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大连海事大学海洋运输工程学科实验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交通运输部:

你部《关于报请审批大连海事大学海洋运输工程学科实验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交规划函﹝2019﹞767号)、《关于报送大连海事大学海洋运输工程学科实验楼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版)的函》(交办规划函﹝2019﹞1889号)等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大连海事大学海洋运输工程学科教学和科研水平,推进一流学科建设,支撑培养高素质海事人才,原则同意所报的大连海事大学海洋运输工程学科实验楼项目(2018-000052-82-01-003637)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版)。

二、实验楼用于建设智能船舶开发及应用、高效海运物流系统与运营管理、船舶污染防控与节能、船舶运输安全保障和海底工程等5个技术学科公共平台。项目总用地面积131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22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13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090平方米。

三、项目总投资14070万元,由我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解决。

四、大连海事大学作为项目单位,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五、请你部尽快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经你部审核后报我委核定初步设计概算投资。

六、请按照《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7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在招投标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期和设备质量。项目建成后,要充分发挥好对相关重点学科建设的作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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