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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20年住房计划出炉,拟建6.3万套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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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20年住房计划出炉,拟建6.3万套商品房

2020年商品住房计划安排用地125公顷、建筑面积约8563万平方米,计划供地拟建设商品住房6.3万套。

图片来源:海洛创意

今天(4月22日)下午,深圳住建局印发《深圳市住房发展2020年度实施计划》。

当中重点说明了“十三五”规划期内,深圳居住用地供应、商品房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商品住房 2020 年度实施计划、安居工程 2020 年度实施计划等多个方面内容。

1.2019年,商品住房居住用地供应133.2公顷,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的129%。

2.2019年商品住房供地拟建设约7万套,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的127%。

3.2019年全市商品住宅累计批准预售47316套、460.0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 20.95%。

4.2019年新建商品住宅销售37820套、371.7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8.2%,新建商品住宅的供应量与成交量均实现稳定增长。

5.2019 年,全市二手住宅成交77246套、652.1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 20.04%,扭转了二手住宅成交量连续3年下降的趋势。

6.2019年,按照过去12个月平均销售规模计算,库存消化周期约9.76个月,处于合理区间。

7.2020年商品住房计划安排用地125公顷、建筑面积约8563万平方米,计划供地拟建设商品住房6.3万套。

8.我市居住用地占建设用地的22.6%,远低于国家《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 25%-40% 的下限标准,建议通过新供应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功能调整等多种渠道,实现居住用地占全市建设用地比例逐步提高至25%。

9.2019年,计划建设筹集安居工程项目8.89万套,实际建设筹集项目 183 个、约 9.14 万套,建筑面积 593.7 万平 方米,完成年度目标的 102.81%。

10.2020年,计划建设筹集安居工程项目8.1 万套;计划基本建成(含竣工) 安居工程项目约2.28 万套;计划供应安居工程项目4 万套。

以下为文件全文。

一、总体情况

01

“十三五”规划期内居住用地供应情况

2016-2019 年底,商品住房用地累计供应 510.7 公顷,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的 90%;公共住房用地累计供应281.3 公顷,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的 120%,土地供应进度总体较好。

02

“十三五”规划期内商品住房建设目标完成情况

2016-2019 年底,累计供地拟建设商品住房 26.27 万套,完成“十三五”规划指标 75%,其中新供用地建设 3.81 万套、城市更新建设 13.15 万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建设 9.31 万套。

03

安居工程建设筹集目标完成情况

2016-2019 年底,全市安居工程建设筹集共计 35.34 万套,已完成“十三五”规划任务的 88%,安居工程供应 16.98万套/间。同期,全市面向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及低收入家庭累计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0.53 亿元,发放人才安居补贴共3计 23.73 亿元。

商品住房2020年度实施计划

01

上年度工作回顾

(一)总体实施情况评价

2019 年,深圳市商品住房各项调控政策以稳为主,通过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因城施策,对普通商品住宅标准进行调整,取消商务公寓只租不售政策,持续深化房地产市场调控。

一是超额完成商品住房居住用地供应任务,加快商品住房建设与供应进度。

2019 年,商品住房居住用地供应133.2公顷,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的 129%,其中新供用地43公顷,完成年度目标的253%,有效推动商品住房建设与供应工作进展,回应社会关切。

二是房地产开发投资稳定增长,拉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2019 年,深圳房地产市场利好因素频现,新供居住用地供应大幅增长,带动了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增长,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较上年增长15.9%,有力地拉动了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

三是房地产市场成交“量增价稳”,促进市场平稳发展。

2019 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先行示范区、普通住房标准调整等利好因素刺激下,置业需求逐步释放,促使市场成交量实现稳定增长,全市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量较上年增长 28.2%,二手住宅成交量较上年增长 20.04%。同时,新建商品住宅成交均价较上年上涨1.2%,保持了相对平稳。

四是调整普通商品住宅标准,取消商务公寓只租不售政策,满足合理住房需求。

2019 年,调整普通商品住宅标准,规定容积率在 1.0 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 144 ㎡以下(套内120㎡以下)的均为普通住宅,满两年可免征增值税,使得更多购房者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降低购房成本。

由于商务公寓在缓解房地产市场供需矛盾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取消商务公寓“只租不售”政策,增加商品房供应,稳定市场供求关系和价格。

五是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构建并完善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

2019 年,通过对商品住房进行价格指导,严格执行“三价合一”政策,严格执行住房限购、限售政策,开展房地产专项整治,规范二手房市场秩序,稳定商品住房交易价格,年度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不超过5%;

通过“双限双竞”方式出让6宗居住用地,实现地价稳定,增加了公共住房配建量;

在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新旧政策变换过程中,维持了房贷利率的稳定;

多措并举,有效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促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的实现。

(二)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1.供地指标完成情况

2019年,全市计划安排供应商品住房用地 103公顷、建筑面积 495 万平方米。

其中新供应用地 17 公顷(含深汕合作区 8 公顷),城市更新用地 65 公顷,土地整备等用地 21公顷。

2019 年,商品住房用地实际供应133.2 公顷,完成年度供地任务的129%。

其中完成新供应用地43公顷;城市更新用地54公顷;通过土地整备利益统筹供应用地 36.2 公顷。

2.供地拟建设指标完成情况

2019 年,全市计划供地拟建设商品住房 5.5 万套,其中新供应用地 0.9 万套,城市更新用地 3.5 万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等用地 1.1 万套。

2019 年,根据实际供地情况,我市商品住房供地拟建设约7万套,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的127%,其中新供用地供地拟建设 2.3 万套,城市更新用地拟建设 2.88 万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等用地拟建设 1.9 万套。

(三)房地产市场情况

1.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

2019 年,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累计完成额为3059.9 亿元,同比增长15.9%,其中,住宅开发投资累计完成额 1518.9亿元,同比增长 16.5%。

2. 商品住宅开竣工情况

2019 年,全市商品住宅新开工 772.83 万平方米,竣工303.76 万平方米。

3.新建商品住宅市场情况

2019 年,全市商品住宅累计批准预售 47316 套、460.0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 20.95%;新建商品住宅销售 37820 套、371.79 万平方米,同比增长 28.2%,新建商品住宅的供应量与成交量均实现稳定增长。

4.二手住宅交易情况

2019 年,全市二手住宅成交77246套、652.18 万平方米,同比增长 20.04%。

尤其是在下半年先行示范区建设、普通商品住宅标准调整、贷款利率下降对二手房市场带来的利好推动下,年末成交量增长明显,扭转了二手住宅成交量连续 3 年下降的趋势。

5.库存消化周期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市商品住宅库存面积为 303.05万平方米(31448 套),环比增长13.17%。按照过去12个月平均销售规模计算,库存消化周期约 9.76 个月,处于合理区间。

然而,区域差异明显,如光明区商品住宅库存消化周期为 2.8 个月、福田为3个月、坪山为5个月、宝安为 5.9个月,供求关系较为紧张。

6.市场价格变动情况

2019 年,在房地产市场成交量稳定增长的同时,成交价格保持了平稳,新建商品住宅成交均价为 54741 元/平方米,同比上涨 1.2%。

根据国家统计局 70 城房价指数显示,12 月份,深圳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指数为 100.7,二手住宅价格环比指数为 101.0。

02

本年度实施计划

(一)2020 年商品住房总体目标

2020 年商品住房计划安排用地125公顷、建筑面积约8563万平方米,计划供地拟建设 6.3 万套。

(二)商品住房用地安排目标

本年度计划安排商品住房用地供应 125 公顷,包括新供应用地 50 公顷,更新整备用地 75 公顷。

(三)商品住房供地拟建设目标

本年度计划供地拟建设商品住房6.3万套、建筑面积563万平方米。

其中新供应用地拟建设 2.5 万套、建筑面积约 225万平方米;更新整备用地拟建设 3.8 万套、建筑面积约 338万平方米。

03

措施与保障

(一)坚持落实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继续深化房地产市场调控

《先行示范区意见》指出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打造民生幸福标杆;

在房地产市场保持稳定运行的前提下,各项调控政策仍将以稳为主,同时也将更加强调因城施策、理性施策和结构优化,继续深化房地产市场调控;

完善长效机制建设,完善租购并举的房地产市场制度,综合采取土地、金融、税收、立法、投资等经济、法律手段落实长效机制。

(二)加大加快新供居住用地出让,上半年实现年度目标 50%

深圳人口基数大、密度高、增长快,住房需求持续增长。为缓解长期紧张的供求关系,2020 年仍需进一步加大加快新供居住用地出让,并在上半年实现年度目标 50%的居住用地出让,力争实现年内供应、年内开工,加快达到预售入市条件,以有效及时增加商品住房的供应,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完善用地供应政策,加大居住用地供应力度

我市居住用地占建设用地的 22.6%,远低于国家《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 25%-40%的下限标准,难以满足人口快速增长条件下的住房需求增长和品质提升要求 。

结合《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年)》和“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研究,建议通过新供应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功能调整等多种渠道,实现居住用地占全市建设用地比例逐步提高至 25%。

同时,加快推进《深圳市落实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用地供应的暂行规定》等配套文件的出台与实施,逐步完善用地供应政策,扩大居住用地供应渠道,加大居住用地新供力度。

(四)加快推进租赁信息化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为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2020 年需进一步落实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工作部署,加快构建住房租金评估与指导价格体系,建立指导价格发布制度,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建立住房租赁市场价格指数系统,实现对住房租赁价格的监测;

优化完善租赁平台功能,打通租赁全流程,构建租赁生态圈;

推广房屋标准地址库和房屋编码,夯实全市租赁房屋信息与租赁平台互联互通,推进市场化主体信息系统对接,实现房源全覆盖目标;

建立中央奖补项目管理系统,实现对奖补项目建设、资金拨付、运营管理等环节的全流程动态监管。

安居工程2020年度实施计划

01

上年度工作回顾

(一)总体实施情况评价

2019 年,深圳市紧紧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的历史机遇,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4+2+2+2”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持续深入开展住房制度改革,全面开启新时代“住房新政”,开展公共住房大规模建设行动,努力实现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转变。

一是住房制度改革纵深推进,配套政策不断完善。

市住11房建设局制定了《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三个政府规章(以下简称“三个规章”),已公开征求意见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按程序发布实施;

为明确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规范以规模化租赁、购买等方式筹集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工作程序,市住房建设局牵头编制了《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深圳市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筹集管理办法(试行)》。

二是多渠道建设筹集公共住房,开展大规模建房行动。

各区和市人才安居集团通过新供应用地建设、合作建设、租购、租房补租、棚户区改造等多种方式建设筹集房源。

深汕合作区通过新供应用地集中建设了2个大型安居社区。为推进住房新政落地,我市开展了大规模建房行动。市住房和建设局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区政府共梳理出公共住房建设用地 34 宗、105.5 公顷,拟定了《关于加快公共住房用地供应开展大规模建房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

三是建立“1+10”的棚户区改造政策体系,提前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棚改任务。

2019 年,省政府下达我市棚户区改造开工 4448 套、基本建成 1140 套的任务。经市、区各有关单位共同努力,2019 年 8 月提前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年度棚改任务。

以 2018 年出台的《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核心,市住房建设局针对审批职权调整、专项规划编制、项目计划管理等方面,牵头组织制定并出台了《关于棚户区改造工作职权调整的决定》《关于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工作职权调整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关于规范棚户区改造项目搬迁安置补偿方案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工作通知》《关于规范棚户区改造项目增购面积价格评估工作的通知》《深圳市老旧住宅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搬迁安置补偿协议示范文本》《深圳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概念规划编制技术指引(试行)》《深圳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编制技术规定(试行)》《深圳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规划审批操作规则》、《关于规范我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9 个管理技术文件。

《深圳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容积率核算规则(试行)》已形成送审稿,并报 =市政府审议。初步形成了“1+10”棚改政策体系。

四是面向特殊群体配租公租房,逐步解决困难群体、先进制造业企业员工住房困难。

2019 年,市住房和建设局面向全市公租房轮候册残疾家庭配租出行、生活便利的地铁上盖及临近地铁站的公租房 300 套;

面向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公交司机、环卫工人定向配租公租房 1200 套,其中公交司机 600 套、环卫工人 600 套;

面向先进制造业企业配租公租房 4120 套(含产业园区配套宿舍),切实解决先进制造业职工阶段性的住房困难。

五是开展公共住房基础信息平台建设。

为深入推进深圳市新一轮住房制度改革,在已有信息化基础上采用面向服务架构,集成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开展“深13圳市公共住房基础信息平台”建设,目前公共住房基础信息平台已进入试用测试阶段。

(二)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1. 用地安排任务

2019 年计划安排供应公共住房用地 59 公顷,其中新供应用地 39 公顷,城市更新用地配建折合用地 11 公顷(其中住宅类项目折合用地 8 公顷,产业类项目折合用地 3 公顷),产业用地配套宿舍等 9 公顷。

2019 年,全市实际安排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以下简称“公共住房”)用地 62.4 公顷,完成年度目标的 106%。

其中新供应用地实际供应 44.4 公顷;城市更新配建折合用地实际供应 12 公顷;

产业用地配套宿舍等实际供应 6 公顷。

2.建设筹集任务

2019 年,计划建设筹集安居工程项目 8.89 万套,实际建设筹集项目 183 个、约 9.14 万套,建筑面积 593.7 万平方米,完成年度目标的 102.81%。

其中:公共租赁住房项目8 个、约 0.18 万套,建筑面积约 10.38 万平方米;

人才住房项目59 个、约 4.31 万套,建筑面积约 261.44 万平方米;

安居型商品房项目 4 个、约 0.19 万套,建筑面积约 12.72万平方米;

配套宿舍项目 59 个、约 1.64 万套,建筑面积约为 82.68 万平方米;

混合建设项目 12 个、约 1.1 万套,建筑面积约 74.19 万平方米;

其他类型项目 41 个、约 1.73 万套,建筑面积约 152.29 万平方米。

3.基本建成(含竣工)任务

2019 年,计划基本建成(含竣工)安居工程项目 3.56 万套,实际基本建成(含竣工)安居工程项目 54 个、约 3.58万套,建筑面积约 224.75 万平方米,完成计划目标的100.56%。

其中,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25 个、约 1.91 万套,建筑面积约 111.55 万平方米;

人才住房项目 7 个、约 0.39万套,建筑面积约 20.69 万平方米;

安居型商品房项目 4 个、约 0.37 万套,建筑面积约 28.83 万平方米;

配套宿舍项目 7个、约 0.13 万套,建筑面积约为 5.61 万平方米;

混合建设项目 6 个、约 0.65 万套,建筑面积约 45.81 万平方米;

其他类型项目 5 个、约 0.13 万套,建筑面积约 12.27 万平方米。

4.供应任务

2019 年,计划供应安居工程项目 3.4 万套/间,实际供应 3.5 万套/间,完成年度目标的 103.7%。

其中:公共租赁住房 0.73 万套,人才住房 2.27 万套/间,安居型商品房 0.17万套,拆迁安置住房 0.35 万套。

5.低保及低收入家庭住房货币补贴

连续13 年对全市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实施应保尽保。2019 年,计划面向 923 户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及低收入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实际全市面向 1053 户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及低收入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1220.92 万元,超额完成任务,完成率达 114%。

其中,面向 1018 户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发放租赁补贴 1198.98 万元,面向 35 户低收入家庭15发放租赁补贴 21.94 万元。

(三)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情况

2019 年,市级共向 432 名领军人才发放货币补贴共约2351.36 万元;区级面向 883 名区级高层次人才发放货币补贴约 2548.18 万元,面向 1413 家重点单位发放租房补贴约5.78 亿元。

全市面向人才及重点单位供应住房约 2.4 万套。

自我市实施人才安居政策以来,市级发放人才安居货币补贴(包括市级高、中初级人才租房补贴和领军人才住房补17贴)约 18.63 亿元;区级发放人才安居货币补贴 25.02 亿元。

(四)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

2019 年我市住房公积金当年新增开户单位(不含尚未缴存)3.28 万户,同比增长 6.49%;

新增开户个人(不含尚未缴存)115.83 万人;实缴人数 665.15 万人;

新增归集资金717.88 亿元,同比增长 12.73%。为 5.14 万户家庭提供了343.39 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截至 2019 年 12 月底,我市住房公积金累计开立单位公积金账户(不含尚未缴存)23.81 万户;

累计开立个人公积金账户(不含尚未缴存)1403.25 万户;

累计归集资金 3830.12亿元;

累计为 24.81 万户家庭提供了 1512.92 亿元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

(五)建设投资完成情况

2019 年,全市安居工程完成投资约 173.56 亿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约 3.04 亿元,占比 1.75% ;

市财政投资约18.28 亿元,占比 10.53%;

区财政投资 32.02 亿元,占比18.45%;

安居集团投资约 85.27 亿元,占比 49.13%;

社会投资约 34.95 亿元,占比 20.14%。

(六)配套设施建设情况

完成 2019 年计划基本建成(含竣工)及供应安居工程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情况的调查,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归类汇总,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以保障安居工程真正惠及市民。

充分发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的统筹、协调、决策、督办作用,组织召开 6 次指18挥部办公室会议,交办和督办事项 17 个,及时有效解决了项目推进过程中涉及的公共配套设施等问题,如:推进鹏隽雅苑项目配套市政道路睿鹏大道建设,协调石岩汇裕名都保障房项目相关配套建设等多项问题。

02

本年度实施计划

(一)安居工程总体目标

2020 年,计划安排供应公共住房用地 168.2 公顷;

计划建设筹集安居工程项目 8.1 万套;

计划基本建成(含竣工)安居工程项目约 2.28 万套;

计划供应安居工程项目 4 万套。

(二)用地安排目标

2020 年,计划安排供应公共住房用地 168.2 公顷,其中新供应用地 79.2 公顷,更新整备用地 12 公顷,棚户区改造用地 46 公顷,其它(含工改保)用地 31 公顷。

(三)建设筹集目标

2020 年计划建设筹集安居工程 8.1 万套。各单位落实到项目约 65123 套,待筹集项目 15877 套,其中福田区待筹集3763 套,罗湖区待筹集 1474 套,南山区待筹集 2719 套,龙岗区待筹集 6988 套,坪山区待筹集 933 套。

按责任单位划分,福田区计划建设筹集 1.09 万套,罗湖区 0.59 万套,南山区(含前海)0.69 万套,盐田区 0.35万套,宝安区 0.87 万套,龙岗区 1.74 万套(含 2019 年结转 3757 套),龙华区 0.70 万套,坪山区 0.47 万套,光明区 0.37 万套,大鹏新区 0.20 万套,深汕特别合作区 1.03万套。

(四)基本建成(含竣工)目标

2020 年计划基本建成(含竣工)安居工程项目 2.28 万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约 1.21 万套,安居型商品房 0.22万套,人才住房 0.47 万套,产业配套宿舍 0.22 万套,其他(拆迁安置房)0.16 万套。

按责任单位分,市保障署 0.86 万套,福田区 0.49 万套,罗湖区 0.07 万套,南山区(含前海)0.13 万套,盐田区 0.05万套,宝安区 0.04 万套,龙岗区 0.25 万套,龙华区 0.10万套,坪山区 0.07 万套,光明区 0.11 万套,大鹏新区 0.06万套,深汕特别合作区 0.06 万套。

(五)供应目标

2020 年计划供应安居工程 4 万套。按责任单位分,市住房保障署 0.84 万套,福田区 0.47万套,罗湖区 0.26 万套,南山区(含前海)0.49 万套,盐田区 0.03 万套,宝安区 0.53 万套,龙岗区 0.51 万套,龙华区 0.33 万套,坪山区 0.23 万套,光明区 0.15 万套,大鹏新区 0.07 万套,深汕特别合作区 0.10 万套,合计 4 万套。

(六)资金与投资计划

1.货币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及低保边缘住房困难家庭,按规定发放住房货币补贴,继续实现应保尽保。

2020 年计划发放补贴户数合计 632 户,其中:面向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发放户数 611 户,面向低收入家庭发放户数 21 户。

2.建设投资计划

全市安居工程建设及回购资金需求约 281.6 亿元。

其中:市财政约 26.32 亿元;

区财政约 58.68 亿元(注:市区财政投资的部分项目资金在年中调整政府投资计划时调整);

安居集团投资约 90.65 亿元;

社会投资约 105.95 亿元。

(七)完善配套设施建设

对于列入本年度实施计划中的基本建成(含竣工)及供应项目,各区应在第一季度完成配套设施建设情况调查、制定配套设施与安居工程项目同步交付使用计划。

重点推进存在问题项目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与公共交通设施建设,重点督办项目水、电、气、路等市政配套及公交等一旦入住就必要具备并启用的配套设施,逐步推进项目教育、文体、医疗、商业等配套设施完善。

对于《深圳市审计局关于报送深圳市 2019 年第四季度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结果的报告》中反映部分人才住房项目医疗、教育配套设施不便民的问题,有关各区应抓紧落实整改。各区应优化安居工程项目选址,加快规划建设与公共住房项目需求相适应的配套设施,实现住有宜居。

(八)继续完善公共住房基础信息平台建设,打造智慧安居

基于住建局、规资局、政法委网格办等的房屋数据基础上,打通公共住房基础信息平台、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房地产信息平台,进行科学分析和有效监管。

继续完善公共住房基础信息平台统计、跟踪功能,督促建设单位和各监管单位及时准确填报项目信息,加强安居工程项目信息化管理力度。

梳理往年已安排建设安居工程项目进展情况,针对部分项目进展缓慢的原因,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的体制机制。

03

措施与保障

(一)加快出台配套文件,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

全面贯彻落实《住房制度改革意见》精神,尽快出台《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三个规章,落实完善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相关24顶层制度建设。

(二)加大居住用地供应力度,持续开展大规模公共住房建设行动

从提高开发强度、调整功能、挖掘增量、地铁上盖等途径,加大居住用地供应力度;

借鉴香港、东京等 TOD 模式国际经验,提高深圳轨道交通沿线土地开发强度;

加大土地整备工作力度,提前开展公共住房项目用地的土地整备工作,2020 年下半年持续开展大规模公共住房建设行动。

(三)完善主要渠道实施细则,盘活存量

积极推动出台《深圳市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住房用地供应的暂行规定》,进一步盘活存量用地;在“1+10”的棚户区改造政策体系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

各责任单位可以按照《深圳市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筹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通过规模化租赁、购买等方式筹集满足房屋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和地质安全条件的社会存量房源作为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

(四)探索城际合作,TOD 模式建设大型安居社区

在深汕特别合作区的经验基础上,服务并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先行示范区意见》要求,沿区域性高铁、城际铁路、轨道周边,探索在东莞、惠州临深片区发展 TOD 大型安居社区,实现打造具有职住平衡、产城融合、交通便利、配套完善等特点的人才特色小镇,推动深莞惠莞等城际间互惠共赢、协同发展。

(五)落实“三个规章”房源调剂要求,缓解区域供需不平衡矛盾

除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房源供需矛盾突出的区以外,其他区每年度应当划出不低于 20%的公共租赁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由市主管部门统筹调剂。

市统筹协调各区在公共住房的建设和管理方面建立区际合作机制。各区可以通过提供建设资金或者建设用地进行合作开发建设,所建的房源按比例分成。

(六)建设筹集总量与住房类型双考核,不断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为高质量落实《住房制度改革意见》中各类住房供应结构目标,市住房和建设局对各责任单位建设筹集公共租赁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比例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市政府绩效考核依据。

探索研究建立住房制度评估机制,根据人口、住房供需等情况及时开展评估,按照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比例目标及实际需求,及时调整优化三类住房结构。

(七)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公共租赁住房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 号)国家相关政策,公共租赁住房坚持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八)公共配套基础设施“三同步”,全面提升住房品质和物业服务水平

坚持新建住房与市政公用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各区政府切实履行配套设施建设的属地责任。坚持高水平建设,全面推广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技术、BIM 技术,探索智慧社区,实现公共住房的绿色低碳智能化发展。

附则

一、落实机制

相关部门要依据本计划制定的居住用地供应与住房建设渠道,落实年度住房供应、相关用地安排与指标管理;年度供应用地项目的调整,应及时报送住房主管部门。市有关部门根据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期限范围

本计划适用范围为深圳市行政辖区,适用年限为2020年;

本计划是深圳市 2020 年度住房发展安排的重要依据;

本年度内在深圳市域范围内涉及住房的有关工作,应符合本计划;

与住房相关的各项计划,应与本计划相协调。本计划包括文本和附表。

三、实施解释

本计划自批准之日起实施,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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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20年住房计划出炉,拟建6.3万套商品房

2020年商品住房计划安排用地125公顷、建筑面积约8563万平方米,计划供地拟建设商品住房6.3万套。

图片来源:海洛创意

今天(4月22日)下午,深圳住建局印发《深圳市住房发展2020年度实施计划》。

当中重点说明了“十三五”规划期内,深圳居住用地供应、商品房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商品住房 2020 年度实施计划、安居工程 2020 年度实施计划等多个方面内容。

1.2019年,商品住房居住用地供应133.2公顷,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的129%。

2.2019年商品住房供地拟建设约7万套,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的127%。

3.2019年全市商品住宅累计批准预售47316套、460.0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 20.95%。

4.2019年新建商品住宅销售37820套、371.7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8.2%,新建商品住宅的供应量与成交量均实现稳定增长。

5.2019 年,全市二手住宅成交77246套、652.1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 20.04%,扭转了二手住宅成交量连续3年下降的趋势。

6.2019年,按照过去12个月平均销售规模计算,库存消化周期约9.76个月,处于合理区间。

7.2020年商品住房计划安排用地125公顷、建筑面积约8563万平方米,计划供地拟建设商品住房6.3万套。

8.我市居住用地占建设用地的22.6%,远低于国家《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 25%-40% 的下限标准,建议通过新供应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功能调整等多种渠道,实现居住用地占全市建设用地比例逐步提高至25%。

9.2019年,计划建设筹集安居工程项目8.89万套,实际建设筹集项目 183 个、约 9.14 万套,建筑面积 593.7 万平 方米,完成年度目标的 102.81%。

10.2020年,计划建设筹集安居工程项目8.1 万套;计划基本建成(含竣工) 安居工程项目约2.28 万套;计划供应安居工程项目4 万套。

以下为文件全文。

一、总体情况

01

“十三五”规划期内居住用地供应情况

2016-2019 年底,商品住房用地累计供应 510.7 公顷,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的 90%;公共住房用地累计供应281.3 公顷,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的 120%,土地供应进度总体较好。

02

“十三五”规划期内商品住房建设目标完成情况

2016-2019 年底,累计供地拟建设商品住房 26.27 万套,完成“十三五”规划指标 75%,其中新供用地建设 3.81 万套、城市更新建设 13.15 万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建设 9.31 万套。

03

安居工程建设筹集目标完成情况

2016-2019 年底,全市安居工程建设筹集共计 35.34 万套,已完成“十三五”规划任务的 88%,安居工程供应 16.98万套/间。同期,全市面向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及低收入家庭累计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0.53 亿元,发放人才安居补贴共3计 23.73 亿元。

商品住房2020年度实施计划

01

上年度工作回顾

(一)总体实施情况评价

2019 年,深圳市商品住房各项调控政策以稳为主,通过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因城施策,对普通商品住宅标准进行调整,取消商务公寓只租不售政策,持续深化房地产市场调控。

一是超额完成商品住房居住用地供应任务,加快商品住房建设与供应进度。

2019 年,商品住房居住用地供应133.2公顷,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的 129%,其中新供用地43公顷,完成年度目标的253%,有效推动商品住房建设与供应工作进展,回应社会关切。

二是房地产开发投资稳定增长,拉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2019 年,深圳房地产市场利好因素频现,新供居住用地供应大幅增长,带动了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增长,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较上年增长15.9%,有力地拉动了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

三是房地产市场成交“量增价稳”,促进市场平稳发展。

2019 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先行示范区、普通住房标准调整等利好因素刺激下,置业需求逐步释放,促使市场成交量实现稳定增长,全市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量较上年增长 28.2%,二手住宅成交量较上年增长 20.04%。同时,新建商品住宅成交均价较上年上涨1.2%,保持了相对平稳。

四是调整普通商品住宅标准,取消商务公寓只租不售政策,满足合理住房需求。

2019 年,调整普通商品住宅标准,规定容积率在 1.0 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 144 ㎡以下(套内120㎡以下)的均为普通住宅,满两年可免征增值税,使得更多购房者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降低购房成本。

由于商务公寓在缓解房地产市场供需矛盾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取消商务公寓“只租不售”政策,增加商品房供应,稳定市场供求关系和价格。

五是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构建并完善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

2019 年,通过对商品住房进行价格指导,严格执行“三价合一”政策,严格执行住房限购、限售政策,开展房地产专项整治,规范二手房市场秩序,稳定商品住房交易价格,年度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不超过5%;

通过“双限双竞”方式出让6宗居住用地,实现地价稳定,增加了公共住房配建量;

在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新旧政策变换过程中,维持了房贷利率的稳定;

多措并举,有效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促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的实现。

(二)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1.供地指标完成情况

2019年,全市计划安排供应商品住房用地 103公顷、建筑面积 495 万平方米。

其中新供应用地 17 公顷(含深汕合作区 8 公顷),城市更新用地 65 公顷,土地整备等用地 21公顷。

2019 年,商品住房用地实际供应133.2 公顷,完成年度供地任务的129%。

其中完成新供应用地43公顷;城市更新用地54公顷;通过土地整备利益统筹供应用地 36.2 公顷。

2.供地拟建设指标完成情况

2019 年,全市计划供地拟建设商品住房 5.5 万套,其中新供应用地 0.9 万套,城市更新用地 3.5 万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等用地 1.1 万套。

2019 年,根据实际供地情况,我市商品住房供地拟建设约7万套,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的127%,其中新供用地供地拟建设 2.3 万套,城市更新用地拟建设 2.88 万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等用地拟建设 1.9 万套。

(三)房地产市场情况

1.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

2019 年,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累计完成额为3059.9 亿元,同比增长15.9%,其中,住宅开发投资累计完成额 1518.9亿元,同比增长 16.5%。

2. 商品住宅开竣工情况

2019 年,全市商品住宅新开工 772.83 万平方米,竣工303.76 万平方米。

3.新建商品住宅市场情况

2019 年,全市商品住宅累计批准预售 47316 套、460.0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 20.95%;新建商品住宅销售 37820 套、371.79 万平方米,同比增长 28.2%,新建商品住宅的供应量与成交量均实现稳定增长。

4.二手住宅交易情况

2019 年,全市二手住宅成交77246套、652.18 万平方米,同比增长 20.04%。

尤其是在下半年先行示范区建设、普通商品住宅标准调整、贷款利率下降对二手房市场带来的利好推动下,年末成交量增长明显,扭转了二手住宅成交量连续 3 年下降的趋势。

5.库存消化周期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市商品住宅库存面积为 303.05万平方米(31448 套),环比增长13.17%。按照过去12个月平均销售规模计算,库存消化周期约 9.76 个月,处于合理区间。

然而,区域差异明显,如光明区商品住宅库存消化周期为 2.8 个月、福田为3个月、坪山为5个月、宝安为 5.9个月,供求关系较为紧张。

6.市场价格变动情况

2019 年,在房地产市场成交量稳定增长的同时,成交价格保持了平稳,新建商品住宅成交均价为 54741 元/平方米,同比上涨 1.2%。

根据国家统计局 70 城房价指数显示,12 月份,深圳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指数为 100.7,二手住宅价格环比指数为 101.0。

02

本年度实施计划

(一)2020 年商品住房总体目标

2020 年商品住房计划安排用地125公顷、建筑面积约8563万平方米,计划供地拟建设 6.3 万套。

(二)商品住房用地安排目标

本年度计划安排商品住房用地供应 125 公顷,包括新供应用地 50 公顷,更新整备用地 75 公顷。

(三)商品住房供地拟建设目标

本年度计划供地拟建设商品住房6.3万套、建筑面积563万平方米。

其中新供应用地拟建设 2.5 万套、建筑面积约 225万平方米;更新整备用地拟建设 3.8 万套、建筑面积约 338万平方米。

03

措施与保障

(一)坚持落实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继续深化房地产市场调控

《先行示范区意见》指出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打造民生幸福标杆;

在房地产市场保持稳定运行的前提下,各项调控政策仍将以稳为主,同时也将更加强调因城施策、理性施策和结构优化,继续深化房地产市场调控;

完善长效机制建设,完善租购并举的房地产市场制度,综合采取土地、金融、税收、立法、投资等经济、法律手段落实长效机制。

(二)加大加快新供居住用地出让,上半年实现年度目标 50%

深圳人口基数大、密度高、增长快,住房需求持续增长。为缓解长期紧张的供求关系,2020 年仍需进一步加大加快新供居住用地出让,并在上半年实现年度目标 50%的居住用地出让,力争实现年内供应、年内开工,加快达到预售入市条件,以有效及时增加商品住房的供应,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完善用地供应政策,加大居住用地供应力度

我市居住用地占建设用地的 22.6%,远低于国家《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 25%-40%的下限标准,难以满足人口快速增长条件下的住房需求增长和品质提升要求 。

结合《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年)》和“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研究,建议通过新供应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功能调整等多种渠道,实现居住用地占全市建设用地比例逐步提高至 25%。

同时,加快推进《深圳市落实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用地供应的暂行规定》等配套文件的出台与实施,逐步完善用地供应政策,扩大居住用地供应渠道,加大居住用地新供力度。

(四)加快推进租赁信息化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为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2020 年需进一步落实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工作部署,加快构建住房租金评估与指导价格体系,建立指导价格发布制度,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建立住房租赁市场价格指数系统,实现对住房租赁价格的监测;

优化完善租赁平台功能,打通租赁全流程,构建租赁生态圈;

推广房屋标准地址库和房屋编码,夯实全市租赁房屋信息与租赁平台互联互通,推进市场化主体信息系统对接,实现房源全覆盖目标;

建立中央奖补项目管理系统,实现对奖补项目建设、资金拨付、运营管理等环节的全流程动态监管。

安居工程2020年度实施计划

01

上年度工作回顾

(一)总体实施情况评价

2019 年,深圳市紧紧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的历史机遇,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4+2+2+2”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持续深入开展住房制度改革,全面开启新时代“住房新政”,开展公共住房大规模建设行动,努力实现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转变。

一是住房制度改革纵深推进,配套政策不断完善。

市住11房建设局制定了《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三个政府规章(以下简称“三个规章”),已公开征求意见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按程序发布实施;

为明确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规范以规模化租赁、购买等方式筹集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工作程序,市住房建设局牵头编制了《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深圳市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筹集管理办法(试行)》。

二是多渠道建设筹集公共住房,开展大规模建房行动。

各区和市人才安居集团通过新供应用地建设、合作建设、租购、租房补租、棚户区改造等多种方式建设筹集房源。

深汕合作区通过新供应用地集中建设了2个大型安居社区。为推进住房新政落地,我市开展了大规模建房行动。市住房和建设局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区政府共梳理出公共住房建设用地 34 宗、105.5 公顷,拟定了《关于加快公共住房用地供应开展大规模建房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

三是建立“1+10”的棚户区改造政策体系,提前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棚改任务。

2019 年,省政府下达我市棚户区改造开工 4448 套、基本建成 1140 套的任务。经市、区各有关单位共同努力,2019 年 8 月提前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年度棚改任务。

以 2018 年出台的《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核心,市住房建设局针对审批职权调整、专项规划编制、项目计划管理等方面,牵头组织制定并出台了《关于棚户区改造工作职权调整的决定》《关于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工作职权调整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关于规范棚户区改造项目搬迁安置补偿方案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工作通知》《关于规范棚户区改造项目增购面积价格评估工作的通知》《深圳市老旧住宅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搬迁安置补偿协议示范文本》《深圳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概念规划编制技术指引(试行)》《深圳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编制技术规定(试行)》《深圳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规划审批操作规则》、《关于规范我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9 个管理技术文件。

《深圳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容积率核算规则(试行)》已形成送审稿,并报 =市政府审议。初步形成了“1+10”棚改政策体系。

四是面向特殊群体配租公租房,逐步解决困难群体、先进制造业企业员工住房困难。

2019 年,市住房和建设局面向全市公租房轮候册残疾家庭配租出行、生活便利的地铁上盖及临近地铁站的公租房 300 套;

面向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公交司机、环卫工人定向配租公租房 1200 套,其中公交司机 600 套、环卫工人 600 套;

面向先进制造业企业配租公租房 4120 套(含产业园区配套宿舍),切实解决先进制造业职工阶段性的住房困难。

五是开展公共住房基础信息平台建设。

为深入推进深圳市新一轮住房制度改革,在已有信息化基础上采用面向服务架构,集成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开展“深13圳市公共住房基础信息平台”建设,目前公共住房基础信息平台已进入试用测试阶段。

(二)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1. 用地安排任务

2019 年计划安排供应公共住房用地 59 公顷,其中新供应用地 39 公顷,城市更新用地配建折合用地 11 公顷(其中住宅类项目折合用地 8 公顷,产业类项目折合用地 3 公顷),产业用地配套宿舍等 9 公顷。

2019 年,全市实际安排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以下简称“公共住房”)用地 62.4 公顷,完成年度目标的 106%。

其中新供应用地实际供应 44.4 公顷;城市更新配建折合用地实际供应 12 公顷;

产业用地配套宿舍等实际供应 6 公顷。

2.建设筹集任务

2019 年,计划建设筹集安居工程项目 8.89 万套,实际建设筹集项目 183 个、约 9.14 万套,建筑面积 593.7 万平方米,完成年度目标的 102.81%。

其中:公共租赁住房项目8 个、约 0.18 万套,建筑面积约 10.38 万平方米;

人才住房项目59 个、约 4.31 万套,建筑面积约 261.44 万平方米;

安居型商品房项目 4 个、约 0.19 万套,建筑面积约 12.72万平方米;

配套宿舍项目 59 个、约 1.64 万套,建筑面积约为 82.68 万平方米;

混合建设项目 12 个、约 1.1 万套,建筑面积约 74.19 万平方米;

其他类型项目 41 个、约 1.73 万套,建筑面积约 152.29 万平方米。

3.基本建成(含竣工)任务

2019 年,计划基本建成(含竣工)安居工程项目 3.56 万套,实际基本建成(含竣工)安居工程项目 54 个、约 3.58万套,建筑面积约 224.75 万平方米,完成计划目标的100.56%。

其中,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25 个、约 1.91 万套,建筑面积约 111.55 万平方米;

人才住房项目 7 个、约 0.39万套,建筑面积约 20.69 万平方米;

安居型商品房项目 4 个、约 0.37 万套,建筑面积约 28.83 万平方米;

配套宿舍项目 7个、约 0.13 万套,建筑面积约为 5.61 万平方米;

混合建设项目 6 个、约 0.65 万套,建筑面积约 45.81 万平方米;

其他类型项目 5 个、约 0.13 万套,建筑面积约 12.27 万平方米。

4.供应任务

2019 年,计划供应安居工程项目 3.4 万套/间,实际供应 3.5 万套/间,完成年度目标的 103.7%。

其中:公共租赁住房 0.73 万套,人才住房 2.27 万套/间,安居型商品房 0.17万套,拆迁安置住房 0.35 万套。

5.低保及低收入家庭住房货币补贴

连续13 年对全市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实施应保尽保。2019 年,计划面向 923 户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及低收入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实际全市面向 1053 户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及低收入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1220.92 万元,超额完成任务,完成率达 114%。

其中,面向 1018 户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发放租赁补贴 1198.98 万元,面向 35 户低收入家庭15发放租赁补贴 21.94 万元。

(三)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情况

2019 年,市级共向 432 名领军人才发放货币补贴共约2351.36 万元;区级面向 883 名区级高层次人才发放货币补贴约 2548.18 万元,面向 1413 家重点单位发放租房补贴约5.78 亿元。

全市面向人才及重点单位供应住房约 2.4 万套。

自我市实施人才安居政策以来,市级发放人才安居货币补贴(包括市级高、中初级人才租房补贴和领军人才住房补17贴)约 18.63 亿元;区级发放人才安居货币补贴 25.02 亿元。

(四)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

2019 年我市住房公积金当年新增开户单位(不含尚未缴存)3.28 万户,同比增长 6.49%;

新增开户个人(不含尚未缴存)115.83 万人;实缴人数 665.15 万人;

新增归集资金717.88 亿元,同比增长 12.73%。为 5.14 万户家庭提供了343.39 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截至 2019 年 12 月底,我市住房公积金累计开立单位公积金账户(不含尚未缴存)23.81 万户;

累计开立个人公积金账户(不含尚未缴存)1403.25 万户;

累计归集资金 3830.12亿元;

累计为 24.81 万户家庭提供了 1512.92 亿元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

(五)建设投资完成情况

2019 年,全市安居工程完成投资约 173.56 亿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约 3.04 亿元,占比 1.75% ;

市财政投资约18.28 亿元,占比 10.53%;

区财政投资 32.02 亿元,占比18.45%;

安居集团投资约 85.27 亿元,占比 49.13%;

社会投资约 34.95 亿元,占比 20.14%。

(六)配套设施建设情况

完成 2019 年计划基本建成(含竣工)及供应安居工程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情况的调查,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归类汇总,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以保障安居工程真正惠及市民。

充分发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的统筹、协调、决策、督办作用,组织召开 6 次指18挥部办公室会议,交办和督办事项 17 个,及时有效解决了项目推进过程中涉及的公共配套设施等问题,如:推进鹏隽雅苑项目配套市政道路睿鹏大道建设,协调石岩汇裕名都保障房项目相关配套建设等多项问题。

02

本年度实施计划

(一)安居工程总体目标

2020 年,计划安排供应公共住房用地 168.2 公顷;

计划建设筹集安居工程项目 8.1 万套;

计划基本建成(含竣工)安居工程项目约 2.28 万套;

计划供应安居工程项目 4 万套。

(二)用地安排目标

2020 年,计划安排供应公共住房用地 168.2 公顷,其中新供应用地 79.2 公顷,更新整备用地 12 公顷,棚户区改造用地 46 公顷,其它(含工改保)用地 31 公顷。

(三)建设筹集目标

2020 年计划建设筹集安居工程 8.1 万套。各单位落实到项目约 65123 套,待筹集项目 15877 套,其中福田区待筹集3763 套,罗湖区待筹集 1474 套,南山区待筹集 2719 套,龙岗区待筹集 6988 套,坪山区待筹集 933 套。

按责任单位划分,福田区计划建设筹集 1.09 万套,罗湖区 0.59 万套,南山区(含前海)0.69 万套,盐田区 0.35万套,宝安区 0.87 万套,龙岗区 1.74 万套(含 2019 年结转 3757 套),龙华区 0.70 万套,坪山区 0.47 万套,光明区 0.37 万套,大鹏新区 0.20 万套,深汕特别合作区 1.03万套。

(四)基本建成(含竣工)目标

2020 年计划基本建成(含竣工)安居工程项目 2.28 万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约 1.21 万套,安居型商品房 0.22万套,人才住房 0.47 万套,产业配套宿舍 0.22 万套,其他(拆迁安置房)0.16 万套。

按责任单位分,市保障署 0.86 万套,福田区 0.49 万套,罗湖区 0.07 万套,南山区(含前海)0.13 万套,盐田区 0.05万套,宝安区 0.04 万套,龙岗区 0.25 万套,龙华区 0.10万套,坪山区 0.07 万套,光明区 0.11 万套,大鹏新区 0.06万套,深汕特别合作区 0.06 万套。

(五)供应目标

2020 年计划供应安居工程 4 万套。按责任单位分,市住房保障署 0.84 万套,福田区 0.47万套,罗湖区 0.26 万套,南山区(含前海)0.49 万套,盐田区 0.03 万套,宝安区 0.53 万套,龙岗区 0.51 万套,龙华区 0.33 万套,坪山区 0.23 万套,光明区 0.15 万套,大鹏新区 0.07 万套,深汕特别合作区 0.10 万套,合计 4 万套。

(六)资金与投资计划

1.货币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及低保边缘住房困难家庭,按规定发放住房货币补贴,继续实现应保尽保。

2020 年计划发放补贴户数合计 632 户,其中:面向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发放户数 611 户,面向低收入家庭发放户数 21 户。

2.建设投资计划

全市安居工程建设及回购资金需求约 281.6 亿元。

其中:市财政约 26.32 亿元;

区财政约 58.68 亿元(注:市区财政投资的部分项目资金在年中调整政府投资计划时调整);

安居集团投资约 90.65 亿元;

社会投资约 105.95 亿元。

(七)完善配套设施建设

对于列入本年度实施计划中的基本建成(含竣工)及供应项目,各区应在第一季度完成配套设施建设情况调查、制定配套设施与安居工程项目同步交付使用计划。

重点推进存在问题项目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与公共交通设施建设,重点督办项目水、电、气、路等市政配套及公交等一旦入住就必要具备并启用的配套设施,逐步推进项目教育、文体、医疗、商业等配套设施完善。

对于《深圳市审计局关于报送深圳市 2019 年第四季度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结果的报告》中反映部分人才住房项目医疗、教育配套设施不便民的问题,有关各区应抓紧落实整改。各区应优化安居工程项目选址,加快规划建设与公共住房项目需求相适应的配套设施,实现住有宜居。

(八)继续完善公共住房基础信息平台建设,打造智慧安居

基于住建局、规资局、政法委网格办等的房屋数据基础上,打通公共住房基础信息平台、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房地产信息平台,进行科学分析和有效监管。

继续完善公共住房基础信息平台统计、跟踪功能,督促建设单位和各监管单位及时准确填报项目信息,加强安居工程项目信息化管理力度。

梳理往年已安排建设安居工程项目进展情况,针对部分项目进展缓慢的原因,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的体制机制。

03

措施与保障

(一)加快出台配套文件,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

全面贯彻落实《住房制度改革意见》精神,尽快出台《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三个规章,落实完善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相关24顶层制度建设。

(二)加大居住用地供应力度,持续开展大规模公共住房建设行动

从提高开发强度、调整功能、挖掘增量、地铁上盖等途径,加大居住用地供应力度;

借鉴香港、东京等 TOD 模式国际经验,提高深圳轨道交通沿线土地开发强度;

加大土地整备工作力度,提前开展公共住房项目用地的土地整备工作,2020 年下半年持续开展大规模公共住房建设行动。

(三)完善主要渠道实施细则,盘活存量

积极推动出台《深圳市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住房用地供应的暂行规定》,进一步盘活存量用地;在“1+10”的棚户区改造政策体系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

各责任单位可以按照《深圳市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筹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通过规模化租赁、购买等方式筹集满足房屋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和地质安全条件的社会存量房源作为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

(四)探索城际合作,TOD 模式建设大型安居社区

在深汕特别合作区的经验基础上,服务并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先行示范区意见》要求,沿区域性高铁、城际铁路、轨道周边,探索在东莞、惠州临深片区发展 TOD 大型安居社区,实现打造具有职住平衡、产城融合、交通便利、配套完善等特点的人才特色小镇,推动深莞惠莞等城际间互惠共赢、协同发展。

(五)落实“三个规章”房源调剂要求,缓解区域供需不平衡矛盾

除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房源供需矛盾突出的区以外,其他区每年度应当划出不低于 20%的公共租赁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由市主管部门统筹调剂。

市统筹协调各区在公共住房的建设和管理方面建立区际合作机制。各区可以通过提供建设资金或者建设用地进行合作开发建设,所建的房源按比例分成。

(六)建设筹集总量与住房类型双考核,不断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为高质量落实《住房制度改革意见》中各类住房供应结构目标,市住房和建设局对各责任单位建设筹集公共租赁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比例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市政府绩效考核依据。

探索研究建立住房制度评估机制,根据人口、住房供需等情况及时开展评估,按照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比例目标及实际需求,及时调整优化三类住房结构。

(七)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公共租赁住房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 号)国家相关政策,公共租赁住房坚持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八)公共配套基础设施“三同步”,全面提升住房品质和物业服务水平

坚持新建住房与市政公用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各区政府切实履行配套设施建设的属地责任。坚持高水平建设,全面推广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技术、BIM 技术,探索智慧社区,实现公共住房的绿色低碳智能化发展。

附则

一、落实机制

相关部门要依据本计划制定的居住用地供应与住房建设渠道,落实年度住房供应、相关用地安排与指标管理;年度供应用地项目的调整,应及时报送住房主管部门。市有关部门根据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期限范围

本计划适用范围为深圳市行政辖区,适用年限为2020年;

本计划是深圳市 2020 年度住房发展安排的重要依据;

本年度内在深圳市域范围内涉及住房的有关工作,应符合本计划;

与住房相关的各项计划,应与本计划相协调。本计划包括文本和附表。

三、实施解释

本计划自批准之日起实施,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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