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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下发特急文件,对疫情防控机构等重要电力用户特事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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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下发特急文件,对疫情防控机构等重要电力用户特事特办

医疗机构、隔离区域、医用物资生产运输等疫情防控单位和场所被列为重要电力用户。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记者 | 席菁华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复杂严峻之际,国家能源局印发了特急文件。

1月3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特急文件《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电力保障服务和当前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做好疫情防控电力保障服务和当前电力安全生产等有关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表示,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各单位应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电力保障服务,抓好关键时期电力安全生产,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对于医疗机构、隔离区域、医用物资生产运输等疫情防控单位和场所,《通知》要求,地方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和各派出机构应将其列为重要电力用户,全力确保电力稳定可靠供应。

供电企业要按照当地政府要求和疫情防控需要,实施电力用户分类管理,对党政军机关、疫情防控机构场所、铁路民航通讯单位等重要用户特事特办,采取增加供电回路、配备应急电源、加强线路检修等措施,提升电力供应可靠性水平。

《通知》要求,地方政府电力管理部门要压实扛牢属地监管责任,精准研判电力负荷变化情况,协调解决电力安全生产重大困难问题等。

电网企业则要求做好电力电量平衡,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按规定保留系统备用容量。此外,要加强对重要通道场站的巡视检查,强化设备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全国特别是疫区电网安全运行。

《通知》指出,发电企业要统筹安排机组检修计划,加强冬季防寒防冻工作,提前采购储备充足燃料物资,确保机组稳定出力。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国务院办公厅于1月27日发布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

《通知》要求,电力企业要科学确定复工复产时间节点,及时修订施工作业方案,重新确定合理工期,严禁抢进度、赶工期。

地方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和各派出机构,需监督指导电力企业制定落实复工复产方案和安全措施,严禁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而“带病”强行复工复产。

《通知》还要求,各单位要加强应急管理,提升预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妥善处置电力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协调联动,杜绝因信息报告不及时影响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的现象。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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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隔离区域、医用物资生产运输等疫情防控单位和场所被列为重要电力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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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 席菁华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复杂严峻之际,国家能源局印发了特急文件。

1月3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特急文件《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电力保障服务和当前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做好疫情防控电力保障服务和当前电力安全生产等有关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表示,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各单位应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电力保障服务,抓好关键时期电力安全生产,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对于医疗机构、隔离区域、医用物资生产运输等疫情防控单位和场所,《通知》要求,地方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和各派出机构应将其列为重要电力用户,全力确保电力稳定可靠供应。

供电企业要按照当地政府要求和疫情防控需要,实施电力用户分类管理,对党政军机关、疫情防控机构场所、铁路民航通讯单位等重要用户特事特办,采取增加供电回路、配备应急电源、加强线路检修等措施,提升电力供应可靠性水平。

《通知》要求,地方政府电力管理部门要压实扛牢属地监管责任,精准研判电力负荷变化情况,协调解决电力安全生产重大困难问题等。

电网企业则要求做好电力电量平衡,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按规定保留系统备用容量。此外,要加强对重要通道场站的巡视检查,强化设备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全国特别是疫区电网安全运行。

《通知》指出,发电企业要统筹安排机组检修计划,加强冬季防寒防冻工作,提前采购储备充足燃料物资,确保机组稳定出力。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国务院办公厅于1月27日发布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

《通知》要求,电力企业要科学确定复工复产时间节点,及时修订施工作业方案,重新确定合理工期,严禁抢进度、赶工期。

地方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和各派出机构,需监督指导电力企业制定落实复工复产方案和安全措施,严禁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而“带病”强行复工复产。

《通知》还要求,各单位要加强应急管理,提升预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妥善处置电力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协调联动,杜绝因信息报告不及时影响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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