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联社报道,近日,山西省发布《关于实施汽车消费专项奖励的通知》。奖励标准为:7米以上的客车、载重4.5吨以上的中重卡车及同级牵引车等商用车型,每辆奖励8000元;轿车、SUV及MPV等乘用车型,每辆奖励6000元;3.5米以下微型客车及其他商用车,每辆奖励4000元。奖励对象包括:山西省内法人消费者和自然人消费者。乘用车消费奖励对象必须为自然人消费者。
据财联社报道,近日,山西省发布《关于实施汽车消费专项奖励的通知》。奖励标准为:7米以上的客车、载重4.5吨以上的中重卡车及同级牵引车等商用车型,每辆奖励8000元;轿车、SUV及MPV等乘用车型,每辆奖励6000元;3.5米以下微型客车及其他商用车,每辆奖励4000元。奖励对象包括:山西省内法人消费者和自然人消费者。乘用车消费奖励对象必须为自然人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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