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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许多名人一样,“屠呦呦”商标早就被恶意抢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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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许多名人一样,“屠呦呦”商标早就被恶意抢注了

“屠呦呦”杀虫剂、“莫言”烧鸡、"宁泽涛“运动服……名人名字屡遭抢注为何难以禁绝?

获得诺贝尔医学奖的屠呦呦。 图片来源:网络

国庆期间,大部分国人跟着诺贝尔奖第一次知道了中国药学家屠呦呦。然而如同前段时间的“宁泽涛”、“苏炳添”被抢注,早在两年前,就有人已经将这个算不上大众化的名字抢注成了商标。

界面新闻记者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网站查询发现,“屠呦呦”商标在2012年1月首次被某自然人申请注册,为国际商标分类的第5大类,该类别下的商品及服务包括补药(药)、消毒剂、医用药草、药物胶囊、医用营养食物、空气净化剂、杀虫剂等。该商标于2013年3月13日成功注册,使用期限到2023年3月13日。

另一“屠呦呦”商标被某眼镜公司于2012年6月申请注册,为商标国际分类的第9大类,包括数据处理设备、护目镜、眼镜、眼镜架、隐形眼镜、太阳镜等。使用期限为2014年4月7日到2024年4月6日。

其实这并非巧合或抢注者的“先见之明”,屠呦呦本人在医药界和科技界早已非常知名。2011年9月,屠呦呦获得了美国拉斯科临床医学奖,这一奖项是业内极具声望的生物医学奖项,被称为“诺贝尔医学奖的风向标”。此事在2011年就获得了国内媒体的报道,注册者显然是有意抢注名人的姓名作为商标。

名人的名字遭抢注的事件近年来被频频曝出,中枪的不止屠呦呦,还有前段时间红遍全国的体育明星宁泽涛、苏炳添、孙杨,以及更早时候的易建联、姚明和刘翔。在2014年9月23日宁泽涛获得亚运会金牌过后的短短6天,就有人将其名字申请注册为服装类商标。“孙杨”这一名字更是在2011年后被多次申请注册,涉及商品主要集中在服装、体育用品等。201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也难逃此劫,“莫言牌”姚哥庄烧鸡、“莫言”T恤、“莫言”茶具、“莫言”文房四宝……众多商品无论关系远近都争相往作家莫言身上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莫言忍不住表示:“人名没经过我同意就注册,不太妥当。”

湖南闻胜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分析指出,现行《商标法》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以“屠呦呦”注册的商标涉嫌侵犯他人姓名权,商标权力并不稳定。“屠呦呦可以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早有知识产权界的人士指出,抢注名人名字当商标源于经济利益驱使。一些有所谓“商业头脑”的人,预估到某个名人背后潜在的商业价值,然后火速抢注与此相关的商标,或利用名人的美誉度和知名度为品牌开展宣传,或高价将商标进行转让。2006年,北京一位工程师将“莫言醉”注册为白酒商标,结果6年后,商标因为莫言获奖而身价倍增,升值到税后1000万人民币,其价值已是当初注册花费1000元的一万倍。抢注商标在一些人眼中成为了一项产业,“职业注标人”、“商标倒爷”、“抢注专家”也随之涌现。

职业的商标注册人往往通过出让或授权使用‘注册商标’来获利。2012年,苹果公司就与中国“iPad”商标持有者深圳唯冠公司达成和解,同意支付6000万美元获取商标使用权,而通常申请人自行申请只需缴纳800元/件的行政事业性费用,委托机构代理,市场价格也只有1000-2000元左右。低廉的注册商标,面对可能带来的天价转让费,这让抢注商标始终是个难以杜绝的“恶”生意。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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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许多名人一样,“屠呦呦”商标早就被恶意抢注了

“屠呦呦”杀虫剂、“莫言”烧鸡、"宁泽涛“运动服……名人名字屡遭抢注为何难以禁绝?

获得诺贝尔医学奖的屠呦呦。 图片来源:网络

国庆期间,大部分国人跟着诺贝尔奖第一次知道了中国药学家屠呦呦。然而如同前段时间的“宁泽涛”、“苏炳添”被抢注,早在两年前,就有人已经将这个算不上大众化的名字抢注成了商标。

界面新闻记者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网站查询发现,“屠呦呦”商标在2012年1月首次被某自然人申请注册,为国际商标分类的第5大类,该类别下的商品及服务包括补药(药)、消毒剂、医用药草、药物胶囊、医用营养食物、空气净化剂、杀虫剂等。该商标于2013年3月13日成功注册,使用期限到2023年3月13日。

另一“屠呦呦”商标被某眼镜公司于2012年6月申请注册,为商标国际分类的第9大类,包括数据处理设备、护目镜、眼镜、眼镜架、隐形眼镜、太阳镜等。使用期限为2014年4月7日到2024年4月6日。

其实这并非巧合或抢注者的“先见之明”,屠呦呦本人在医药界和科技界早已非常知名。2011年9月,屠呦呦获得了美国拉斯科临床医学奖,这一奖项是业内极具声望的生物医学奖项,被称为“诺贝尔医学奖的风向标”。此事在2011年就获得了国内媒体的报道,注册者显然是有意抢注名人的姓名作为商标。

名人的名字遭抢注的事件近年来被频频曝出,中枪的不止屠呦呦,还有前段时间红遍全国的体育明星宁泽涛、苏炳添、孙杨,以及更早时候的易建联、姚明和刘翔。在2014年9月23日宁泽涛获得亚运会金牌过后的短短6天,就有人将其名字申请注册为服装类商标。“孙杨”这一名字更是在2011年后被多次申请注册,涉及商品主要集中在服装、体育用品等。201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也难逃此劫,“莫言牌”姚哥庄烧鸡、“莫言”T恤、“莫言”茶具、“莫言”文房四宝……众多商品无论关系远近都争相往作家莫言身上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莫言忍不住表示:“人名没经过我同意就注册,不太妥当。”

湖南闻胜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分析指出,现行《商标法》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以“屠呦呦”注册的商标涉嫌侵犯他人姓名权,商标权力并不稳定。“屠呦呦可以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早有知识产权界的人士指出,抢注名人名字当商标源于经济利益驱使。一些有所谓“商业头脑”的人,预估到某个名人背后潜在的商业价值,然后火速抢注与此相关的商标,或利用名人的美誉度和知名度为品牌开展宣传,或高价将商标进行转让。2006年,北京一位工程师将“莫言醉”注册为白酒商标,结果6年后,商标因为莫言获奖而身价倍增,升值到税后1000万人民币,其价值已是当初注册花费1000元的一万倍。抢注商标在一些人眼中成为了一项产业,“职业注标人”、“商标倒爷”、“抢注专家”也随之涌现。

职业的商标注册人往往通过出让或授权使用‘注册商标’来获利。2012年,苹果公司就与中国“iPad”商标持有者深圳唯冠公司达成和解,同意支付6000万美元获取商标使用权,而通常申请人自行申请只需缴纳800元/件的行政事业性费用,委托机构代理,市场价格也只有1000-2000元左右。低廉的注册商标,面对可能带来的天价转让费,这让抢注商标始终是个难以杜绝的“恶”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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