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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深刻影响电商的2019十大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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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深刻影响电商的2019十大法律法规

2019年1月1日,我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将微商、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新业态的经营方式纳入监管范围,其两大核心则是:持证经营、合规纳税。

文|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助理分析师 蒙慧欣

在过去的2019年,电商领域“不确定性”因素太多,行业环境错综复杂,政策、监管、焦虑满天飞。电子商务作为数字经济的突出代表持续快速发展,各种新业态不断涌现。

于此同时,国家在电子商务行业政策持续加码,颁布了许多相关的政策法规,助力行业加速发展。相信很多小伙伴都很关心,在此,网经社梳理了2019年电商行业十大政策。

01、首部《电子商务法》实施持证经营、合规纳税是重点

2019年1月1日,我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将微商、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新业态的经营方式纳入监管范围,其两大核心则是:持证经营、合规纳税。

于此同时,2019年4月,为规范网络交易市场秩序,维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网络交易持续健康发展,市场监管总局在修改《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原工商总局令第60号)基础上,起草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这是《电子商务法》实施后首部针对电商监管的具体细则,影响深远。

02、中央一号文件: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业”

2019年2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开发布《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这是新世纪以来,党中央连续发出的第十六个“一号文件”,这份2019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今明两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三农”领域有不少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不动摇。同时,文件提出实施数字乡村战略,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业”。

据网经社(ID:i100ec)了解,今年以来,无论是传统电商平台阿里、京东、苏宁易购、唯品会等传统电商势力,还是以拼多多、云集、贝店为代表新兴的社交电商“新军”,都做起了县域、乡镇、农村市场“下沉市场”的生意,以获取更多的新用户,发掘新消费市场,促进低线城市的消费升级。

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曾表示,伴随我国政府的相关帮扶政策,电子商务在农村地区有了很大的发展。随着农村居民网购消费的需求越来越大,农村居民在消费行为上有了更多的选择性。同时农村居民内心渴望和城市居民拥有一样生活品质的消费需求,也在一定意义上促进了农村网购的进一步发展。农村网购消费行为和消费需求下的农村网购发展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因此农村网购的消费行为说明农村越来越意识到网购的方便性。随着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居民消费需求也会越来越大,农村网购的发展将会越来越好。

中央一号文件对现代农业发展提出了诸多要求和具体方向,主要目的是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在农产品供给方面,提出实施大豆振兴计划。在科技强农方面,提出实施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行动。在数字农业农村方面,提出推进“互联网+农业”,曹磊表示道。

03、国家政策再发力 助力农村物流补全短板

2019年5月25日,国家邮政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在会上,就国家邮政局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以及供销合作总社此前联合出台的《关于推进邮政业服务乡村振兴的意见》,提出了推进邮政业服务乡村振兴的工作思路和目标,聚焦农村网络设施建设、农村快递包装治理和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等多方面的发展,计划进一步补齐农村服务短板。

除此之外,我国的“邮政在乡”“快递下乡”工程近些年也一直在持续推进中。今年以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还曾印发了《关于推进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加快完善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的意见》,提出要推进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和完善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国家邮政局、商务部以及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则联合印发《多渠道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营销渠道实施方案》,其中也提到了要推进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和农产品冷链设施建设等等。

04、八部委开展“网剑行动” 严查电商“二选一”、海外代购监管

2019年6月20日,市监总局联合8大部门开展网剑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网络市场突出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提升网络商品和服务质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

其中,行动方案将加强对手机App端(网络交易平台、网络订餐平台、在线旅游平台、社交电商、跨境电商以及其他网络市场新模式新业态)违法犯罪行为的研判、监管和打击查处。加大对网络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海外代购行为监管,加大对跨境电商进出口环节整治力度。

与此同时,11月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规范网络经营活动行政指导座谈会”,召集京东、快手、美团、拼多多、苏宁、阿里巴巴、云集、唯品会、1药网等20多家平台企业参会,市场监管总局在会上指出:平台竞争加剧,“二选一”问题突出,引发各方关注。

05、国务院部署跨境电商“无票免税”等政策

2019年7月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完善跨境电商等新业态促进政策。会议指出将再增加一批试点城市、要求落实对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的“无票免税”政策,出台更加便利企业的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

而在4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4月9日起,调降对个人携带进境的行李和邮递物品征收的行邮税税率,其中对食品、药品等商品,税率由15%降至13%;纺织品、电器等由25%降为20%。

此外,由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编、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发行的《跨境电商全产业链时代:政策红利下迎机遇期》书籍(专题:www.100ec.cn/zt/kjds),系统的介绍了跨境电商的理论框架,以及目前发展现状趋势。并首次提出了跨境电子商务全产业链的概念,全面、深入的呈现了跨境电商全产业链涉及的包括:进出口电商、物流、支付、政策、运营、人才、金融、园区等各个部分及环节发展概况。

06、线上培训规范性文件出台 互联网赋能教育

2019年7月15日,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全文:www.moe.gov.cn/srcsite/A06/s3325/201907/t20190715_390502.html )。该《意见》对面向中小学生、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活动提出了规范意见。这也是国家层面颁布的第一个专门针对校外线上培训活动的规范性文件。

这是继7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外,又一份教育行业重要的文件。

9月30日,教育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在线教育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20年,大幅提升在线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应用更加广泛、在线教育模式更加完善、资源和服务更加丰富。提出,要扩大优质在线教育资源供给、构建扶持在线教育发展的政策体系、形成多元的在线教育管理服务格局。

政策福利持续释放,同时也催生了一大批在线教育平台,包括:(1)综合类:腾讯课堂、网易公开课、淘宝教育、学而思网校等;(2)辅导工具类:作业帮、跟谁学、猿辅导、学霸君、掌门1对1等;(3)语言类:VIPKID、阿卡索外教网、新东方在线、无忧英语、英语流利说等。

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生活服务电商分析师指出,近年来“互联网+教育”相关利好政策纷纷出台,对于在线教育行业是一大利好,极大促进了我国互联网+教育行业的快速发展,同时也催生了一大批在线教育平台。

07、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强化法治保障

2019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其中提到“要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完善平台经济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平台经济发展法治保障”。

08、《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 社交电商迎来政策加码

2019年10月8日,在经历公开征求意见后,国务院审议通过首个国家级优化营商环境行政法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其中,明确指出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要采取“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不能一上来就“管死”。

这对于社交电商行业而言,在发展过程中始终摆脱不了“涉传”嫌疑,而国家监管层面不断出台政策,表示对新兴产业包容审慎监管,强化监管才能去伪存真,法治化是推动社交电商走向健康有序发展的必经之路。

09、文旅部出新规 剑指OTA“大数据杀熟”等乱象

2019年10月9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针对在线旅游行业(OTA)“大数据杀熟”、“低价游”、“非法删评论”等当前业内存在的热点问题都做出了具体规定。对此,携程、去哪儿、飞猪、马蜂窝、驴妈妈、途牛等多家OTA平台纷纷撇清关系,均否认存在上述违法情况。

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生活服务电商分析师陈礼腾认为,在过去,在线旅游乱象屡禁不止,不仅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企业的形象的大打折扣。文旅部出台新规加强了在线旅游市场监管,对虚假预定、大数据杀熟、信用监管等热点问题都做出了具体规定。对平台的合规发展做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不仅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同时也创造了更好的市场环境及竞争秩序。

10、国税总局发布跨境出口电商所得税新规

2019年10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跨境电商综试区零售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公告》(全文:www.100ec.cn/detail--6533457.html),出台跨境出口电商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应税所得率统一按照4%确定,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告显示,符合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商企业需满足的条件包括:一是在综试区注册,并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货物日期、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的;二是出口货物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的;三是出口货物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其增值税、消费税享受免税政策的。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一个新领域、新模式,要想在整个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得到国家的认可,长远发展,合规一定是首要前提。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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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深刻影响电商的2019十大法律法规

2019年1月1日,我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将微商、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新业态的经营方式纳入监管范围,其两大核心则是:持证经营、合规纳税。

文|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助理分析师 蒙慧欣

在过去的2019年,电商领域“不确定性”因素太多,行业环境错综复杂,政策、监管、焦虑满天飞。电子商务作为数字经济的突出代表持续快速发展,各种新业态不断涌现。

于此同时,国家在电子商务行业政策持续加码,颁布了许多相关的政策法规,助力行业加速发展。相信很多小伙伴都很关心,在此,网经社梳理了2019年电商行业十大政策。

01、首部《电子商务法》实施持证经营、合规纳税是重点

2019年1月1日,我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将微商、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新业态的经营方式纳入监管范围,其两大核心则是:持证经营、合规纳税。

于此同时,2019年4月,为规范网络交易市场秩序,维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网络交易持续健康发展,市场监管总局在修改《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原工商总局令第60号)基础上,起草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这是《电子商务法》实施后首部针对电商监管的具体细则,影响深远。

02、中央一号文件: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业”

2019年2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开发布《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这是新世纪以来,党中央连续发出的第十六个“一号文件”,这份2019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今明两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三农”领域有不少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不动摇。同时,文件提出实施数字乡村战略,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业”。

据网经社(ID:i100ec)了解,今年以来,无论是传统电商平台阿里、京东、苏宁易购、唯品会等传统电商势力,还是以拼多多、云集、贝店为代表新兴的社交电商“新军”,都做起了县域、乡镇、农村市场“下沉市场”的生意,以获取更多的新用户,发掘新消费市场,促进低线城市的消费升级。

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曾表示,伴随我国政府的相关帮扶政策,电子商务在农村地区有了很大的发展。随着农村居民网购消费的需求越来越大,农村居民在消费行为上有了更多的选择性。同时农村居民内心渴望和城市居民拥有一样生活品质的消费需求,也在一定意义上促进了农村网购的进一步发展。农村网购消费行为和消费需求下的农村网购发展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因此农村网购的消费行为说明农村越来越意识到网购的方便性。随着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居民消费需求也会越来越大,农村网购的发展将会越来越好。

中央一号文件对现代农业发展提出了诸多要求和具体方向,主要目的是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在农产品供给方面,提出实施大豆振兴计划。在科技强农方面,提出实施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行动。在数字农业农村方面,提出推进“互联网+农业”,曹磊表示道。

03、国家政策再发力 助力农村物流补全短板

2019年5月25日,国家邮政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在会上,就国家邮政局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以及供销合作总社此前联合出台的《关于推进邮政业服务乡村振兴的意见》,提出了推进邮政业服务乡村振兴的工作思路和目标,聚焦农村网络设施建设、农村快递包装治理和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等多方面的发展,计划进一步补齐农村服务短板。

除此之外,我国的“邮政在乡”“快递下乡”工程近些年也一直在持续推进中。今年以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还曾印发了《关于推进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加快完善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的意见》,提出要推进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和完善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国家邮政局、商务部以及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则联合印发《多渠道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营销渠道实施方案》,其中也提到了要推进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和农产品冷链设施建设等等。

04、八部委开展“网剑行动” 严查电商“二选一”、海外代购监管

2019年6月20日,市监总局联合8大部门开展网剑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网络市场突出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提升网络商品和服务质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

其中,行动方案将加强对手机App端(网络交易平台、网络订餐平台、在线旅游平台、社交电商、跨境电商以及其他网络市场新模式新业态)违法犯罪行为的研判、监管和打击查处。加大对网络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海外代购行为监管,加大对跨境电商进出口环节整治力度。

与此同时,11月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规范网络经营活动行政指导座谈会”,召集京东、快手、美团、拼多多、苏宁、阿里巴巴、云集、唯品会、1药网等20多家平台企业参会,市场监管总局在会上指出:平台竞争加剧,“二选一”问题突出,引发各方关注。

05、国务院部署跨境电商“无票免税”等政策

2019年7月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完善跨境电商等新业态促进政策。会议指出将再增加一批试点城市、要求落实对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的“无票免税”政策,出台更加便利企业的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

而在4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4月9日起,调降对个人携带进境的行李和邮递物品征收的行邮税税率,其中对食品、药品等商品,税率由15%降至13%;纺织品、电器等由25%降为20%。

此外,由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编、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发行的《跨境电商全产业链时代:政策红利下迎机遇期》书籍(专题:www.100ec.cn/zt/kjds),系统的介绍了跨境电商的理论框架,以及目前发展现状趋势。并首次提出了跨境电子商务全产业链的概念,全面、深入的呈现了跨境电商全产业链涉及的包括:进出口电商、物流、支付、政策、运营、人才、金融、园区等各个部分及环节发展概况。

06、线上培训规范性文件出台 互联网赋能教育

2019年7月15日,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全文:www.moe.gov.cn/srcsite/A06/s3325/201907/t20190715_390502.html )。该《意见》对面向中小学生、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活动提出了规范意见。这也是国家层面颁布的第一个专门针对校外线上培训活动的规范性文件。

这是继7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外,又一份教育行业重要的文件。

9月30日,教育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在线教育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20年,大幅提升在线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应用更加广泛、在线教育模式更加完善、资源和服务更加丰富。提出,要扩大优质在线教育资源供给、构建扶持在线教育发展的政策体系、形成多元的在线教育管理服务格局。

政策福利持续释放,同时也催生了一大批在线教育平台,包括:(1)综合类:腾讯课堂、网易公开课、淘宝教育、学而思网校等;(2)辅导工具类:作业帮、跟谁学、猿辅导、学霸君、掌门1对1等;(3)语言类:VIPKID、阿卡索外教网、新东方在线、无忧英语、英语流利说等。

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生活服务电商分析师指出,近年来“互联网+教育”相关利好政策纷纷出台,对于在线教育行业是一大利好,极大促进了我国互联网+教育行业的快速发展,同时也催生了一大批在线教育平台。

07、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强化法治保障

2019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其中提到“要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完善平台经济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平台经济发展法治保障”。

08、《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 社交电商迎来政策加码

2019年10月8日,在经历公开征求意见后,国务院审议通过首个国家级优化营商环境行政法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其中,明确指出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要采取“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不能一上来就“管死”。

这对于社交电商行业而言,在发展过程中始终摆脱不了“涉传”嫌疑,而国家监管层面不断出台政策,表示对新兴产业包容审慎监管,强化监管才能去伪存真,法治化是推动社交电商走向健康有序发展的必经之路。

09、文旅部出新规 剑指OTA“大数据杀熟”等乱象

2019年10月9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针对在线旅游行业(OTA)“大数据杀熟”、“低价游”、“非法删评论”等当前业内存在的热点问题都做出了具体规定。对此,携程、去哪儿、飞猪、马蜂窝、驴妈妈、途牛等多家OTA平台纷纷撇清关系,均否认存在上述违法情况。

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生活服务电商分析师陈礼腾认为,在过去,在线旅游乱象屡禁不止,不仅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企业的形象的大打折扣。文旅部出台新规加强了在线旅游市场监管,对虚假预定、大数据杀熟、信用监管等热点问题都做出了具体规定。对平台的合规发展做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不仅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同时也创造了更好的市场环境及竞争秩序。

10、国税总局发布跨境出口电商所得税新规

2019年10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跨境电商综试区零售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公告》(全文:www.100ec.cn/detail--6533457.html),出台跨境出口电商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应税所得率统一按照4%确定,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告显示,符合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商企业需满足的条件包括:一是在综试区注册,并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货物日期、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的;二是出口货物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的;三是出口货物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其增值税、消费税享受免税政策的。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一个新领域、新模式,要想在整个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得到国家的认可,长远发展,合规一定是首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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