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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N号房”到互联网犯罪,影视剧的科普和启示为什么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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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N号房”到互联网犯罪,影视剧的科普和启示为什么很有必要?

互联网犯罪,一个影视剧创作题材的新焦点。

文|影视前哨 戴桃疆

就像韩国狗血电视连续剧遵循的原理,韩国性丑闻也遵循着没有“最”只有“更”的原理。去年三月的时候,韩国知名艺人李胜利的BURNING SUN事件和郑俊英的KAKAO TALK事件相继曝光,消息一出,感到震惊的不仅仅是韩国民众,中国网民也是如此。

时隔一年,又出现了以互联网即时通讯软件为依托的“N号房”事件。

所谓“N号房”是依托即时通讯软件telegram开设的一系列聊天室的统称。以赵周彬(音译)为代表的犯罪者通过威胁、恐吓等手段所要女性资料、照片、视频等,在聊天室内发布,受害女性被称作“奴隶”“来月经的东西”,部分受害者被要求在身体上刻字、食粪饮尿、私密器官被放入幼虫等,甚至同男性近亲属发生关系。部分受害者在线下遭受性侵,一些聊天室甚至将性侵过程录像上传乃至直播,手法卑劣,性质恶劣。N号房的最高观看人数高达26万人,其中包括大学教授、艺人、体育明星、公职人员等。代号“博士”的赵周彬通过比特币交易等手段从中牟利,警方已从赵家中搜出1.3亿韩元现金,另有十四名涉案人员因“制作儿童性剥削品”被捕,涉案金额高达数亿韩元。

“N号房”事件爆发后,又在国内掀起了相应的讨论,中国境内也有一些服务器注册地在海外的传播儿童淫秽色情制品的网站,随着事件的不断发酵,讨论的热度也越来越高。

互联网的虚拟性不仅仅为人类解放自我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也为释放人性中的恶提供了一个阴暗的庇护所。在这个虚构的空间中,人因虚拟性而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社会道德和法律的约束,加上技术规则建设的具有先天的滞后性、互联网科技带来的新的技术不平等,一道刺激了互联网犯罪的发生。

作为现实生活问题的重要反应形式,影视创作也给予了基于互联网产生的、或者以互联网为主要技术手段的犯罪问题以关注。例如美国经典刑侦系列电视连续剧《CSI犯罪现场调查》系列就在2015年先后推出了两季的“赛博犯罪”祖逖系列。随着互联网逐步深度嵌入当代社会生活,在许多犯罪或悬疑题材的影视作品中,互联网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这些影视作品成色不一,对于现实法律的推动力量似乎也比不上电影《熔炉》《素媛》这样能够切实推动韩国立法的,不过它多少向莫不关心、或单纯跟随互联网操作指示的观众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启发人们对互联网滋生出的种种问题给予关注。

什么样的节奏,最摇摆?

互联网犯罪题材虽然新颖,看点也不少,但并不能成为影视作品成功的万能灵药——严格地讲,这个类型尽管也有一定的作品基数积累,但给观众留下深刻印象的作品似乎并不多。前述《犯罪现场调查:赛博》,第一季便显露出疲相,第二季之后迎来了被砍的命运。而像约翰·赵主演的《网络谜踪》(Searching)这样的小成本影片则能在激烈的竞争中依靠影迷的热捧跻身豆瓣影视前二百五十名行列,强势碾压一种大制作、全明星阵容电影。

《犯罪现场调查》系列在美剧迷中也算是一块金字招牌了,打上这个抬头,不愁吸引不来第一批观众,它在内容上也表现了互联网犯罪的类型和问题,但在故事悬念设置上存在巨大缺陷,都是在最后一刻强行转折、解释真相,为了能够实现单元情节的圆满不顾角色情绪转换的规律,所谓希腊戏剧中的“机械降神”(就是触发情节的关键人物突然从天而降,强行推动情节发展)不过如此。

而《网络谜踪》则在悬念设置上更为巧妙,社交网络的特性展示及其在电影中的应用也恰到好处。由于社交网络的模式大同小异,即便存在文化背景差异也不影响观众对电影中所采用形式的理解和认识,而通过社交网络所留下的蛛丝马迹逐渐抽丝剥茧最终寻找真相的过程,对于当代热衷于列文虎克自带放大镜追星吃瓜的互联网民而言,启发意义也是有的。

进行对比不难发现,互联网犯罪题材作品成功的核心要素在于强情节和强结构的设置,剧情成为构成影视吸引力的主要手段,科技带来的新问题对应的是题材的新颖程度,内核仍然是戏剧性的转折,科技是手段,而非目的。

同理,展示网络媒体对新闻行业冲击的日本电视电影《虚假新闻》(北川景子主演,野木亚纪子编剧)也依靠不断反转的情节和以互联网为媒介推动剧情发展,揭示电影主题。强调速度和时效性的互联网生活,成功的关键点仍然是戏剧性。

智能手机和互联网普及的隐忧

“N号房”犯罪分子能够获取未成年人信息资料,其中一个原因是互联网,尤其是智能手机,为犯罪提供了媒介。就韩国而言,国际儿童保护民间机构Ecpat2018年发布关于韩国的调查表明,2016年韩国超过六成的九岁以下儿童、七成十一二岁的孩子拥有自己的智能手机,超过五分之一的初高中学生可以轻松通过互联网接触青少年不宜的信息,韩国性别平等与家庭部的报告表明,四分之三的未成年受害人通过网络结识侵害者。2017年韩国科学技术情报通信部发布的数据表明韩国儿童百分之百接触互联网,在这样的环境下,仅仅教育孩子避免接触互联网不良信息是无法根绝犯罪隐患的。

换个视角看待智能手机和互联网的普及,这种普及也使电子信息存储设备成为人的一部分,带来了新的解读人的视角,例如山田孝之、菅田将晖主演的日本电视剧《人生删除事务所》和北川景子主演的电视电影《只是手机丢了》都通过手机、电脑等信息存储设备所提供信息勾勒角色并推动情节发展。另如惊悚悬疑电影《暗网2:解除好友》,也采用了类似的设定。比起互联网技术本身,更令人感到忧虑的是人们主动提供到互联网上的各类包含隐私的个人信息,“N号房”事件如此恶劣,正是多方因素合力作用的结果:国家性犯罪惩处力度较弱、男性文化在主流文化中的压倒性趋势、用心险恶的科技达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的未成年人,网络技术不过是将这些元素串联了起来,它是中立的,本身没有恶意,恶不来自技术,而来自技术的使用者。

尽管互联网犯罪题材影视剧对观众的警示作用远不如民间儿童保护机构给出的各类调查报告,但它作为大众文化的一部分,却有着自身独特的存在意义。为了戏剧性,这类影视作品往往牺牲深度来强化反转、加快节奏,因而在深远影响上远不及思想深度强的作品,但影片结束之后,观众或许也能想象,同样的遭遇发生在自己身上,自己会怎样?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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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N号房”到互联网犯罪,影视剧的科普和启示为什么很有必要?

互联网犯罪,一个影视剧创作题材的新焦点。

文|影视前哨 戴桃疆

就像韩国狗血电视连续剧遵循的原理,韩国性丑闻也遵循着没有“最”只有“更”的原理。去年三月的时候,韩国知名艺人李胜利的BURNING SUN事件和郑俊英的KAKAO TALK事件相继曝光,消息一出,感到震惊的不仅仅是韩国民众,中国网民也是如此。

时隔一年,又出现了以互联网即时通讯软件为依托的“N号房”事件。

所谓“N号房”是依托即时通讯软件telegram开设的一系列聊天室的统称。以赵周彬(音译)为代表的犯罪者通过威胁、恐吓等手段所要女性资料、照片、视频等,在聊天室内发布,受害女性被称作“奴隶”“来月经的东西”,部分受害者被要求在身体上刻字、食粪饮尿、私密器官被放入幼虫等,甚至同男性近亲属发生关系。部分受害者在线下遭受性侵,一些聊天室甚至将性侵过程录像上传乃至直播,手法卑劣,性质恶劣。N号房的最高观看人数高达26万人,其中包括大学教授、艺人、体育明星、公职人员等。代号“博士”的赵周彬通过比特币交易等手段从中牟利,警方已从赵家中搜出1.3亿韩元现金,另有十四名涉案人员因“制作儿童性剥削品”被捕,涉案金额高达数亿韩元。

“N号房”事件爆发后,又在国内掀起了相应的讨论,中国境内也有一些服务器注册地在海外的传播儿童淫秽色情制品的网站,随着事件的不断发酵,讨论的热度也越来越高。

互联网的虚拟性不仅仅为人类解放自我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也为释放人性中的恶提供了一个阴暗的庇护所。在这个虚构的空间中,人因虚拟性而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社会道德和法律的约束,加上技术规则建设的具有先天的滞后性、互联网科技带来的新的技术不平等,一道刺激了互联网犯罪的发生。

作为现实生活问题的重要反应形式,影视创作也给予了基于互联网产生的、或者以互联网为主要技术手段的犯罪问题以关注。例如美国经典刑侦系列电视连续剧《CSI犯罪现场调查》系列就在2015年先后推出了两季的“赛博犯罪”祖逖系列。随着互联网逐步深度嵌入当代社会生活,在许多犯罪或悬疑题材的影视作品中,互联网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这些影视作品成色不一,对于现实法律的推动力量似乎也比不上电影《熔炉》《素媛》这样能够切实推动韩国立法的,不过它多少向莫不关心、或单纯跟随互联网操作指示的观众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启发人们对互联网滋生出的种种问题给予关注。

什么样的节奏,最摇摆?

互联网犯罪题材虽然新颖,看点也不少,但并不能成为影视作品成功的万能灵药——严格地讲,这个类型尽管也有一定的作品基数积累,但给观众留下深刻印象的作品似乎并不多。前述《犯罪现场调查:赛博》,第一季便显露出疲相,第二季之后迎来了被砍的命运。而像约翰·赵主演的《网络谜踪》(Searching)这样的小成本影片则能在激烈的竞争中依靠影迷的热捧跻身豆瓣影视前二百五十名行列,强势碾压一种大制作、全明星阵容电影。

《犯罪现场调查》系列在美剧迷中也算是一块金字招牌了,打上这个抬头,不愁吸引不来第一批观众,它在内容上也表现了互联网犯罪的类型和问题,但在故事悬念设置上存在巨大缺陷,都是在最后一刻强行转折、解释真相,为了能够实现单元情节的圆满不顾角色情绪转换的规律,所谓希腊戏剧中的“机械降神”(就是触发情节的关键人物突然从天而降,强行推动情节发展)不过如此。

而《网络谜踪》则在悬念设置上更为巧妙,社交网络的特性展示及其在电影中的应用也恰到好处。由于社交网络的模式大同小异,即便存在文化背景差异也不影响观众对电影中所采用形式的理解和认识,而通过社交网络所留下的蛛丝马迹逐渐抽丝剥茧最终寻找真相的过程,对于当代热衷于列文虎克自带放大镜追星吃瓜的互联网民而言,启发意义也是有的。

进行对比不难发现,互联网犯罪题材作品成功的核心要素在于强情节和强结构的设置,剧情成为构成影视吸引力的主要手段,科技带来的新问题对应的是题材的新颖程度,内核仍然是戏剧性的转折,科技是手段,而非目的。

同理,展示网络媒体对新闻行业冲击的日本电视电影《虚假新闻》(北川景子主演,野木亚纪子编剧)也依靠不断反转的情节和以互联网为媒介推动剧情发展,揭示电影主题。强调速度和时效性的互联网生活,成功的关键点仍然是戏剧性。

智能手机和互联网普及的隐忧

“N号房”犯罪分子能够获取未成年人信息资料,其中一个原因是互联网,尤其是智能手机,为犯罪提供了媒介。就韩国而言,国际儿童保护民间机构Ecpat2018年发布关于韩国的调查表明,2016年韩国超过六成的九岁以下儿童、七成十一二岁的孩子拥有自己的智能手机,超过五分之一的初高中学生可以轻松通过互联网接触青少年不宜的信息,韩国性别平等与家庭部的报告表明,四分之三的未成年受害人通过网络结识侵害者。2017年韩国科学技术情报通信部发布的数据表明韩国儿童百分之百接触互联网,在这样的环境下,仅仅教育孩子避免接触互联网不良信息是无法根绝犯罪隐患的。

换个视角看待智能手机和互联网的普及,这种普及也使电子信息存储设备成为人的一部分,带来了新的解读人的视角,例如山田孝之、菅田将晖主演的日本电视剧《人生删除事务所》和北川景子主演的电视电影《只是手机丢了》都通过手机、电脑等信息存储设备所提供信息勾勒角色并推动情节发展。另如惊悚悬疑电影《暗网2:解除好友》,也采用了类似的设定。比起互联网技术本身,更令人感到忧虑的是人们主动提供到互联网上的各类包含隐私的个人信息,“N号房”事件如此恶劣,正是多方因素合力作用的结果:国家性犯罪惩处力度较弱、男性文化在主流文化中的压倒性趋势、用心险恶的科技达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的未成年人,网络技术不过是将这些元素串联了起来,它是中立的,本身没有恶意,恶不来自技术,而来自技术的使用者。

尽管互联网犯罪题材影视剧对观众的警示作用远不如民间儿童保护机构给出的各类调查报告,但它作为大众文化的一部分,却有着自身独特的存在意义。为了戏剧性,这类影视作品往往牺牲深度来强化反转、加快节奏,因而在深远影响上远不及思想深度强的作品,但影片结束之后,观众或许也能想象,同样的遭遇发生在自己身上,自己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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