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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ETC,该少点任务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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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ETC,该少点任务观念

推行工作者需要认识到,推行ETC,不仅要多做广大车主的工作,更要在自身下功夫,只要提高了ETC办理的便捷性、使用的实用性、结算的优惠性,潜在的车主用户自然就会作出选择。

文|法治周末报 与归

责编|马蓉蓉

今年以来,“ETC”成了有车一族、甚至社会上热议的高频词。但是,近日,天津多个收费站“不装ETC不能上高速”的规定引发了争议。

12月19日,交通运输部回应称,正在要求天津整改相关情况;而就在这一天,在广西桂林,又发生一起广东游客未办ETC上不了高速,被收费员威胁“出不了桂林”的事件,事后收费员被开除,涉事收费站站长被降级。

首先,必须申明的是,ETC通道可以提高出行效率、节能减排,提倡ETC出行当然是正确的方向,是应该给予支持的。但是初衷没有错,并不代表政策执行起来就完全不会出错。其实,不止以上两例,更早的时候,厦门、泉州的多处高速收费站,也因对未安装ETC的车主打出了“不欢迎使用高速公路”“请绕路通行”的标语引发争议。这些做法,并不利于ETC的推广。

提倡ETC出行的本质是便民服务,是为了提高通行效率,如果因此造成了拥堵,甚至造成一些车主无法通行,这无异于走向了政策的反面。换句话说,掉头绕行是不是出行效率更低、更不利于节能减排?公共服务电子化、互联网化、智能化,这是大势所趋,但是任何事物的发展总要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排除一些车主因为个人原因没来得及办理ETC,他们需要的是理解和通融,而不是被拦路。

比这些强制性规定更糟心的是,一些地方在推进ETC的工作中出现了指标摊派的粗暴做法。据新华每日电讯报道,最近华北某县级市,连高速公路都没有,一级路收费站也未设ETC通道,当地各个机关却被摊派了安装指标,完不成任务就会被通报和问责。指标摊派此前被诟病已久,没想到又出现在了推广ETC的工作中,这其实就是典型的形式主义惯性在作祟。

推行工作者需要认识到,推行ETC,不仅要多做广大车主的工作,更要在自身下功夫,只要提高了ETC办理的便捷性、使用的实用性、结算的优惠性,潜在的车主用户自然就会作出选择。比如,要大力丰富ETC的应用场景。对于很多车主来说,一年可能都上不了几次高速。由于使用率过低,便难以凸显ETC的优越性。理论上,一切需要停车缴费的场合,都可以和ETC缴费模式对接。

此前,交通运输部已经下达目标,要求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实现机场、火车站、客运站、港口码头等大型交通场站停车场景ETC服务全覆盖;推广ETC在居民小区、旅游景区等停车场景的应用。显然,这项工作是需要技术下沉的,是有期限的,不可能一蹴而就。所以,对一些没来得及、或者不太愿意安装ETC的车主,也应留有一定的时间。

强扭的瓜不甜。有句俗话叫“你所盛开,蝴蝶自来”,应用到推广ETC这一领域,只要相关职能部门把服务做好了,实惠和便利看得见了,车主们自然会“闻香而来”,而不需要主动去规训“蝴蝶”。

当然,也要认识到,一些车主确实存在一定的惰性,不催不行。但千万不能把“催”异化成简单粗暴的“强制”,甚至是以不能上路相威胁。否则,原本的一抔好米,就可能煮出带有一丝异味的粥来。这也是为什么,交通运输部一再强调,至少保留一条人工车道。此外,一个可以对比的场景是,高铁站台早就可以通过刷身份证或蓝票,实现全自动进站了,但仍保有人工检票通道。这不仅是因为有不会互联网购票的乘客在,还因为现实场景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而技术也并非绝对完美,要留有一定的政策冗余空间,给极少数的意外提供应急方案。比如,有的票破损了,实在刷不进去,就只能依靠人工识别准入。

同样的道理,存不存在一种可能,ETC设备也会出毛病?这种可能存在,人工通道的应急作用便必要。未来,它可能不是以一个具体的收费站点或收费员的形式存在,但作为未雨绸缪的设置,也应该在科学规划的范围内。

总之,在推行ETC的工作中,服务思维应多一些,任务观念应少一些,让ETC以便利的方式便民。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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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ETC,该少点任务观念

推行工作者需要认识到,推行ETC,不仅要多做广大车主的工作,更要在自身下功夫,只要提高了ETC办理的便捷性、使用的实用性、结算的优惠性,潜在的车主用户自然就会作出选择。

文|法治周末报 与归

责编|马蓉蓉

今年以来,“ETC”成了有车一族、甚至社会上热议的高频词。但是,近日,天津多个收费站“不装ETC不能上高速”的规定引发了争议。

12月19日,交通运输部回应称,正在要求天津整改相关情况;而就在这一天,在广西桂林,又发生一起广东游客未办ETC上不了高速,被收费员威胁“出不了桂林”的事件,事后收费员被开除,涉事收费站站长被降级。

首先,必须申明的是,ETC通道可以提高出行效率、节能减排,提倡ETC出行当然是正确的方向,是应该给予支持的。但是初衷没有错,并不代表政策执行起来就完全不会出错。其实,不止以上两例,更早的时候,厦门、泉州的多处高速收费站,也因对未安装ETC的车主打出了“不欢迎使用高速公路”“请绕路通行”的标语引发争议。这些做法,并不利于ETC的推广。

提倡ETC出行的本质是便民服务,是为了提高通行效率,如果因此造成了拥堵,甚至造成一些车主无法通行,这无异于走向了政策的反面。换句话说,掉头绕行是不是出行效率更低、更不利于节能减排?公共服务电子化、互联网化、智能化,这是大势所趋,但是任何事物的发展总要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排除一些车主因为个人原因没来得及办理ETC,他们需要的是理解和通融,而不是被拦路。

比这些强制性规定更糟心的是,一些地方在推进ETC的工作中出现了指标摊派的粗暴做法。据新华每日电讯报道,最近华北某县级市,连高速公路都没有,一级路收费站也未设ETC通道,当地各个机关却被摊派了安装指标,完不成任务就会被通报和问责。指标摊派此前被诟病已久,没想到又出现在了推广ETC的工作中,这其实就是典型的形式主义惯性在作祟。

推行工作者需要认识到,推行ETC,不仅要多做广大车主的工作,更要在自身下功夫,只要提高了ETC办理的便捷性、使用的实用性、结算的优惠性,潜在的车主用户自然就会作出选择。比如,要大力丰富ETC的应用场景。对于很多车主来说,一年可能都上不了几次高速。由于使用率过低,便难以凸显ETC的优越性。理论上,一切需要停车缴费的场合,都可以和ETC缴费模式对接。

此前,交通运输部已经下达目标,要求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实现机场、火车站、客运站、港口码头等大型交通场站停车场景ETC服务全覆盖;推广ETC在居民小区、旅游景区等停车场景的应用。显然,这项工作是需要技术下沉的,是有期限的,不可能一蹴而就。所以,对一些没来得及、或者不太愿意安装ETC的车主,也应留有一定的时间。

强扭的瓜不甜。有句俗话叫“你所盛开,蝴蝶自来”,应用到推广ETC这一领域,只要相关职能部门把服务做好了,实惠和便利看得见了,车主们自然会“闻香而来”,而不需要主动去规训“蝴蝶”。

当然,也要认识到,一些车主确实存在一定的惰性,不催不行。但千万不能把“催”异化成简单粗暴的“强制”,甚至是以不能上路相威胁。否则,原本的一抔好米,就可能煮出带有一丝异味的粥来。这也是为什么,交通运输部一再强调,至少保留一条人工车道。此外,一个可以对比的场景是,高铁站台早就可以通过刷身份证或蓝票,实现全自动进站了,但仍保有人工检票通道。这不仅是因为有不会互联网购票的乘客在,还因为现实场景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而技术也并非绝对完美,要留有一定的政策冗余空间,给极少数的意外提供应急方案。比如,有的票破损了,实在刷不进去,就只能依靠人工识别准入。

同样的道理,存不存在一种可能,ETC设备也会出毛病?这种可能存在,人工通道的应急作用便必要。未来,它可能不是以一个具体的收费站点或收费员的形式存在,但作为未雨绸缪的设置,也应该在科学规划的范围内。

总之,在推行ETC的工作中,服务思维应多一些,任务观念应少一些,让ETC以便利的方式便民。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