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晚,青海春天(600381.SH)发布澄清公告,就媒体题为《青海春天极草神话破灭》的文章,对公司借壳前的业绩和公司2015年上半年毛利率、销售模式等事项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应。
整个事情缘于青海春天借壳*ST贤成后业绩的下滑。据青海春天半年报显示,2015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非后的净利润同比分别下降了49.7%、69.91%和67.55%。
原文作者质疑青海春天的业绩下降是“调整销售政策”所致,并以“冬虫夏草(831898.OC)”业绩为参照,认为青海春天同样受制于反腐运动的开展,同时指责其“重营销、轻产品”的经营模式。并以此为根据,质疑其借壳之前3年业绩增长30倍的真实性。
青海春天回应称,公司经营的并非单纯的冬虫夏草原草销售,而是以区域市场合作商和自营结合的双轨制销售模式,因此不能简单地与一些企业冬虫夏草原草的销售模式进行比较。同时坚持其在半年报中对业绩下滑原因的解释。
针对文章怀疑其借壳前业绩作假一事,青海春天则坚定表示,公司借壳贤成矿业前业绩真实准确。
首先,对于文章中关于公司2011-2014 年的合计净利润10.09 亿元,但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仅1.67 亿元的疑惑,青海春天称由于2014年下半年公司开始大规模的收购生产原料冬虫夏草,从申报期2014 年1-6 月的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可以看出该期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7.8 亿元,而到2014 年末时合并现金流量表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18.23 亿元,现金流出了10.43 亿元,因此导致累计现金流净额较少。
其次,对于无法通过工商系统查询到青海春天重组公告中披露的多家客户,以及一些客户资本金过低的问题,青海春天解释道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等原因,该部分客户已分别发生了公司名称变更和公司注销等工商登记内容的变化,在公司所在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可以查到相关信息。并且称其在选择合作商、对合作商进行实地考察的过程中,重点关注的是合作商的实际经营实力和团队经营理念,而非其注册资本的大小。
最后,针对原文指责其缩减研发投入、广告费等费用性支出以完成业绩承诺,将广告费计入营业收入以美化公司收入,青海春天则表示前者是一家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过程中的正常行为,而后者源自青海春天子公司的子公司——西藏老马广告有限公司的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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