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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开始施行,认房又认贷松动,这些城市陆续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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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开始施行,认房又认贷松动,这些城市陆续加入

又一城市楼市“松绑”。

图片来源:摄图网

4月7日,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明确和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部分政策的通知》,明确支持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并且对乐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部分政策进行明确和调整。

一、调整“认房认贷”认定标准

(一)认房。以县级房管部门登记的产权产籍记录为准。购房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有住房产权产籍记录的,纳入认定范围。

(二)认贷。以购房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记载的住房贷款记录为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和未结清的,均纳入认定范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未结清的,纳入认定范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不纳入认定范围。

上述产权产籍记录及住房贷款记录,累加达到两次的(产权产籍记录与住房贷款记录为同一套住房的,不累加计算),再次购房认定为第三套住房。

二、明确可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的系数和倍数

《乐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缴存时间系数×倍数。

“缴存时间系数”: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2个月以下的,缴存时间系数为0.7;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3个月以上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

“倍数”:10倍。

三、明确最高贷款额度标准

(一)申请人及配偶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二)申请人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三)最终贷款金额以提交的贷款资料审批通过后的金额为准。

四、调整职工租房提取标准

以家庭为单位,单身缴存职工每年可提取标准提高到10000元/年;已婚缴存职工每年可提取标准提高到15000元/年。

本通知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或已按程序对本通知内容作出废止、修改、失效的决定,从其规定。

对比2018年乐山的公积金政策,此次新政策出现了两个调整。

1、在认房方面,过去明确认定范围为购房人(夫妻双方)的购房所在地、户籍所在地、工作所在地及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而现在认定范围减少为购房所在地和公积金缴存地,剔除了户籍所在地和工作所在地的内容。

2、在认贷方面,对商业银行贷款已经结清的,不再纳入认贷范围。两个政策都有助于减少相关约束,激活更多购房需求。

在“房住不炒”的大环境下,近期全国各地纷纷放松政策刺激房产楼市,仅上周(4月6日-4月11日)就有三个城市出手,颁布相关新政。

南京

4月8日,南京发布《支持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宁就业创业十项措施》,文件中十项措施包括放宽落户门槛、保障人才安居、拓宽就业渠道、促进企业吸纳、营造便捷准入创业环境、有效支持激励自主创业、鼓励大学生入伍、优化就创业培训、加大定向扶持力度、加强就创业指导服务10个方面,提出具有创新突破的政策举措,支持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宁就业创业,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首先,放宽落户门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人员(含留学回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下同),凭学历证书即可落户。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人员,在宁就业参保半年即可落户。

其次,保障人才安居。符合申领条件的博士、硕士、学士按每人每月2000元、800元、600元享受最长36个月的住房租赁补贴。加快人才公寓建设与供给,年内建成7000套约50万平方米人才公寓。扩大人才购房服务面,将《2020年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试行)》中相关企业“取得硕士学位人才”申购政策延伸至该类别的本科毕业生同等享受。

无锡

4月10日,无锡推出《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来锡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从无锡高质量发展和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的现实需求出发,制定了有关毕业生落户、安居、应聘、出行及企业招聘等八方面的硬核举措。

进一步吸引人才,支持高校毕业生来锡落户:

(一)年龄不超过45周岁,有意来锡发展、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先落户后就业”

1.海外留学归国、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

3.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或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

(二)在锡就业并缴纳社保的下述人员可以申请直接落户

1.海外留学归国、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

3.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

4.具有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

5.具有大专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

青岛

4月10日晚,“青岛网上房地产”网站发布消费季“网络房展”相关活动规则。打折促销,团购优惠、特价房......还有二手房租售交易佣金优惠等,统统都安排上了!更为重磅的是,规则明确,鼓励改善型住房需求,出售1套以上原有住房新购1套住房的,产证满2年即可上市交易!在本市工作、符合人才条件的,首套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缴存限制。

其中涉及到房地产的9点:

1.按照消费季“商家优惠、政府补贴、金融助力”的要求,倡导参展企业开展打折促销、团购优惠、推出特价房、给予二手房租售交易佣金优惠等活动。

2.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参加房展、开展各类优惠活动、房屋成交量高的,在本年度信用评价中分别予以加分。

3.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承租人享受提取公积金支持。

4.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继续执行限购政策,但对由于继承、拆迁等原因,居民家庭在一套住房中仅占部分共有份额的,不按其拥有一套住房计算。

5.鼓励改善型住房需求,出售1套以上原有住房新购1套住房的,原有住房应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并办理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后或委托中介机构代理销售并办理委托代理合同网签备案后,即可对新购住房的买卖合同予以网签备案。

6.在本市工作、符合人才条件的,首套购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缴存限制。符合落户条件的在校大学生办理落户手续后,可享受本市户籍人口购房政策。

7.因外出求学,户口自本市迁出并能提供目前在读学校证明的,可享受本市户籍人口购房政策。

8.依法登记备案的非本市户籍承租人申领居住证后,可以按照规定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我市按照有关规定接受义务教育。

9.网络信息平台应当核验房源信息发布机构资格、人员身份和房源真实性信息。对违规发布房源信息的机构及从业人员,网络信息平台应当删除相关房源信息并限制或取消其发布权限。

此前已经有很多城市早就开始了:

2019年10月30日:南通针对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落户有新规,取消住房、就业等条件限制,可先落户后就业。

2019年11月11日:深圳调整了普通住宅的认定标准: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144㎡以下住宅,满两年可免缴增值税。

2019年11月20日: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发布了支持人才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包括了与人才购房相关的宽松政策。

2019年11月29日:佛山规定,本科以上学历买首套房,不受社保户籍等限制。

2019年12月13日-12月20日,广州南沙、花都、黄埔接连放松落户限制。

2020年3月2日,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和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放宽购房限制:对于本市外的人,只要工作项目转移到天津,无论是否有户籍,都可以买房,限购直接放宽。

2020年3月15日,济南《关于促进济南绿色建设国际产业园发展十条政策》发布。其中表示:在先行区直管区范围内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商品住宅的,不受济南市限购政策约束。

2020年3月16日,广州白云(四镇)放松落户限制。

……

未来也许还会有更多城市陆续出台“松绑”政策,从抢占人才、落户门槛降低,公积金调整以及首套房、二套房 买卖等等方面来刺激楼市,城市之前的竞争,不可避免也将更加激烈,进一步白热化。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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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开始施行,认房又认贷松动,这些城市陆续加入

又一城市楼市“松绑”。

图片来源:摄图网

4月7日,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明确和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部分政策的通知》,明确支持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并且对乐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部分政策进行明确和调整。

一、调整“认房认贷”认定标准

(一)认房。以县级房管部门登记的产权产籍记录为准。购房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有住房产权产籍记录的,纳入认定范围。

(二)认贷。以购房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记载的住房贷款记录为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和未结清的,均纳入认定范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未结清的,纳入认定范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不纳入认定范围。

上述产权产籍记录及住房贷款记录,累加达到两次的(产权产籍记录与住房贷款记录为同一套住房的,不累加计算),再次购房认定为第三套住房。

二、明确可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的系数和倍数

《乐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缴存时间系数×倍数。

“缴存时间系数”: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2个月以下的,缴存时间系数为0.7;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3个月以上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

“倍数”:10倍。

三、明确最高贷款额度标准

(一)申请人及配偶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二)申请人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三)最终贷款金额以提交的贷款资料审批通过后的金额为准。

四、调整职工租房提取标准

以家庭为单位,单身缴存职工每年可提取标准提高到10000元/年;已婚缴存职工每年可提取标准提高到15000元/年。

本通知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或已按程序对本通知内容作出废止、修改、失效的决定,从其规定。

对比2018年乐山的公积金政策,此次新政策出现了两个调整。

1、在认房方面,过去明确认定范围为购房人(夫妻双方)的购房所在地、户籍所在地、工作所在地及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而现在认定范围减少为购房所在地和公积金缴存地,剔除了户籍所在地和工作所在地的内容。

2、在认贷方面,对商业银行贷款已经结清的,不再纳入认贷范围。两个政策都有助于减少相关约束,激活更多购房需求。

在“房住不炒”的大环境下,近期全国各地纷纷放松政策刺激房产楼市,仅上周(4月6日-4月11日)就有三个城市出手,颁布相关新政。

南京

4月8日,南京发布《支持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宁就业创业十项措施》,文件中十项措施包括放宽落户门槛、保障人才安居、拓宽就业渠道、促进企业吸纳、营造便捷准入创业环境、有效支持激励自主创业、鼓励大学生入伍、优化就创业培训、加大定向扶持力度、加强就创业指导服务10个方面,提出具有创新突破的政策举措,支持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宁就业创业,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首先,放宽落户门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人员(含留学回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下同),凭学历证书即可落户。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人员,在宁就业参保半年即可落户。

其次,保障人才安居。符合申领条件的博士、硕士、学士按每人每月2000元、800元、600元享受最长36个月的住房租赁补贴。加快人才公寓建设与供给,年内建成7000套约50万平方米人才公寓。扩大人才购房服务面,将《2020年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试行)》中相关企业“取得硕士学位人才”申购政策延伸至该类别的本科毕业生同等享受。

无锡

4月10日,无锡推出《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来锡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从无锡高质量发展和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的现实需求出发,制定了有关毕业生落户、安居、应聘、出行及企业招聘等八方面的硬核举措。

进一步吸引人才,支持高校毕业生来锡落户:

(一)年龄不超过45周岁,有意来锡发展、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先落户后就业”

1.海外留学归国、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

3.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或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

(二)在锡就业并缴纳社保的下述人员可以申请直接落户

1.海外留学归国、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

3.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

4.具有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

5.具有大专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

青岛

4月10日晚,“青岛网上房地产”网站发布消费季“网络房展”相关活动规则。打折促销,团购优惠、特价房......还有二手房租售交易佣金优惠等,统统都安排上了!更为重磅的是,规则明确,鼓励改善型住房需求,出售1套以上原有住房新购1套住房的,产证满2年即可上市交易!在本市工作、符合人才条件的,首套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缴存限制。

其中涉及到房地产的9点:

1.按照消费季“商家优惠、政府补贴、金融助力”的要求,倡导参展企业开展打折促销、团购优惠、推出特价房、给予二手房租售交易佣金优惠等活动。

2.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参加房展、开展各类优惠活动、房屋成交量高的,在本年度信用评价中分别予以加分。

3.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承租人享受提取公积金支持。

4.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继续执行限购政策,但对由于继承、拆迁等原因,居民家庭在一套住房中仅占部分共有份额的,不按其拥有一套住房计算。

5.鼓励改善型住房需求,出售1套以上原有住房新购1套住房的,原有住房应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并办理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后或委托中介机构代理销售并办理委托代理合同网签备案后,即可对新购住房的买卖合同予以网签备案。

6.在本市工作、符合人才条件的,首套购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缴存限制。符合落户条件的在校大学生办理落户手续后,可享受本市户籍人口购房政策。

7.因外出求学,户口自本市迁出并能提供目前在读学校证明的,可享受本市户籍人口购房政策。

8.依法登记备案的非本市户籍承租人申领居住证后,可以按照规定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我市按照有关规定接受义务教育。

9.网络信息平台应当核验房源信息发布机构资格、人员身份和房源真实性信息。对违规发布房源信息的机构及从业人员,网络信息平台应当删除相关房源信息并限制或取消其发布权限。

此前已经有很多城市早就开始了:

2019年10月30日:南通针对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落户有新规,取消住房、就业等条件限制,可先落户后就业。

2019年11月11日:深圳调整了普通住宅的认定标准: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144㎡以下住宅,满两年可免缴增值税。

2019年11月20日: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发布了支持人才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包括了与人才购房相关的宽松政策。

2019年11月29日:佛山规定,本科以上学历买首套房,不受社保户籍等限制。

2019年12月13日-12月20日,广州南沙、花都、黄埔接连放松落户限制。

2020年3月2日,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和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放宽购房限制:对于本市外的人,只要工作项目转移到天津,无论是否有户籍,都可以买房,限购直接放宽。

2020年3月15日,济南《关于促进济南绿色建设国际产业园发展十条政策》发布。其中表示:在先行区直管区范围内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商品住宅的,不受济南市限购政策约束。

2020年3月16日,广州白云(四镇)放松落户限制。

……

未来也许还会有更多城市陆续出台“松绑”政策,从抢占人才、落户门槛降低,公积金调整以及首套房、二套房 买卖等等方面来刺激楼市,城市之前的竞争,不可避免也将更加激烈,进一步白热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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