一部基础性法律,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邓利强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表示,该法旨在解决基本医疗和健康促进领域长期存在的一些原则问题。伤医事件和医务人员执业安全、人格尊严,是近期值得关注的话题,这次能够在法律中有所涉及,也体现出国家的支持态度。

中国医师协会2018年发布的《中国医师执业状况白皮书》显示,在中国,有66%的医师曾亲身经历过医患冲突事件,超三成的医生有被患者暴力对待的经历。而中国医院协会2014年发表的《医院场所暴力伤医情况调研报告》显示,诊疗实际结果与患方期待落差大、医患沟通不到位、诊疗费用高出患方承受能力等是伤医事件的主要诱因。

同时,中国政法大学医药法律与研究中心主任刘鑫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表示,“医院工作实际上解决人的生命健康问题。尤其是住院患者,医院要负责他的食宿、诊治、护理等方方面面,在这种长期接触过程中,如果发生不愉快就容易形成体验上的矛盾。”

前述调研报告还显示,绝大多数患者生病时会首选到公立医院就医,其中近半数患者首选三级公立医院就医。人们看病“扎堆”前往大型公立医院,导致大型公立医院人满为患,医疗服务供需矛盾异常突出。

“大量的诊疗服务集中在三级医院,危重患者出现不良后果的几率更大,而三级医院人手有限,服务沟通难免不到位。”刘鑫指出,医生给患者提供的不仅仅是躯体疾病的治疗,还有心理上的抚慰,而大型医院没有能力做其他服务,也在无形当中造成纠纷出现。

面对日益增多的医闹事件,监管部门近几年来也多次出招。2014年,最高法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明确对伤害医务人员等6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

其中对于在医疗机构内殴打医务人员或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身体等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作为治安案件给予治安处罚,故意杀害医务人员等行为将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2015年颁布的《刑法修正案(九)》还首次将破坏医疗秩序行为纳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并规定“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018年6月,国务院通过《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其中要求公安部等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并倡导更多途径来解决医疗纠纷。

2018年10月,国家发改委、国家卫健委等28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明确规定“因实施或参与涉医违法犯罪活动,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以上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自然人将被联合惩戒”。

刘鑫认为,相关政策文件的出台,确实杜绝了恶性医疗纠纷事件,尤其是医闹现象明显减少,但是普通的医疗纠纷依然多发,只不过患者更多会采取一些和平、合法的途径维护权益。

针对民航总医院杀医事件,刘鑫认为,面对医疗机构内的突发暴力事件,医院应当制定相应预案,并组织医务人员通过演练增强防范意识,及时制止患者及家属的过激行为。

邓利强也认为,医院作为医生人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如果没有做到认真防护,安保没有起到作用,同样应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在法律执行层面,还应加强警方对相关事件的及时介入和防控。邓利强建议,不能等出现伤害事件再执法,而是当患者扬言伤害医生的时候,警方就应该出面实施警告、处罚,甚至相应活动的限制,以降低伤害事件发生的可能。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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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立法严惩暴力伤医,法律人士:医疗机构保护不力应追责

专家认为,面对医疗机构内的突发暴力事件,医院应当制定相应预案,并组织医务人员通过演练增强防范意识,及时制止患者及家属的过激行为。

图片来源:海洛创意

记者 | 陈鑫

民航总医院杀医案将医患关系、医务人员安全等问题再次推向舆论焦点,2019年12月28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该法强调,“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同时特别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是我国医疗健康领域的一部基础性法律,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邓利强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表示,该法旨在解决基本医疗和健康促进领域长期存在的一些原则问题。伤医事件和医务人员执业安全、人格尊严,是近期值得关注的话题,这次能够在法律中有所涉及,也体现出国家的支持态度。

中国医师协会2018年发布的《中国医师执业状况白皮书》显示,在中国,有66%的医师曾亲身经历过医患冲突事件,超三成的医生有被患者暴力对待的经历。而中国医院协会2014年发表的《医院场所暴力伤医情况调研报告》显示,诊疗实际结果与患方期待落差大、医患沟通不到位、诊疗费用高出患方承受能力等是伤医事件的主要诱因。

同时,中国政法大学医药法律与研究中心主任刘鑫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表示,“医院工作实际上解决人的生命健康问题。尤其是住院患者,医院要负责他的食宿、诊治、护理等方方面面,在这种长期接触过程中,如果发生不愉快就容易形成体验上的矛盾。”

前述调研报告还显示,绝大多数患者生病时会首选到公立医院就医,其中近半数患者首选三级公立医院就医。人们看病“扎堆”前往大型公立医院,导致大型公立医院人满为患,医疗服务供需矛盾异常突出。

“大量的诊疗服务集中在三级医院,危重患者出现不良后果的几率更大,而三级医院人手有限,服务沟通难免不到位。”刘鑫指出,医生给患者提供的不仅仅是躯体疾病的治疗,还有心理上的抚慰,而大型医院没有能力做其他服务,也在无形当中造成纠纷出现。

面对日益增多的医闹事件,监管部门近几年来也多次出招。2014年,最高法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明确对伤害医务人员等6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

其中对于在医疗机构内殴打医务人员或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身体等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作为治安案件给予治安处罚,故意杀害医务人员等行为将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2015年颁布的《刑法修正案(九)》还首次将破坏医疗秩序行为纳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并规定“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018年6月,国务院通过《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其中要求公安部等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并倡导更多途径来解决医疗纠纷。

2018年10月,国家发改委、国家卫健委等28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明确规定“因实施或参与涉医违法犯罪活动,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以上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自然人将被联合惩戒”。

刘鑫认为,相关政策文件的出台,确实杜绝了恶性医疗纠纷事件,尤其是医闹现象明显减少,但是普通的医疗纠纷依然多发,只不过患者更多会采取一些和平、合法的途径维护权益。

针对民航总医院杀医事件,刘鑫认为,面对医疗机构内的突发暴力事件,医院应当制定相应预案,并组织医务人员通过演练增强防范意识,及时制止患者及家属的过激行为。

邓利强也认为,医院作为医生人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如果没有做到认真防护,安保没有起到作用,同样应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在法律执行层面,还应加强警方对相关事件的及时介入和防控。邓利强建议,不能等出现伤害事件再执法,而是当患者扬言伤害医生的时候,警方就应该出面实施警告、处罚,甚至相应活动的限制,以降低伤害事件发生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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