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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起,美国华人隐瞒中国境内资产,或面临10年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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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起,美国华人隐瞒中国境内资产,或面临10年牢狱之灾

可以预计,今年起,美国公民、美国绿卡持有人等美国纳税人的海外资产将大批量曝光。这将是美国华人的灾难。

图片来源:WEALTH财富管理

作者:Amy姐姐

隐瞒海外资产的,2020年1月1日起,美国要开始大规模动手了!

所有美国公民、美国绿卡持有人等注意了:只要你在海外(比如在中国、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地),拥有加总超过1万美元的金融帐户,却隐瞒未向美国政府申报的,一经发现,可能面临高额罚款甚至最高10年的牢狱之灾。

1名持美国绿卡的中国公民,隐瞒中国金融账户被处5年监禁

先看个例子,去年7月,一名持有美国绿卡的中国公民Lili Bian(边女士)认罪(在北卡西区联邦法院),承认在2014年内,她故意隐瞒未报其在中国境内一家名为FungChen Securities的金融机构的账户,隐瞒金额合计超过1万美元,未申报FBAR(2015年6月30截至申报上年)。因此将被处以最高五年监禁的刑事处罚,以及25万元的民事罚款。

(图:来源美国司法部)

海外金融账户加总超过1万美金必须申报

边女士之所以受如此重刑,主要是因为FBAR。

为了防止洗钱,根据美国《银行保密法》(The BankSecrecy Act)规定,只要纳税居民在1月1日至12月31日任一时间点拥有或支配海外金融帐户(几乎包括了任何类型的外国账户),且加总金额超过1万美元等值金额,必须向美国财政部申报FinCEN 114外国银行和财务账号申报表,简称FBAR。

要申报的纳税居民包括美国公民、绿卡持有人等等,而且,无论你是居住在美国还是在国外,无论该账户是否产生收入,只要在日历年任一时点加总金额超过1万美金,都需申报。每年申报。

未申报的处罚?

未申报海外账户者,要负民事或刑事责任,或两种处罚同时进行。

民事处罚:未申报海外金融账户的民事责任的追溯期为6年。如果是故意未申报FBAR或者未留存账户记录,罚款为每年账户最高余额的50%或10万美元,取两者选较高者。

刑事处罚:对于故意不申报FBAR,或者故意提交虚假的FBAR行为违反31 USC§5322下的刑事处罚,最高可判处10年有期徒刑,处以50万美元的刑事处罚。

FBAR处罚虽然严重,但由于被发现在海外隐藏资产的只是少数,所以大部分人还是心存侥幸隐瞒不报。

不过,从2020年1月1日起,美国另一项影响较大的FATCA政策正式实施,隐瞒海外资产的华人将大规模暴露在镁光灯下。

2020年1月1日起,FATCA强制报送纳税人海外资产信息

2014年7月1日,美国版CRS——FATCA正式生效,2020年1月1日起,美国政府给海外金融机构(FFIs)的宽松申报宽限期结束。

自此,113个国家(/地区)的29.3万个海外金融机构(FFIs),正式加入向美国税局报告美国纳税人海外资产的大军。(29.3万数据为截至2017年11月1日)

这包括了瑞士、百慕大、开曼等传统避税天堂,也包括如中国、俄罗斯等经济体,包括中国香港、新加坡等等华人喜欢开账户的金融中心等等,几乎包括所有国家。

(图:签署FATCA的管辖区【113个中的部分】)

强制报送纳税人海外资产信息:FATCA的要求是双向的,一方面,强行要求海外金融机构(FFIs),向美国税局报告有「美国标识」客户的账户信息(Form 8966),对于不配合的FFI,就其来源于美国的所得征收30%的预提税作为处罚。

2020年起,只要你的账户有「美国标识」,比如美国绿卡身份、美国居民身份、美国邮寄地址、常设向美国账户转账的指令等等,不解释或解释不清的,将被推定为美国居民,你必须提供美国税号(TIN),由海外金融机构(FFIs)将你的账户信息报送(或层报)给美国税局,否则将可能被销户。

(图:FATCA下的「美国标识」)

(图:海外金融机构每年向美国报送纳税人账户信息)

另一方面,美国税局又要求美国纳税人,自行申报其所持海外资产(Form 8938),不申报的,处以1-5万美元罚款、额外40%税款,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住在美国境外必须自行申报FATCA的情况:夫妻联合申报的,在报税年度最后一天前海外总资产超过40万美元,或是年中任一时点超过60万美元;夫妻单独申报的,在报税年度最后一天前海外总资产超过20万美元,或是年中任一时点超过30万美元。

住在美国境内必须自行申报FATCA的情况:夫妻联合申报的,在报税年度最后一天前海外总资产超过10万美元,或是年中任一时间点超过15万美元;未婚或夫妻单独申报的,在报税年度最后一天前海外总资产超过5万美元,或是年中任一时间点超过7.5万美元。

海外金融机构的申报与纳税人的申报交互验证,以揪出FATCA申报违规者。

FATCA助力揪出隐瞒海外资产的纳税人,2020年起,大规模曝光开始

与此同时,因为FATCA申报与FBAR申报重合度极高,

2020年开始的FATCA严格申报,又将助于揪出隐瞒申报FABR的纳税人,揪出隐瞒海外资产的「美国人」。

可以预计,今年起,美国公民、美国绿卡持有人等美国纳税人的海外资产将大批量曝光。这将是美国华人的灾难。

祝好运!

来源:Amy姐讲海外

原标题:重磅!2020年起,美国华人隐瞒中国境内资产,或面临10年牢狱之灾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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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起,美国华人隐瞒中国境内资产,或面临10年牢狱之灾

可以预计,今年起,美国公民、美国绿卡持有人等美国纳税人的海外资产将大批量曝光。这将是美国华人的灾难。

图片来源:WEALTH财富管理

作者:Amy姐姐

隐瞒海外资产的,2020年1月1日起,美国要开始大规模动手了!

所有美国公民、美国绿卡持有人等注意了:只要你在海外(比如在中国、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地),拥有加总超过1万美元的金融帐户,却隐瞒未向美国政府申报的,一经发现,可能面临高额罚款甚至最高10年的牢狱之灾。

1名持美国绿卡的中国公民,隐瞒中国金融账户被处5年监禁

先看个例子,去年7月,一名持有美国绿卡的中国公民Lili Bian(边女士)认罪(在北卡西区联邦法院),承认在2014年内,她故意隐瞒未报其在中国境内一家名为FungChen Securities的金融机构的账户,隐瞒金额合计超过1万美元,未申报FBAR(2015年6月30截至申报上年)。因此将被处以最高五年监禁的刑事处罚,以及25万元的民事罚款。

(图:来源美国司法部)

海外金融账户加总超过1万美金必须申报

边女士之所以受如此重刑,主要是因为FBAR。

为了防止洗钱,根据美国《银行保密法》(The BankSecrecy Act)规定,只要纳税居民在1月1日至12月31日任一时间点拥有或支配海外金融帐户(几乎包括了任何类型的外国账户),且加总金额超过1万美元等值金额,必须向美国财政部申报FinCEN 114外国银行和财务账号申报表,简称FBAR。

要申报的纳税居民包括美国公民、绿卡持有人等等,而且,无论你是居住在美国还是在国外,无论该账户是否产生收入,只要在日历年任一时点加总金额超过1万美金,都需申报。每年申报。

未申报的处罚?

未申报海外账户者,要负民事或刑事责任,或两种处罚同时进行。

民事处罚:未申报海外金融账户的民事责任的追溯期为6年。如果是故意未申报FBAR或者未留存账户记录,罚款为每年账户最高余额的50%或10万美元,取两者选较高者。

刑事处罚:对于故意不申报FBAR,或者故意提交虚假的FBAR行为违反31 USC§5322下的刑事处罚,最高可判处10年有期徒刑,处以50万美元的刑事处罚。

FBAR处罚虽然严重,但由于被发现在海外隐藏资产的只是少数,所以大部分人还是心存侥幸隐瞒不报。

不过,从2020年1月1日起,美国另一项影响较大的FATCA政策正式实施,隐瞒海外资产的华人将大规模暴露在镁光灯下。

2020年1月1日起,FATCA强制报送纳税人海外资产信息

2014年7月1日,美国版CRS——FATCA正式生效,2020年1月1日起,美国政府给海外金融机构(FFIs)的宽松申报宽限期结束。

自此,113个国家(/地区)的29.3万个海外金融机构(FFIs),正式加入向美国税局报告美国纳税人海外资产的大军。(29.3万数据为截至2017年11月1日)

这包括了瑞士、百慕大、开曼等传统避税天堂,也包括如中国、俄罗斯等经济体,包括中国香港、新加坡等等华人喜欢开账户的金融中心等等,几乎包括所有国家。

(图:签署FATCA的管辖区【113个中的部分】)

强制报送纳税人海外资产信息:FATCA的要求是双向的,一方面,强行要求海外金融机构(FFIs),向美国税局报告有「美国标识」客户的账户信息(Form 8966),对于不配合的FFI,就其来源于美国的所得征收30%的预提税作为处罚。

2020年起,只要你的账户有「美国标识」,比如美国绿卡身份、美国居民身份、美国邮寄地址、常设向美国账户转账的指令等等,不解释或解释不清的,将被推定为美国居民,你必须提供美国税号(TIN),由海外金融机构(FFIs)将你的账户信息报送(或层报)给美国税局,否则将可能被销户。

(图:FATCA下的「美国标识」)

(图:海外金融机构每年向美国报送纳税人账户信息)

另一方面,美国税局又要求美国纳税人,自行申报其所持海外资产(Form 8938),不申报的,处以1-5万美元罚款、额外40%税款,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住在美国境外必须自行申报FATCA的情况:夫妻联合申报的,在报税年度最后一天前海外总资产超过40万美元,或是年中任一时点超过60万美元;夫妻单独申报的,在报税年度最后一天前海外总资产超过20万美元,或是年中任一时点超过30万美元。

住在美国境内必须自行申报FATCA的情况:夫妻联合申报的,在报税年度最后一天前海外总资产超过10万美元,或是年中任一时间点超过15万美元;未婚或夫妻单独申报的,在报税年度最后一天前海外总资产超过5万美元,或是年中任一时间点超过7.5万美元。

海外金融机构的申报与纳税人的申报交互验证,以揪出FATCA申报违规者。

FATCA助力揪出隐瞒海外资产的纳税人,2020年起,大规模曝光开始

与此同时,因为FATCA申报与FBAR申报重合度极高,

2020年开始的FATCA严格申报,又将助于揪出隐瞒申报FABR的纳税人,揪出隐瞒海外资产的「美国人」。

可以预计,今年起,美国公民、美国绿卡持有人等美国纳税人的海外资产将大批量曝光。这将是美国华人的灾难。

祝好运!

来源:Amy姐讲海外

原标题:重磅!2020年起,美国华人隐瞒中国境内资产,或面临10年牢狱之灾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