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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新规过渡期倒计时一年,银行理财净值化转型加速,中小银行难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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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新规过渡期倒计时一年,银行理财净值化转型加速,中小银行难在哪儿?

现金管理类产品征求意见稿出台后,银行净值化转型引来挑战,中长期资管产品市值化发展是大的方向,如何应对净值波动显得更加重要。

记者 | 张晓琪

随着2020年的开启,资管新规过渡期正式进入一周年倒计时。

银行理财净值化发行节奏加快,2019年净值化理财产品发行数量占比接近20%。但另一方面,受制于资金、人才等因素,中小银行净值化转型仍处艰难摸索过程中。

在1月13日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对于资管新规过渡期是否会放宽的提问,银保监会首席风险官肖远企透露,确实有一部分银行机构的存量资管产品在资管新规出台前就比较大,个别机构对于在过渡期内完全整改到位还有困难,但银保监会要求这些机构制定中长期整改方案,要求原则上必须在过渡期内整改到位,但为保证资管产品、特别是银行理财产品能够平稳有序整改到位,银保监会也会研究相关安排,对个别机构适当地给予一些灵活措施安排。

中小行净值化转型艰难

普益标准披露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36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发行理财产品81152款,总数较2018年减少12714款。其中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65722款,减少23368款;净值型理财产品15430款,增加10654款。2019年净值化理财产品发行数量占比接近20%。

不同类型的银行净值化产品发行差距颇大。2019年股份制商业银行净值型产品平均发行量最高,为441款;国有控股银行次之,为417款;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金融机构净值产品平均发行量更低,均不足50款。

在业内看来,大行和小行步伐差异明显。大行将凭借其在客户基础、人才配置、系统支持、投研能力等优势,走在净值化转型探索的前列。而中小银行受制于资金、人才等,尚处在艰难摸索的过程。据某城商行资管人士向界面新闻透露,该行净值型产品目前规模占非保本理财比例为百分之二十多。另一家华南城商行人士则告诉记者,该行净值化产品大部分是假净值,除现金管理类产品外,其余净值产品也是按照摊余成本法计算。

“净值化产品的发行对系统、人员、托管挑战很大,管理模式要变化,对人员能力要求更高,也需要更多人。”长沙银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向实告诉界面新闻记者。

从1月6日郑州银行发布的非公开发行反馈意见,也能够一窥中小银行净值化转型的艰难。

郑州银行披露,自资管新规发布后至2019年6月30日,该行新发行理财产品共658只。其中“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占绝对优势,数量649只,募集规模达436.19亿元。而“净值型” 理财产品仅有 9 只,募集规模为70.37 亿元。净值类产品募资规模占比仅为13.9%。

该行还透露,截至2019年6月30日,尚未对“净值型”理财产品进行外部审计。而据资管新规规定,金融机构对资产管理产品应当实行净值化管理,包括由托管机构进行核算并定期提供报告,由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确认,被审计金融机构应当披露审计结果并同时报送金融管理部门。

两类估值并行平抑净值波动

2019年12月27日, 银保监会和央行发布《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该文件的出台,让银行理财净值化转型更加不易,这意味着中长期资管产品市值化发展成为大方向,银行需要直面净值波动带来的挑战。

银行净值类产品线包括现金管理类、固收类和权益类资产增厚的“固收+”类。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可以对接老产品之中的资产,摊余成本法的计量方式提供了更稳定的净值,成为银行净值化转型的最优选择。

中信证券分析师明明指出,截至2019年6月末,开放式净值型产品占净值型产品比例为 82.84%,规模约6.5万亿元,现金管理类理财规模估计在4.5万亿元左右。

新规的出台也意味着,部分不符合规定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将回归市值法计量。按照新规,现金管理类产品每个交易日都可以办理申赎,以前混进来的每周或更长时间开放的产品被剔出局。一旦不被认定为现金管理类产品,意味着不能再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

本次新规还对现金管理类产品总量做出控制,“同一商业银行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核算的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月末资产净值,合计不得超过其全部理财产品月末资产净值的30%。同一银行理财子公司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核算的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月末资产净值,合计不得超过其风险准备金月末余额的200倍。”

所谓摊余成本法,指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按照这种方法,产品净值在多数情况下都会表现为正收益。

相较摊余成本法,市值法下的产品净值波动加大,可能出现净值回撤或者加速上涨。

因此银行倾向于使用摊余成本法计量,避免净值过大波动。这也是现金管理类产品过去规模飙升,但普通的市值法估值净值化理财发行难的重要原因。

中信建投固收分析师认为,现金管理产品新规后,银行在摊余成本法方面能做的量有限,中长期资管产品市值化发展是大的方向。

为了平抑净值波动,银行理财拼命在估值方式上做文章。

有业内人士告诉界面新闻,目前开放式和定开式产品估值方式上,现金管理类用摊余成本法,其它净值类产品用市值法,但如果产品持有交易所发行私募债或者ABS,这两类债券因为流动性较差,特殊使用摊余成本法。

多位银行人士指出,为了平抑净值波动,现在银行剔除掉现金管理类产品后的绝大多数净值化产品(多是定开式),不会完全采用市值法估值。而是通过持有私募债或者abs,市值法和摊余成本法两类估值方式并行,这已经成为净值化产品降低净值波动的普遍操作。

“但持有成本法估值资产还是有限制的,比如能采用成本法估值的资产有限,还存在久期匹配限制。”向实告诉界面新闻记者。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银行未来将正面引来净值波动的挑战,如何降低净值波动、安抚客户都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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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新规过渡期倒计时一年,银行理财净值化转型加速,中小银行难在哪儿?

现金管理类产品征求意见稿出台后,银行净值化转型引来挑战,中长期资管产品市值化发展是大的方向,如何应对净值波动显得更加重要。

记者 | 张晓琪

随着2020年的开启,资管新规过渡期正式进入一周年倒计时。

银行理财净值化发行节奏加快,2019年净值化理财产品发行数量占比接近20%。但另一方面,受制于资金、人才等因素,中小银行净值化转型仍处艰难摸索过程中。

在1月13日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对于资管新规过渡期是否会放宽的提问,银保监会首席风险官肖远企透露,确实有一部分银行机构的存量资管产品在资管新规出台前就比较大,个别机构对于在过渡期内完全整改到位还有困难,但银保监会要求这些机构制定中长期整改方案,要求原则上必须在过渡期内整改到位,但为保证资管产品、特别是银行理财产品能够平稳有序整改到位,银保监会也会研究相关安排,对个别机构适当地给予一些灵活措施安排。

中小行净值化转型艰难

普益标准披露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36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发行理财产品81152款,总数较2018年减少12714款。其中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65722款,减少23368款;净值型理财产品15430款,增加10654款。2019年净值化理财产品发行数量占比接近20%。

不同类型的银行净值化产品发行差距颇大。2019年股份制商业银行净值型产品平均发行量最高,为441款;国有控股银行次之,为417款;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金融机构净值产品平均发行量更低,均不足50款。

在业内看来,大行和小行步伐差异明显。大行将凭借其在客户基础、人才配置、系统支持、投研能力等优势,走在净值化转型探索的前列。而中小银行受制于资金、人才等,尚处在艰难摸索的过程。据某城商行资管人士向界面新闻透露,该行净值型产品目前规模占非保本理财比例为百分之二十多。另一家华南城商行人士则告诉记者,该行净值化产品大部分是假净值,除现金管理类产品外,其余净值产品也是按照摊余成本法计算。

“净值化产品的发行对系统、人员、托管挑战很大,管理模式要变化,对人员能力要求更高,也需要更多人。”长沙银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向实告诉界面新闻记者。

从1月6日郑州银行发布的非公开发行反馈意见,也能够一窥中小银行净值化转型的艰难。

郑州银行披露,自资管新规发布后至2019年6月30日,该行新发行理财产品共658只。其中“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占绝对优势,数量649只,募集规模达436.19亿元。而“净值型” 理财产品仅有 9 只,募集规模为70.37 亿元。净值类产品募资规模占比仅为13.9%。

该行还透露,截至2019年6月30日,尚未对“净值型”理财产品进行外部审计。而据资管新规规定,金融机构对资产管理产品应当实行净值化管理,包括由托管机构进行核算并定期提供报告,由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确认,被审计金融机构应当披露审计结果并同时报送金融管理部门。

两类估值并行平抑净值波动

2019年12月27日, 银保监会和央行发布《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该文件的出台,让银行理财净值化转型更加不易,这意味着中长期资管产品市值化发展成为大方向,银行需要直面净值波动带来的挑战。

银行净值类产品线包括现金管理类、固收类和权益类资产增厚的“固收+”类。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可以对接老产品之中的资产,摊余成本法的计量方式提供了更稳定的净值,成为银行净值化转型的最优选择。

中信证券分析师明明指出,截至2019年6月末,开放式净值型产品占净值型产品比例为 82.84%,规模约6.5万亿元,现金管理类理财规模估计在4.5万亿元左右。

新规的出台也意味着,部分不符合规定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将回归市值法计量。按照新规,现金管理类产品每个交易日都可以办理申赎,以前混进来的每周或更长时间开放的产品被剔出局。一旦不被认定为现金管理类产品,意味着不能再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

本次新规还对现金管理类产品总量做出控制,“同一商业银行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核算的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月末资产净值,合计不得超过其全部理财产品月末资产净值的30%。同一银行理财子公司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核算的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月末资产净值,合计不得超过其风险准备金月末余额的200倍。”

所谓摊余成本法,指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按照这种方法,产品净值在多数情况下都会表现为正收益。

相较摊余成本法,市值法下的产品净值波动加大,可能出现净值回撤或者加速上涨。

因此银行倾向于使用摊余成本法计量,避免净值过大波动。这也是现金管理类产品过去规模飙升,但普通的市值法估值净值化理财发行难的重要原因。

中信建投固收分析师认为,现金管理产品新规后,银行在摊余成本法方面能做的量有限,中长期资管产品市值化发展是大的方向。

为了平抑净值波动,银行理财拼命在估值方式上做文章。

有业内人士告诉界面新闻,目前开放式和定开式产品估值方式上,现金管理类用摊余成本法,其它净值类产品用市值法,但如果产品持有交易所发行私募债或者ABS,这两类债券因为流动性较差,特殊使用摊余成本法。

多位银行人士指出,为了平抑净值波动,现在银行剔除掉现金管理类产品后的绝大多数净值化产品(多是定开式),不会完全采用市值法估值。而是通过持有私募债或者abs,市值法和摊余成本法两类估值方式并行,这已经成为净值化产品降低净值波动的普遍操作。

“但持有成本法估值资产还是有限制的,比如能采用成本法估值的资产有限,还存在久期匹配限制。”向实告诉界面新闻记者。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银行未来将正面引来净值波动的挑战,如何降低净值波动、安抚客户都是问题。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