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护人员因履职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将及时认定为工伤

1月25日电晚,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成都市《关于做好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明确对于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的医护、防疫等有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而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规定,及时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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