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公开全国首例撞库打码案

4月8日,最高检发布第十八批指导性案例,包括全国首例撞库打码案。2015年1月,被告人叶源星编写了用于批量登录某电商平台账户的“小黄伞”撞库软件供他人免费使用。“小黄伞”撞库软件运行时,配合使用叶源星编写的打码软件可以完成撞库过程中对大量验证码的识别。叶源星通过网络向他人有偿提供打码软件的验证码识别服务,同时将其中的人工输入验证码任务交由被告人张剑秋完成,并向其支付费用。2015年1月至9月,被告人谭房妹通过下载使用“小黄伞”撞库软件,向叶源星购买打码服务,获取到某电商平台用户信息2.2万余组。被告人叶源星、张剑秋通过上述行为,从被告人谭房妹处获取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4万余元。谭房妹通过向他人出售该电商平台账户信息,获取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25万余元。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副厅长张晓津介绍,该案指导意义在于对有证据证明用途单一,只能用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司法机关可依法认定为“专门用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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