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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上市公司顶风违规减持 证监会开出2842万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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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上市公司顶风违规减持 证监会开出2842万罚单

中国证监会9月29日晚间发布消息称,证监会已于日前对首批8宗违法减持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案件罚款总计2842万元,共涉及4名自然人股东、5家法人股东及法人股东的8名责任人。证监会近期集中力量依法查处

多家上市公司顶风违规减持 证监会开出2842万罚单

中国证监会9月29日晚间发布消息称,证监会已于日前对首批8宗违法减持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案件罚款总计2842万元,共涉及4名自然人股东、5家法人股东及法人股东的8名责任人。

证监会近期集中力量依法查处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制人违反法律规定减持的行为。这次公布的8宗案件中,违法超比例减持金额最高达1.83亿元,违法减持比例最高达3.83%。接到事先告知书后,1宗案件当事人提交了陈述申辩意见。

证监会表示,涉案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大比例减少的事实,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在尚未披露之前,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具有信息优势,应当依法戒绝交易,否则不仅侵害了中小股东的知情权,也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7月8日,证监会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半年内不得减持。证监会公告称,近期证券市场出现非理性下跌,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从即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违反上述规定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证监会将给予严肃处理。

此后,尽管证监会对违法减持行为的调查、处罚力度不断加大,但仍有上市公司“顶风作案”。

同大股份(300321.SZ)9月28日晚公告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广州穗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今年9月7日至25日,通过竞价方式以48.77元/股的均价累计减持公司流通股合计74.18万股,减持比例合计为1.67%。违反证监会规定之余,广州穗富此次减持也推翻其7月10日做出的6个月内不减持的承诺。

9月18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将持续对违法减持和短线交易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日前,证监会已完成第二批19宗上市公司重要股东违规减持和短线交易案件的审理,上述案件已完成事先告知程序。其中,违法减持比例最高为7.81%。加上首批案件,至此,41起移送审理的违规减持案件已经审理完毕。

证监会已公布的拟处罚上市公司股东名单中包括:湖北金环(000615.SZ)、金运激光(300220.SZ)、涪陵榨菜(002507.SZ)、东诚药业(002675.SZ)、金力泰(300225.SZ)、津劝业(600821.SH)、蓝英装备(300293.SZ)、阳谷华泰(300121.SZ)、欣旺达(300207.SZ)、华仁药业(300110.SZ)、金信诺(300252.SZ)、美盈森(002303.SZ)、维科精华(600152.SH)、松芝股份(002454.SZ)、新筑股份(002480.SZ)、国兴地产(000838.SZ)、依米康(300249.SZ)、丹邦科技(002618.SZ)、西南证券(600369.SH)、美锦能源(000723.SZ)等。

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认为,证监会至少表达了两方面意思:一方面,证监会希望大股东和实控人能够成为维护市场稳定的中坚力量;另一方面,即便股东存在减持行为而不参与维护市场稳定,也要依法减持,依法披露相关信息,给中小投资者一个公平交易的机会。

他表示:“此次重拳处理减持问题,可以说切中要害,如果包括上市公司大股东、实控人等市场的中坚力量能够切实地维护市场稳定,股指就不会波动很大,而不应该他们偷偷跑了,中小投资者埋单。”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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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上市公司顶风违规减持 证监会开出2842万罚单

中国证监会9月29日晚间发布消息称,证监会已于日前对首批8宗违法减持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案件罚款总计2842万元,共涉及4名自然人股东、5家法人股东及法人股东的8名责任人。证监会近期集中力量依法查处

多家上市公司顶风违规减持 证监会开出2842万罚单

中国证监会9月29日晚间发布消息称,证监会已于日前对首批8宗违法减持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案件罚款总计2842万元,共涉及4名自然人股东、5家法人股东及法人股东的8名责任人。

证监会近期集中力量依法查处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制人违反法律规定减持的行为。这次公布的8宗案件中,违法超比例减持金额最高达1.83亿元,违法减持比例最高达3.83%。接到事先告知书后,1宗案件当事人提交了陈述申辩意见。

证监会表示,涉案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大比例减少的事实,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在尚未披露之前,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具有信息优势,应当依法戒绝交易,否则不仅侵害了中小股东的知情权,也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7月8日,证监会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半年内不得减持。证监会公告称,近期证券市场出现非理性下跌,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从即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违反上述规定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证监会将给予严肃处理。

此后,尽管证监会对违法减持行为的调查、处罚力度不断加大,但仍有上市公司“顶风作案”。

同大股份(300321.SZ)9月28日晚公告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广州穗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今年9月7日至25日,通过竞价方式以48.77元/股的均价累计减持公司流通股合计74.18万股,减持比例合计为1.67%。违反证监会规定之余,广州穗富此次减持也推翻其7月10日做出的6个月内不减持的承诺。

9月18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将持续对违法减持和短线交易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日前,证监会已完成第二批19宗上市公司重要股东违规减持和短线交易案件的审理,上述案件已完成事先告知程序。其中,违法减持比例最高为7.81%。加上首批案件,至此,41起移送审理的违规减持案件已经审理完毕。

证监会已公布的拟处罚上市公司股东名单中包括:湖北金环(000615.SZ)、金运激光(300220.SZ)、涪陵榨菜(002507.SZ)、东诚药业(002675.SZ)、金力泰(300225.SZ)、津劝业(600821.SH)、蓝英装备(300293.SZ)、阳谷华泰(300121.SZ)、欣旺达(300207.SZ)、华仁药业(300110.SZ)、金信诺(300252.SZ)、美盈森(002303.SZ)、维科精华(600152.SH)、松芝股份(002454.SZ)、新筑股份(002480.SZ)、国兴地产(000838.SZ)、依米康(300249.SZ)、丹邦科技(002618.SZ)、西南证券(600369.SH)、美锦能源(000723.SZ)等。

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认为,证监会至少表达了两方面意思:一方面,证监会希望大股东和实控人能够成为维护市场稳定的中坚力量;另一方面,即便股东存在减持行为而不参与维护市场稳定,也要依法减持,依法披露相关信息,给中小投资者一个公平交易的机会。

他表示:“此次重拳处理减持问题,可以说切中要害,如果包括上市公司大股东、实控人等市场的中坚力量能够切实地维护市场稳定,股指就不会波动很大,而不应该他们偷偷跑了,中小投资者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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