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有效应对疫情、也要着力恢复经济活动,近日,成都出台了《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0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20条政策”)。从持续加大疫情防控力度、支持各类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加大金融财税支持力度、加大援企稳岗力度、补齐短板加大项目投资力度、着力稳定居民消费发展新经济新业态等六方面给出了20条政策措施,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目前20条政策落地情况怎么样?各企业开工复工情况如何?2月12日,成都市召开“成都市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0条政策措施解读网上记者会”,对政策措施的相关内容以及落地情况进行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和主要特点是什么?
针对疫情既对当前又对长远产生的不利影响,在政策制定中,既要有效应对疫情、也要着力恢复经济活动,既要突出精准性、也要兼顾系统性,统筹短期应急和长期发展。为此,成都委市政府提出,全社会要坚定信心,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和员工同舟共济、共克时艰,既要坚决落实防疫法定责任,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做实做细防疫工作,又要在有效防控疫情的同时,创造复工复产条件,努力保持城市和经济平稳运行,并相应出台了20条政策措施。
20条政策主要有五个特点。一是全面系统,体现“两手抓”。坚持防疫优先、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精准高效的原则,突出疫情防控、经济运行两手抓、两手硬。
二是精准施策,问计于企业、问计于专家。通过5000多份企业网络问卷、10余个行业协会座谈、多名专家访谈等方式,分行业分领域问症问计,了解企业困难诉求和发展愿望,在政策中充分采纳了各方的意见建议。
三是分类指导,科学防控。以帮助企业抗疫情、渡难关为重点,分行业协助企业达到复工防疫标准、降低运行成本,支持各类生产企业依据防疫物资储备水平和防疫能力有序复工复产。
四是政策叠加,增加含金量。在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上政策的基础上,结合超大城市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实际,细化了财政补贴标准、财政补贴比例,明确了市和区(市)县财政责任,叠加了增强战略物资储备能力、发布疫情防控产品(服务)新经济企业能力清单等“成都元素”,同时也为区(市)县结合实际细化政策留下了空间。
五是因地制宜,长短结合。当前以鼓励支持现有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复工达产扩产和帮助中小企业渡难关为重点,长远以建立重要防疫物资战略储备制度、完善相关产业链生态圈、弥补城乡公共卫生应急服务设施短板和加快培育新经济新业态为重点,力求统筹兼顾。
二、20条政策有着哪些主要措施?
20条政策从六个方面发力,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加快推动生产生活秩序有序恢复。一是持续加大疫情防控力度,确保防疫和生活必需品生产流通,加快建立成都市重要医用物资战略储备制度,完善医用物资产业链生态圈,筑牢织密防疫安全网。
二是全力支持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通过协助企业达到复工防疫标准、降低企业用水用能等负担、建立供应链及进出口贸易应急机制,助力企业抗疫情谋发展。
三是加大金融财税支持力度,通过确保中小微企业融资总量增加利率下降、合理分担金融机构疫情贷款损失、提高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贷款不良率容忍度、延期缴纳税款、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力度,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四是加大援企稳岗力度,通过缓缴社保及减轻公积金缴存负担、加强就业适岗技能培训、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服务企业用工需求。
五是补齐短板加大项目投资力度,通过突出重点补齐城市发展短板、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工业企业提能扩产、激励企业提升研发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六是着力稳定居民消费发展新经济新业态,通过减免中小企业租金、联动激发服务业产业链活力、发布新经济企业能力清单,更好满足居民健康生活消费需求。
三、目前20条政策落地情况怎么样?
“既准又快”是对政策制订的要求,也是对政策执行落地的要求。为此,成都市在2月6日第一时间发布政策的同时,明确了部门责任分工,由专人负责政策执行。一是全面开展政策解读宣传,市税务局发布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税费支持政策指引》、市人社局推出了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劳动关系“十问十答”、市经信局发布了工业企业复工指南,受到广泛关注。
二是靠前一步服务企业,市经信局组织6个科研攻关组,整合全市资源开展防疫物资研制生产攻关,市邮政管理局、成都海关确保邮递疫情防控物资通关“零延时”,市贸促会已为2家企业开出首批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
三是及时打开政策服务窗口,成都燃气集团、成都自来水公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20条政策实施细则,市科技局为疫情防控科技项目开通速审速批“绿色通道”,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政策申报流程即将上线。下一步,还将根据政策执行中出现的新问题、企业反映的新困难,充实完善有关措施,确保城市和经济平稳运行。
四、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如何申请延期缴纳或者缓缴社会保险费?企业职工社保待遇是否会受影响?
为纾解疫情对广大企业造成的生产经营困难,成都市已出台政策,允许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申请延期缴纳或者缓缴社会保险费。凡是在成都市参保的企业和经营主体,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2020年1月、2月社会保险费的,可延长至3月底缴纳;因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在缴费期内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延期至7月底缴纳。在延长缴费期结束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延缴期间,企业职工个人社保权益记录和社保待遇不受影响。
延长缴费期结束后生产经营仍面临困难,确实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和经营主体,可向社保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签定缓缴协议,予以缓缴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自申报之月起不超过6个月,最长延至2020年12月底缴纳。缓缴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参保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五、抗击疫情期间,对于中小微企业有哪些金融方面的支持?
金融方面支持一是直接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支持。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专项安排安排10亿元低成本再贷款、再贴现资金,支持发放疫情防控相关贷款和防疫相关企业的票据融资需求。中小微企业存量贷款疫情防控期间到期办理续贷或展期,利率按原合同利率下浮10%,新增贷款利率原则上按基准利率下浮10%。对暂时陷入困难但前景较好的中小微企业,市财政将给予不超过贷款利率50%的贷款贴息。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金融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通过适当展期、发新还旧或延期披露等方式纾解企业直接融资风险。力争确保2020年普惠小微企业年末贷款余额高于2019年,综合融资成本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以上。
二是对金融机构发放中小微企业贷款提供支持。合理分担金融机构疫情贷款损失,金融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中小企业提供续贷支持而造成贷款损失的,市财政给予30%的补助。支持融资性担保公司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减收或免收融资担保费,鼓励融资性担保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对中小企业适当延长宽限期并免收罚息。提高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贷款不良容忍度,合理确定监管评级和绩效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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