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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税上海实施两年,400余家企业累计减税过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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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税上海实施两年,400余家企业累计减税过亿

环境保护税是我国第一个体现“绿色税制”的综合税种。

图片来源:Unsplash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2020年1月14日对外透露,自2018年1月1日我国第一个体现“绿色税制”的综合税种——环境保护税正式实施以来,上海市已有400余家企业受惠,减免税收超过一亿元。

作为老牌世界五百强企业,位于金山区金山嘴工业区的联合利华食品(中国)有限公司,自环保税法开征以来,一直在减少排放量和减少排放浓度上下功夫,积极寻求减排的措施。

根据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程度不同,环境保护税法设置了两档差别化减税优惠政策,对促进企业清洁生产起到有效激励作用。

“想要减少税负,就必须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改善产品生产工艺。”联合利华食品(中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朱筱瑾说。据她透露,公司投入600多万元将污水处理能力从150吨/天提升到400吨/天,同时将污水排放与生态环境部门进行联网,做到实时监控,投资100多万元将两台锅炉燃烧器更换为低氮燃烧器,有效降低了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享受了50%的环保税减免。“2019年缴纳环保税额同比2018年下降了50%。”

在环保税“多排多缴、少排少缴、不排不缴”机制的正向激励下,同样受到减免措施影响的还有上海老港固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这家上海最大的生活垃圾末端处置单位,日均处理垃圾量达3000吨。

“我们公司对于垃圾的处理方式,既有填埋,也有焚烧,环保税的开征,对于企业进一步优化垃圾处理方式,是一种有力的正向激励,也促使我们更好地为上海市垃圾处理、环境保护事业做贡献。”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郝广才介绍,环保税开征两年时间,企业共计环保税减免税额1000余万元。

据统计,两年来,上海排放浓度值低于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企业累计享受减免超过2000万元;排放浓度值低于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企业累计享受减免超过1亿元,清洁生产、绿色发展的理念成为沪上环保企业的共识。

刚刚过去的2019年,垃圾分类俨然成为上海的新时尚。伴随着垃圾分类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各类环保企业随之迅速崛起,绿色经济迎来新的发展良机。

走进负责上海市奉贤区生活垃圾末端处置的东石塘公司,在近80亩的土地上可以看到完整的垃圾分类与处理系统,覆盖了垃圾接受储存、垃圾焚烧、烟气净化、灰渣处理、污水处理回用等全过程。

“2018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其中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两年前,税务人员上门辅导环保税时的这句话,一直印在公司负责人刘经理心里。

刘经理意识到,企业转型升级已经迫在眉睫,新的发展机会也许要来了。近两年,该公司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对设备系统进行了多项技术升级和改造。2019年,恰逢《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出台,更是让他相信当时的决定没有错。

企业的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大大增强了其市场竞争力。“去年,公司共接纳奉贤区生活垃圾40余万吨,焚烧垃圾30多万吨,处置污泥2万吨,发电量1.55亿度,上网电量1.26亿度。”刘经理介绍。

谈到环保税,公司财务高会计也表示:“投入资金改造垃圾处理系统,不仅实现了节能减排、降本增效,还能享受到税收优惠,去年前三季度,公司共获得了147万元的税收减免,让我们对绿色经济的发展更有信心了。”

数据显示,两年来,承担全市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的40余户企业累计享受减免约6.5亿元。

奉贤区税务局财行社保科科长梁建章表示,环保行业已迎来发展新风口,环境保护税对污染集中处理、鼓励达标排放的激励作用不断显现。“相信将来会有更多的企业通过转型、升级,走上绿色发展之路。”

环境保护税实施的两年间,其征收模式经过了多部门的探索协调,从单一监督管理变为综合协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要求,上海市财政、税务、环保部门就应税污染物适用问题、税收减免适用问题、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监测计算问题,积极进行征管协作配合。

上海市税务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密切协作,建立了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比对复核工作机制。

在开展申报信息比对复核工作基础上,通过对典型企业的深入剖析、聚焦比对复核的重点内容,规范复核流程,明确复核责任,形成征管闭环,堵塞管理漏洞。

双方通过共同开发的“信息共享平台”,按季传输涉税信息和环保监测等信息,在信息交换的基础上建立“环保处罚—比对识别—税款追征”常态管理机制,对技术规范不达标企业排放量的计算方法和计税依据实行动态监控,通过政策再辅导提高征管质效。

截至目前,税务、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平台传递环保税申报等信息、环保监测等相关信息130余万条。多方征管协作使环境保护税,征收落到实处。

当然,绿色税制仍有需要持续深化改革的空间。

从征收税目上讲,目前环境保护税法中未将VOCs排放总量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仅有苯、甲苯等污染物被纳入征税范围。

以环境空气质量为例,以PM2.5和O3为特征污染物的复合污染形势依然严峻,VOCs作为其前体控制物,减排压力日益凸显,在费改税实施前,部分地区开展过VOCs排污收费试点,具备一定基础,但不同地区VOCs排放计量基础仍参差不齐。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有关专家建议,适时考虑增加地方授权事项,为实施精准治污提供政策支持。同时,建议财税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开展相关研究,持续跟踪评估VOCs排放对本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加快完善VOCs排放总量的核算方法和监测技术,为后续进一步优化环境保护税制度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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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利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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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税是我国第一个体现“绿色税制”的综合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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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2020年1月14日对外透露,自2018年1月1日我国第一个体现“绿色税制”的综合税种——环境保护税正式实施以来,上海市已有400余家企业受惠,减免税收超过一亿元。

作为老牌世界五百强企业,位于金山区金山嘴工业区的联合利华食品(中国)有限公司,自环保税法开征以来,一直在减少排放量和减少排放浓度上下功夫,积极寻求减排的措施。

根据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程度不同,环境保护税法设置了两档差别化减税优惠政策,对促进企业清洁生产起到有效激励作用。

“想要减少税负,就必须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改善产品生产工艺。”联合利华食品(中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朱筱瑾说。据她透露,公司投入600多万元将污水处理能力从150吨/天提升到400吨/天,同时将污水排放与生态环境部门进行联网,做到实时监控,投资100多万元将两台锅炉燃烧器更换为低氮燃烧器,有效降低了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享受了50%的环保税减免。“2019年缴纳环保税额同比2018年下降了50%。”

在环保税“多排多缴、少排少缴、不排不缴”机制的正向激励下,同样受到减免措施影响的还有上海老港固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这家上海最大的生活垃圾末端处置单位,日均处理垃圾量达3000吨。

“我们公司对于垃圾的处理方式,既有填埋,也有焚烧,环保税的开征,对于企业进一步优化垃圾处理方式,是一种有力的正向激励,也促使我们更好地为上海市垃圾处理、环境保护事业做贡献。”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郝广才介绍,环保税开征两年时间,企业共计环保税减免税额1000余万元。

据统计,两年来,上海排放浓度值低于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企业累计享受减免超过2000万元;排放浓度值低于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企业累计享受减免超过1亿元,清洁生产、绿色发展的理念成为沪上环保企业的共识。

刚刚过去的2019年,垃圾分类俨然成为上海的新时尚。伴随着垃圾分类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各类环保企业随之迅速崛起,绿色经济迎来新的发展良机。

走进负责上海市奉贤区生活垃圾末端处置的东石塘公司,在近80亩的土地上可以看到完整的垃圾分类与处理系统,覆盖了垃圾接受储存、垃圾焚烧、烟气净化、灰渣处理、污水处理回用等全过程。

“2018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其中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两年前,税务人员上门辅导环保税时的这句话,一直印在公司负责人刘经理心里。

刘经理意识到,企业转型升级已经迫在眉睫,新的发展机会也许要来了。近两年,该公司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对设备系统进行了多项技术升级和改造。2019年,恰逢《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出台,更是让他相信当时的决定没有错。

企业的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大大增强了其市场竞争力。“去年,公司共接纳奉贤区生活垃圾40余万吨,焚烧垃圾30多万吨,处置污泥2万吨,发电量1.55亿度,上网电量1.26亿度。”刘经理介绍。

谈到环保税,公司财务高会计也表示:“投入资金改造垃圾处理系统,不仅实现了节能减排、降本增效,还能享受到税收优惠,去年前三季度,公司共获得了147万元的税收减免,让我们对绿色经济的发展更有信心了。”

数据显示,两年来,承担全市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的40余户企业累计享受减免约6.5亿元。

奉贤区税务局财行社保科科长梁建章表示,环保行业已迎来发展新风口,环境保护税对污染集中处理、鼓励达标排放的激励作用不断显现。“相信将来会有更多的企业通过转型、升级,走上绿色发展之路。”

环境保护税实施的两年间,其征收模式经过了多部门的探索协调,从单一监督管理变为综合协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要求,上海市财政、税务、环保部门就应税污染物适用问题、税收减免适用问题、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监测计算问题,积极进行征管协作配合。

上海市税务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密切协作,建立了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比对复核工作机制。

在开展申报信息比对复核工作基础上,通过对典型企业的深入剖析、聚焦比对复核的重点内容,规范复核流程,明确复核责任,形成征管闭环,堵塞管理漏洞。

双方通过共同开发的“信息共享平台”,按季传输涉税信息和环保监测等信息,在信息交换的基础上建立“环保处罚—比对识别—税款追征”常态管理机制,对技术规范不达标企业排放量的计算方法和计税依据实行动态监控,通过政策再辅导提高征管质效。

截至目前,税务、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平台传递环保税申报等信息、环保监测等相关信息130余万条。多方征管协作使环境保护税,征收落到实处。

当然,绿色税制仍有需要持续深化改革的空间。

从征收税目上讲,目前环境保护税法中未将VOCs排放总量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仅有苯、甲苯等污染物被纳入征税范围。

以环境空气质量为例,以PM2.5和O3为特征污染物的复合污染形势依然严峻,VOCs作为其前体控制物,减排压力日益凸显,在费改税实施前,部分地区开展过VOCs排污收费试点,具备一定基础,但不同地区VOCs排放计量基础仍参差不齐。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有关专家建议,适时考虑增加地方授权事项,为实施精准治污提供政策支持。同时,建议财税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开展相关研究,持续跟踪评估VOCs排放对本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加快完善VOCs排放总量的核算方法和监测技术,为后续进一步优化环境保护税制度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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