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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法院发布涉自贸区商业保理案件白皮书,6年共受理47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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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法院发布涉自贸区商业保理案件白皮书,6年共受理472件

总体上看,2014-2019年涉自贸区商业保理案件呈现出六大特点。

图片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4月9日上午,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浦东法院)首次以在线方式召开新闻发布会,副院长包晔弘通报了2014—2019年涉自贸区商业保理案件白皮书,介绍了过去六年间相关案件审理的总体情况。这也是上海浦东法院首次以在线方式召开新闻发布会。

包晔弘表示,自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于2013年9月成立以来,辖区内保理产业蓬勃发展,商业保理公司经营规模逐渐扩大,业务模式不断创新。这不仅使得上海浦东法院受理的商业保理案件数量逐年激增,而且也带来了诸多新型疑难法律问题,需要进一步增强司法应对举措。

白皮书显示,总体上看,2014-2019年涉自贸区商业保理案件呈现出六大特点。

第一大特点是案件数量逐步增长,收结案总体平衡。上海浦东法院在2014-2019年分别受理涉自贸区商业保理案件2件、24件、41件、82件、141件、182件,共计472件;审结2件、21 件、36件、73件、124 件、161件,共计417件。案件数量随自贸区的扩区呈常态化稳步增长,同期结案率分别为 100%、87.5%、87.8%、89.0%、87.9% 、88.5% 。

图片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第二大特点是调撤率较高,社会效果良好。上海浦东法院2014-2019年期间审结的417件案件中,以判决方式结案的占42.7%;调解占19.2%;撤诉占29.3%;37件以其他方式结案,占8.9%,即调撤率达到48.5%。这体现了随着商业保理合同纠纷案件审判规则的逐步明朗,市场的预期更为明确,选择庭外和解撤诉和调解的情况较多。

图片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第三大特点是案件审理周期较长,财产保全率高。在所受理的472件涉自贸区商业保理合同纠纷中,因为原告保理公司提起诉讼后大量案件的被告需通过公告方式送达诉讼材料,涉诉案件平均审限为91.5天,公告率达到56.0%。另外有323件案件的原告申请了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率达到68.4%,说明保理公司的风险防控及权利保护意识较强。

“对于案件审理周期较长的问题,我院曾通过向保理公司发送司法建议的方式,建议其完善保理合同条款,增加关于确认司法送达地址的约定,从而可以节省诉讼送达及审理时间。”包晔弘补充道。

第四大特点是涉案标的额分布不均。以中小标的额为主。涉诉的标的额在数万元至超千万元之间的各个数额区间均有分布,相对较为分散,但在200万元以内的区间分布较为集中,共307件,占比达到66.4%。包晔弘介绍,其原因在于通过保理进行融资的主要是中小微企业,这些企业融资渠道狭窄,而以应收账款融资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为其打开了融资渠道。

另外,由于自贸区内各种优惠扶持政策吸引了一批国内外优秀企业积极参与商业保理试点,保理公司规模逐渐扩大,且部分债务人应收账款规模较大,适宜开展保理业务,标的额超千万的案件占比19.2%。

图片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第五大特点是涉案保理公司数量逐年增加,被告企业以第三产业居多。2014-2019年期间,涉诉保理公司共计64家,且呈逐年增加态势。白皮书分析,这主要和自贸区大力发展商业保理产业的政策优惠扶持力度以及市场需求有关。

涉自贸区保理公司的保理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企业涉及的行业主要集中在第三产业,其中以交通运输业、信息服务业的融资需求较为旺盛,分别占比36.8%、26.4%。

图片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第六大特点是业务类型以明保理居多,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较少,暗保理设计法律争议较多。在所有的472件案件中,明保理有290件,占比61.5%;暗保理182件,占比38.5%。暗保理纠纷的数量虽然少于明保理,但其大多涉及有争议的法律问题,如应收账款是否真实、债权是否具有可转让性、债权转让是否已经通知债务人以及通知的效力等。

对此,白皮书给出的建议是,在审查基础交易关系真实性的同时,全面评估应收账款的可转让性,由保理公司与原债权人共同作出债权转让通知为宜,并谨慎使用仅由保理公司发出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

此外,白皮书显示,以债权人或以债权人与债务人共同作为被告是涉诉案件共占比78.39%。这一方面体现了目前涉自贸区商业保理公司的业务模式还是以保理融资为主,保理公司主要通过融资性保理业务获取利润盈利;另一方面保理公司通常会在保理合同中约定《回购协议》或《反转让协议》,一旦保理公司未收妥全部款项,有权要求债权人对应收账款进行回购或者反转让。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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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法院发布涉自贸区商业保理案件白皮书,6年共受理472件

总体上看,2014-2019年涉自贸区商业保理案件呈现出六大特点。

图片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4月9日上午,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浦东法院)首次以在线方式召开新闻发布会,副院长包晔弘通报了2014—2019年涉自贸区商业保理案件白皮书,介绍了过去六年间相关案件审理的总体情况。这也是上海浦东法院首次以在线方式召开新闻发布会。

包晔弘表示,自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于2013年9月成立以来,辖区内保理产业蓬勃发展,商业保理公司经营规模逐渐扩大,业务模式不断创新。这不仅使得上海浦东法院受理的商业保理案件数量逐年激增,而且也带来了诸多新型疑难法律问题,需要进一步增强司法应对举措。

白皮书显示,总体上看,2014-2019年涉自贸区商业保理案件呈现出六大特点。

第一大特点是案件数量逐步增长,收结案总体平衡。上海浦东法院在2014-2019年分别受理涉自贸区商业保理案件2件、24件、41件、82件、141件、182件,共计472件;审结2件、21 件、36件、73件、124 件、161件,共计417件。案件数量随自贸区的扩区呈常态化稳步增长,同期结案率分别为 100%、87.5%、87.8%、89.0%、87.9% 、88.5% 。

图片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第二大特点是调撤率较高,社会效果良好。上海浦东法院2014-2019年期间审结的417件案件中,以判决方式结案的占42.7%;调解占19.2%;撤诉占29.3%;37件以其他方式结案,占8.9%,即调撤率达到48.5%。这体现了随着商业保理合同纠纷案件审判规则的逐步明朗,市场的预期更为明确,选择庭外和解撤诉和调解的情况较多。

图片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第三大特点是案件审理周期较长,财产保全率高。在所受理的472件涉自贸区商业保理合同纠纷中,因为原告保理公司提起诉讼后大量案件的被告需通过公告方式送达诉讼材料,涉诉案件平均审限为91.5天,公告率达到56.0%。另外有323件案件的原告申请了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率达到68.4%,说明保理公司的风险防控及权利保护意识较强。

“对于案件审理周期较长的问题,我院曾通过向保理公司发送司法建议的方式,建议其完善保理合同条款,增加关于确认司法送达地址的约定,从而可以节省诉讼送达及审理时间。”包晔弘补充道。

第四大特点是涉案标的额分布不均。以中小标的额为主。涉诉的标的额在数万元至超千万元之间的各个数额区间均有分布,相对较为分散,但在200万元以内的区间分布较为集中,共307件,占比达到66.4%。包晔弘介绍,其原因在于通过保理进行融资的主要是中小微企业,这些企业融资渠道狭窄,而以应收账款融资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为其打开了融资渠道。

另外,由于自贸区内各种优惠扶持政策吸引了一批国内外优秀企业积极参与商业保理试点,保理公司规模逐渐扩大,且部分债务人应收账款规模较大,适宜开展保理业务,标的额超千万的案件占比19.2%。

图片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第五大特点是涉案保理公司数量逐年增加,被告企业以第三产业居多。2014-2019年期间,涉诉保理公司共计64家,且呈逐年增加态势。白皮书分析,这主要和自贸区大力发展商业保理产业的政策优惠扶持力度以及市场需求有关。

涉自贸区保理公司的保理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企业涉及的行业主要集中在第三产业,其中以交通运输业、信息服务业的融资需求较为旺盛,分别占比36.8%、26.4%。

图片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第六大特点是业务类型以明保理居多,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较少,暗保理设计法律争议较多。在所有的472件案件中,明保理有290件,占比61.5%;暗保理182件,占比38.5%。暗保理纠纷的数量虽然少于明保理,但其大多涉及有争议的法律问题,如应收账款是否真实、债权是否具有可转让性、债权转让是否已经通知债务人以及通知的效力等。

对此,白皮书给出的建议是,在审查基础交易关系真实性的同时,全面评估应收账款的可转让性,由保理公司与原债权人共同作出债权转让通知为宜,并谨慎使用仅由保理公司发出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

此外,白皮书显示,以债权人或以债权人与债务人共同作为被告是涉诉案件共占比78.39%。这一方面体现了目前涉自贸区商业保理公司的业务模式还是以保理融资为主,保理公司主要通过融资性保理业务获取利润盈利;另一方面保理公司通常会在保理合同中约定《回购协议》或《反转让协议》,一旦保理公司未收妥全部款项,有权要求债权人对应收账款进行回购或者反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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