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低风险区全面恢复餐饮营业,但限制集体聚餐、承办宴席

为进一步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促进全省生产生活秩序恢复,保障经济社会发展,3月7日,四川省卫健委网站发布《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

同时,为指导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做好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工作,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切实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制定了《四川省餐饮业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技术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

低风险地区:全面恢复餐饮服务经营单位正常营业,但限制集体性聚餐、承办宴席(含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严格落实通风、清洁消毒、人员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

中风险地区:有序开放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堂食服务,禁止集体性聚餐、承办宴席(含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适当降低同时段内餐位密度,提倡电话订餐、网络订餐,鼓励提供线上供餐和无接触配送等服务。

高风险地区:暂停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营业。

《方案》还从加工制作、网络餐饮服务、用餐规范等方面作出要求——

加工制作方面,食品加工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煮熟煮透,加工制作存放做到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半成品、成品应采用保鲜膜覆盖或密闭容器等方法贮存。同时,厨房要透明,采取隔断厨房、玻璃厨房、视频厨房等形式,打造“明厨亮灶”“阳光厨房”,公开食品加工、备餐、餐厨废弃物处理等关键环节。

网络餐饮服务方面,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自配送连锁餐饮服务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入网审查管理;委托配送的,应负责督促配送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严格落实送餐人员每日健康监测制度,体温≥37.3℃,应安排离岗观察休息。有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送餐人员严禁上岗,并及时联系到医疗机构就诊。送餐人员应规范佩戴口罩、手套,并按规定及时更换口罩。

用餐规范方面,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应对消费者进行健康监测和信息登记。消费者进入经营场所前应测量体温,体温≥37.3°C或出现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不得允许进入餐饮场所。在征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应制定用餐人员可追溯制度,每桌登记至少一名就餐客人的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并记录用餐时段和人数,严禁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

《方案》还作出如下倡议——

提倡分餐。提倡采用小锅分餐、自助餐。提倡内部食堂分散就餐和错峰就餐、回办公室就餐或回家就餐。鼓励员工自带餐食和餐具。

文明就餐。提倡消费者就餐前洗手;就餐场所不得有高声喧哗、随地吐痰、吸烟等不文明行为。

提倡使用公筷。

推行预约。提倡电话订餐、网络订餐、限时用餐,禁止门店扎堆聚集候餐。

截至3月9日,全省现有无现症病例区(低风险县<市、区>)143个、散发病例区(中风险县<市、区>)40个,无社区暴发和局部流行区(高风险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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