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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扶老人事件争议未完 网友呼吁警方公布核心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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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扶老人事件争议未完 网友呼吁警方公布核心证据

在淮南警方认定女大学生小袁扶老人事件承担主要责任后,9月23日,小袁再次发表微博连发5问“我做错了吗?”并提前复核。让外界疑虑的是,目前警方仍未能公布核心认定的证据。

图片来源:新浪微博

在淮南警方认定女大学生小袁将在扶老人事件中承担主要责任后,9月23日,小袁再次发表微博连发5问“我做错了吗?”该事件从9月8日事发至今已有两周多,却仍有很多问题无法解释清楚,双方表述不一致,且警方也未能公布核心认定的证据。

淮南警方于9月21日分别向事故双方当事人下达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告知双方当事人,如双方或一方对事故认定有异议,可自本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对这样的结果,小袁在9月23日已经申请了复核。她在微博中还称,警方给她的解释是,“多方取证,我离老人最近,虽然老人身体有病,走路摇晃,但不至于自己摔倒,肯定是有外力,也就是说肯定是我的后车轮接触到了老人导致其摔倒的。”对此她表示很诧异。

这位女学生发布了上述微博后就再次收声。而其“我做错了吗?”的微博受到网友的巨大关注。截至24日晚20时,该条微博的评论数已经达到65000多条,转发量也接近两万条。值得注意的是,在大量的评论意见中,支持和反对的态度都比较鲜明,网友观点分裂的比较严重。

当然,也有网友在评论中表示,“不管真相是什么,希望警方能提供更有信服力的证据! ”这种寻求证据的声音甚至蔓延到了淮南市公安局的官方微博上,众多网友在上面留言呼吁公开证据。

界面新闻没能联系到淮南市公安局。根据《北京青年报》的报道,淮南市公安局宣传处负责人表示,小袁微博中提到的“警察的解释”,并没有写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那是小女孩说的”。他说:“我们已经下达了《事故认定书》给她,那个才是具有法律权威的,上面说了她为什么负主要责任,老人为什么负次要责任。她说的那个解释,也许是别人私下跟她说的,也许是她自己说的,那都是很不负责任的。如果她说警察这样说了,那她可以拿出证据来。”

9月22日,央视东方时空披露出来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写道,小袁与老人相刮擦,致老人倒地受伤。在证实上述事实的证据里一栏写道,是根据淮南市公安局龙泉派出所调查取得的事实和交警田家庵二大队现场勘查情况。

形成原因分析称,小袁驾驶车辆,观察路面情况不够,逆向行驶,未确保安全,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其违法行为在事故中有因果关系上起着主要作用,老人在道路上步行时未走人行道,其违法行为在事故中有因果关系上起着次要作用。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还描述了一下事情的经过,当时的路况。然而却并没有说清楚刮擦的依据。

据当地消息,淮南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表示已经接受小袁的复核申请,按照规定在5个工作日之内作出答复。

深圳商报今天发表的署名舒圣祥的评论文章指出,要得出“相互有接触”的结论,显然必须有其他证据佐证。而从事件发酵至今,似乎也没有一个证人公开表示自己亲眼看到了“相互有接触”的一幕,老人一方提供的本村村民证词,也只是说女大学生曾经承认撞人。

由于警方始终没有向公众公开此鉴定结果的核心证据是什么,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讲师吴俊接受界面新闻记者采访时称,警方有义务解释事实认定的依据和理由。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在接受央视采访时也称,如果没有监控录像,在客观上,就缺乏一个最有力的证据,在这个意义上做出一个判定或认定,恐怕还不够扎实。

叶林还说:“接触本身只是相碰,但里面既可能是受伤的老者碰到了骑车的女孩子,也可能是骑车的女孩子在某些情况下碰到了老人,接触的原因来自于双方,在这点来讲,相互接触与认定结论是有偏差的。”

吴俊说,如果警方公布出来证据效果会更好,使得认定更具有公信力。媒体曾经采访到当时的路人,都称小袁承认过老人是其所撞,但并没有直接看到小袁撞人的那一瞬间。吴俊认为,这些都是传闻证据,他们并没有看见小袁接触这个老人过程,因此在法律上是传闻证据,不是绝对没有效力,但证明是比较低的。

而网友“任梵僮”称,她看到小袁从老人身边过去时两人之间是有距离的,而且那个距离是不足以撞到老人。吴俊称,这可以作为申请复核的理由,同时,也可以在诉讼中提出这个证据。

吴俊说,《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在民事诉讼中也仅仅是证据之一,不是直接决定法院的立案,法院是可以推翻这个结论的。“如果法官认为这个责任认定有失公允,或者根本站不住脚,那么法官就可以推翻这个责任认定,进行跟这个责任认定不一样的事实认定。”

对于复核的结果,吴俊认为,小袁如果没有十足的证据,推翻的可能性不大。“如果复核维持,胜诉的几率会极小,因为民事诉讼中法官事实认定的裁量权,比交警还要大。”

在核心证据没有的情况下,该事件到底会如何收场?红网今日发布的一篇署名为孙曙峦的评论文章成,在这起扶老事件中,警方的结论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名誉与责任,也关系到警方的公信与社会的风气。因此,警方必须拿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结论,否则的话,日后再遇到类似的事件,恐怕将会有更多人选择头也不回一走了之。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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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扶老人事件争议未完 网友呼吁警方公布核心证据

在淮南警方认定女大学生小袁扶老人事件承担主要责任后,9月23日,小袁再次发表微博连发5问“我做错了吗?”并提前复核。让外界疑虑的是,目前警方仍未能公布核心认定的证据。

图片来源:新浪微博

在淮南警方认定女大学生小袁将在扶老人事件中承担主要责任后,9月23日,小袁再次发表微博连发5问“我做错了吗?”该事件从9月8日事发至今已有两周多,却仍有很多问题无法解释清楚,双方表述不一致,且警方也未能公布核心认定的证据。

淮南警方于9月21日分别向事故双方当事人下达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告知双方当事人,如双方或一方对事故认定有异议,可自本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对这样的结果,小袁在9月23日已经申请了复核。她在微博中还称,警方给她的解释是,“多方取证,我离老人最近,虽然老人身体有病,走路摇晃,但不至于自己摔倒,肯定是有外力,也就是说肯定是我的后车轮接触到了老人导致其摔倒的。”对此她表示很诧异。

这位女学生发布了上述微博后就再次收声。而其“我做错了吗?”的微博受到网友的巨大关注。截至24日晚20时,该条微博的评论数已经达到65000多条,转发量也接近两万条。值得注意的是,在大量的评论意见中,支持和反对的态度都比较鲜明,网友观点分裂的比较严重。

当然,也有网友在评论中表示,“不管真相是什么,希望警方能提供更有信服力的证据! ”这种寻求证据的声音甚至蔓延到了淮南市公安局的官方微博上,众多网友在上面留言呼吁公开证据。

界面新闻没能联系到淮南市公安局。根据《北京青年报》的报道,淮南市公安局宣传处负责人表示,小袁微博中提到的“警察的解释”,并没有写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那是小女孩说的”。他说:“我们已经下达了《事故认定书》给她,那个才是具有法律权威的,上面说了她为什么负主要责任,老人为什么负次要责任。她说的那个解释,也许是别人私下跟她说的,也许是她自己说的,那都是很不负责任的。如果她说警察这样说了,那她可以拿出证据来。”

9月22日,央视东方时空披露出来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写道,小袁与老人相刮擦,致老人倒地受伤。在证实上述事实的证据里一栏写道,是根据淮南市公安局龙泉派出所调查取得的事实和交警田家庵二大队现场勘查情况。

形成原因分析称,小袁驾驶车辆,观察路面情况不够,逆向行驶,未确保安全,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其违法行为在事故中有因果关系上起着主要作用,老人在道路上步行时未走人行道,其违法行为在事故中有因果关系上起着次要作用。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还描述了一下事情的经过,当时的路况。然而却并没有说清楚刮擦的依据。

据当地消息,淮南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表示已经接受小袁的复核申请,按照规定在5个工作日之内作出答复。

深圳商报今天发表的署名舒圣祥的评论文章指出,要得出“相互有接触”的结论,显然必须有其他证据佐证。而从事件发酵至今,似乎也没有一个证人公开表示自己亲眼看到了“相互有接触”的一幕,老人一方提供的本村村民证词,也只是说女大学生曾经承认撞人。

由于警方始终没有向公众公开此鉴定结果的核心证据是什么,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讲师吴俊接受界面新闻记者采访时称,警方有义务解释事实认定的依据和理由。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在接受央视采访时也称,如果没有监控录像,在客观上,就缺乏一个最有力的证据,在这个意义上做出一个判定或认定,恐怕还不够扎实。

叶林还说:“接触本身只是相碰,但里面既可能是受伤的老者碰到了骑车的女孩子,也可能是骑车的女孩子在某些情况下碰到了老人,接触的原因来自于双方,在这点来讲,相互接触与认定结论是有偏差的。”

吴俊说,如果警方公布出来证据效果会更好,使得认定更具有公信力。媒体曾经采访到当时的路人,都称小袁承认过老人是其所撞,但并没有直接看到小袁撞人的那一瞬间。吴俊认为,这些都是传闻证据,他们并没有看见小袁接触这个老人过程,因此在法律上是传闻证据,不是绝对没有效力,但证明是比较低的。

而网友“任梵僮”称,她看到小袁从老人身边过去时两人之间是有距离的,而且那个距离是不足以撞到老人。吴俊称,这可以作为申请复核的理由,同时,也可以在诉讼中提出这个证据。

吴俊说,《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在民事诉讼中也仅仅是证据之一,不是直接决定法院的立案,法院是可以推翻这个结论的。“如果法官认为这个责任认定有失公允,或者根本站不住脚,那么法官就可以推翻这个责任认定,进行跟这个责任认定不一样的事实认定。”

对于复核的结果,吴俊认为,小袁如果没有十足的证据,推翻的可能性不大。“如果复核维持,胜诉的几率会极小,因为民事诉讼中法官事实认定的裁量权,比交警还要大。”

在核心证据没有的情况下,该事件到底会如何收场?红网今日发布的一篇署名为孙曙峦的评论文章成,在这起扶老事件中,警方的结论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名誉与责任,也关系到警方的公信与社会的风气。因此,警方必须拿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结论,否则的话,日后再遇到类似的事件,恐怕将会有更多人选择头也不回一走了之。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