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证券导报 曾丽园
日前,海南海药(000566)发布公告,该公司已完成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换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海南华同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华同实业”)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019年4月30日,海南海药就发布公告,将通过签署系列协议完成控股股东及实控人的变更。根据相关协议,海南海药控股股东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南方同正”)将其持有的特定资产包(即20302.97万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5.20%,及该等股票质押式回购形成的负债)注入华同实业,医药控股收购南方同正所持华同实业100%股权并增资华同实业;华同实业受让南方同正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下称“17同正EB”)剩余全部债券并实施换股,实现换股9396.01万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7.03%),南方同正将其所持10367.02万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7.76%)的表决权无偿让渡给华同实业行使,同时南方同正、刘悉承先生放弃其控制的剩余海南海药股份表决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医药控股通过华同实业间接持有公司29698.98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2.23%,在公司拥有40066.01万股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取得海南海药控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刘悉承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
3月13日,华同实业根据《收购协议》相关安排已经完成“17同正EB”收购并换股,华同实业持有公司29698.98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2.23%。另外,南方同正、刘悉承让渡及放弃相关表决权。现华同实业在公司拥有40066.01万股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华同实业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此外,海南海药还以人民币5661.81万元转让持有的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东院有限公司51.005%股权,受让方为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转让完成后,郴州东院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不再持有郴州东院的股权,受让方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持有郴州东院100%股权。截至目前,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已支付股权转让款5661.81万元,已向海南海药支付海南海药提供给郴州东院的财务资助本金和利息共计18222万元。
来源:证券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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