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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股观察 | 股东拟减持不超2%股份,康普顿意图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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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股观察 | 股东拟减持不超2%股份,康普顿意图何在?

在回购股份的同时却遭到第一大股东减持,且减持规模已超过股份回购的数量,康普顿的反常行为令公司处于“进退两难”的状态。

文 | 刘文蕾

3月3日晚,康普顿发布公告称,持股7.24%的股东路邦投资,计划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4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截至公告披露日,青岛路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青岛康普顿股份1448千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4%,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减持动作不断

康普顿主营业务是为车辆、工业设备提供润滑和养护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车用润滑油、工业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及汽车养护品。

公告称,路邦投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4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200万股。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金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及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实际上,康普顿在减持方面一直动作不断。

3月2日,路邦投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400万股,股份减少2%。权益变动前路邦投资持股11.24%,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7.24%。

康普顿在2019年12月13日发公告称,路邦化工计划坚持不超过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

2019年8月,路邦投资计划自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4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本次减持系路邦投资自身资金需求。在2019年3月2日至7月26日期间,路邦投资曾以每股10.62元至13.4元的价格减持康普顿382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1%。

康普顿称,路邦投资可根据自身资金需要情况的变化、公司股价情况、市场情况,仅部分实施或者放弃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风险之下,曾推出规避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近几年来,受国内宏观经济影响,产品市场波动较大,为合理规避和控制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康普顿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运行。

面临风险,康普顿推出了措施进行规避,包括指定管理制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定期或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以及设立专门的风险控制岗位。

2016年4月6日,康普顿正式登陆上交所,开盘后迅速大涨,涨幅曾一度达到44.03%。康普顿上市以来股价最高曾达到过37.11元/股(复权),但随后一路下跌,2019年初最低曾跌至8.98元/股。

2019年10月,康普顿发布了青岛上市企业第一份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在三季报中,2019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为7.47亿元,同比增长13.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110.20万元,同比增长27.06%。截至2019年9月30日,康普顿总资产为10.92亿元,比上年度末增长9.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达到9.25亿元,比上年度末增长5.13%。

此次报告中的同期营业收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增速均为五年最高值。

从公司上市以来的经营情况看,公司只有在2018年经营出现大幅下滑,年内净利润降幅达36.54%。

路邦投资自2018年1月就发布减持计划,称计划减持不超过公司1%的股份,彼时其持股比例为15.24%。重要股东减持能带来杀伤力,在路邦投资减持期间,康普顿股价一直处于低迷状态。

回购与减持曾并行

2019年12月,康普顿发布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而在公司发布第一大股东路邦化工拟减持公司股份公告前十天,康普顿还发布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告称,康普顿方面截至2019年11月29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回购股份数量为156252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7813%,支付金额共1716.23万元。

而按照康普顿之前披露的回购计划,公司回购下限为3000万元,在股权回购进展过半的情况下,公司距离这一下限仍然有不小的差距。

在股份回购的同时却遭到第一大股东减持,并且康普顿的减持规模已超过股份回购的数量。

康普顿的反常行为引起了投资者们的警觉,令公司处于“进退两难”的状态。

对此,康普顿董秘曾表示,减持与回购的行为是独立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利益输送、侵害公司股东利益等情况。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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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股观察 | 股东拟减持不超2%股份,康普顿意图何在?

在回购股份的同时却遭到第一大股东减持,且减持规模已超过股份回购的数量,康普顿的反常行为令公司处于“进退两难”的状态。

文 | 刘文蕾

3月3日晚,康普顿发布公告称,持股7.24%的股东路邦投资,计划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4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截至公告披露日,青岛路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青岛康普顿股份1448千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4%,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减持动作不断

康普顿主营业务是为车辆、工业设备提供润滑和养护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车用润滑油、工业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及汽车养护品。

公告称,路邦投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4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200万股。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金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及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实际上,康普顿在减持方面一直动作不断。

3月2日,路邦投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400万股,股份减少2%。权益变动前路邦投资持股11.24%,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7.24%。

康普顿在2019年12月13日发公告称,路邦化工计划坚持不超过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

2019年8月,路邦投资计划自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4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本次减持系路邦投资自身资金需求。在2019年3月2日至7月26日期间,路邦投资曾以每股10.62元至13.4元的价格减持康普顿382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1%。

康普顿称,路邦投资可根据自身资金需要情况的变化、公司股价情况、市场情况,仅部分实施或者放弃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风险之下,曾推出规避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近几年来,受国内宏观经济影响,产品市场波动较大,为合理规避和控制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康普顿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运行。

面临风险,康普顿推出了措施进行规避,包括指定管理制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定期或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以及设立专门的风险控制岗位。

2016年4月6日,康普顿正式登陆上交所,开盘后迅速大涨,涨幅曾一度达到44.03%。康普顿上市以来股价最高曾达到过37.11元/股(复权),但随后一路下跌,2019年初最低曾跌至8.98元/股。

2019年10月,康普顿发布了青岛上市企业第一份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在三季报中,2019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为7.47亿元,同比增长13.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110.20万元,同比增长27.06%。截至2019年9月30日,康普顿总资产为10.92亿元,比上年度末增长9.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达到9.25亿元,比上年度末增长5.13%。

此次报告中的同期营业收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增速均为五年最高值。

从公司上市以来的经营情况看,公司只有在2018年经营出现大幅下滑,年内净利润降幅达36.54%。

路邦投资自2018年1月就发布减持计划,称计划减持不超过公司1%的股份,彼时其持股比例为15.24%。重要股东减持能带来杀伤力,在路邦投资减持期间,康普顿股价一直处于低迷状态。

回购与减持曾并行

2019年12月,康普顿发布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而在公司发布第一大股东路邦化工拟减持公司股份公告前十天,康普顿还发布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告称,康普顿方面截至2019年11月29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回购股份数量为156252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7813%,支付金额共1716.23万元。

而按照康普顿之前披露的回购计划,公司回购下限为3000万元,在股权回购进展过半的情况下,公司距离这一下限仍然有不小的差距。

在股份回购的同时却遭到第一大股东减持,并且康普顿的减持规模已超过股份回购的数量。

康普顿的反常行为引起了投资者们的警觉,令公司处于“进退两难”的状态。

对此,康普顿董秘曾表示,减持与回购的行为是独立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利益输送、侵害公司股东利益等情况。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