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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出让近5万㎡宗地,入市均价2.8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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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出让近5万㎡宗地,入市均价2.84万/㎡

今天上午,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公开招标的形式,出让A650-0375宗地土地使用权、光明中心区学府公园及学府公园周边道路代建权。

图片来源:海洛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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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万㎡地铁口宗地!光明出让综合建设地块,须建标志性建筑

今天上午,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公开招标的形式,出让A650-0375宗地土地使用权、光明中心区学府公园及学府公园周边道路代建权。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自2020年5月26日9时50分起至10时止。

一、基本情况

本次出让标的位于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在建地铁6号线科学公园站北侧,综合开发面积约14万平方米,包括A650-0375宗地土地使用权、光明中心区学府公园及学府公园周边道路代建权。

A650-0375宗地:

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城市道路用地,用地面积4.9万平方米,分为A、B、C、D、E五个区域,规定建筑面积共26.1万平方米,包括商业、办公、酒店、人才住房、书城及公交首末站等公共配套设施,土地使用年期50年。

宗地项目建成后,酒店5年后可整体转让;

商业不低于3.533万平方米(位于B、C区域,其中地下商业1.2万平方米,地上商业2.333万平方米)自规划验收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5年后可按规定销售,其余(不超过3.5万平方米,位于A、B、C区域)可按规定销售;

同时,宗地内B或C区域需建设一栋不低于220米的标志性建筑物,具体以建筑方案审批为准。

商业性办公可按规定销售。人才住房可销售,其销售均价不高于2.84万元/平方米,最高销售单价不高于2.98万元/平方米;具体销售审批管理等须按相关政策规定及住建部门要求办理。

出让宗地具体情况以《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以下简称《出让合同》)为准。

光明中心区学府公园:

用地面积约7.23万平方米,为公共绿地;学府公园周边道路包括楼村西二路、楼村西三路及中间路,用地面积约1.87万平方米,为城市道路用地。

上述两个项目由政府投资,产权归政府,由中标人代建。

项目建设具体信息以《光明中心区学府公园代建合同》(以下简称《公园代建合同》)《光明中心区学府公园周边道路代建合同》(以下简称《道路代建合同》)为准。

宗地出让条件

(一)本次出让的A650-0375宗地项目建成后,酒店5年后可整体转让;

商业不低于3.533万平方米(位于B、C区域,其中地下商业1.2万平方米,地上商业2.333万平方米)自规划验收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5年后可按规定销售,其余(不超过3.5万平方米,位于A、B、C区域)可按规定销售;

商业性办公可按规定销售。人才住房可销售,其销售均价不高于28400元/平方米,最高销售单价不高于29800元/平方米;

具体销售审批管理等须按相关政策规定及住建部门要求办理。

A650-0375宗地中的社区管理用房、文化活动室和公交首末站产权归政府,由中标人建成后无条件无偿移交政府;书城产权归政府,中标人建成后由政府以成本价回购;社区菜市场产权归中标人所有,限整体转让,不得改变使用功能;邮政所由中标人建设,建成后由邮政部门以成本价回购,产权归邮政部门;物业管理用房的权属、移交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另中标人应与深圳市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签订《光明中心区A650-0375宗地综合开发回购物业建设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有关书城的建设及移交有关事宜应满足《监管协议》要求。

A650-0375宗地的D、E区域为城市道路用地,产权归政府,由中标人建成后无条件无偿移交政府。

A650-0375宗地的D区域西段上方可设置公共通道,南段上方可设公共通道或跨街建筑进行连通,具体功能及空间界限范围应以批准核发的《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连通部分若为公共通道用途,则产权归政府,由中标人建成后无条件无偿移交政府;若为跨街建筑,则计入规定建筑面积,产权归中标人所有。

A650-0375宗地的D区域地下空间(不含北段、东段地下空间)须进行整体开挖,覆土以下空间归中标人所有,具体空间界限范围应以批准核发的《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二)A650-0375宗地在不突破总建筑面积的前提下,B、C区域间的具体分项指标、配套设施等内容可结合城市设计要求进行适当腾挪调整,并按有关规定分区域配置物业管理用房。

同时,宗地内B或C区域需建设一栋不低于220米的标志性建筑物,具体以建筑方案审批为准。B、C区域应与轨道站出入口进行合理连通。

(三)本次出让宗地建筑方案应结合轨道站点进行统筹设计。用地范围内地上、地下如涉及6号线轨道交通设施所占用的空间,中标人应予支持,与轨道建设项目的使用权人协商使用。

(四)项目中配建书城应于地块南侧紧邻轨道站点布置。

(五)中标人须按照项目相关规划设计条件及设计任务书等要求进行规划方案设计。

(六)该项目的土壤环境前期初步调查工作由区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如土壤评估结果为须开展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及土壤治理修复的,由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负责开展相关工作。

(七)该地块紧邻轨道6号线科学公园站,中标人需与地铁建设运营单位就本项目方案设计成果进行充分沟通,并需在办理该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地铁建设运营单位的书面同意意见。

(八)该地块规划为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和道路用地,属于人居敏感点,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充分考虑地块四周现状工业厂房、轨道6号线等对其产生的交通噪声污染及工业废气污染影响。

(九)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与地块周边的雨污排水系统做好对接,若需拆除、改动排水设施,需按程序报区水务部门审核。

(十)宗地内设置的人才住房、书城、文化活动室、邮政所、公交首末站、轨道站出入口等须在方案设计阶段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十一)本次出让标的的产权和建设等具体要求,以《出让合同》、《建设和管理任务书》、《监管协议》、《公园代建合同》和《道路代建合同》为准。

(十二)中标人可以在深圳市光明区依法注册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并可通过《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将土地使用权变更至其全资子公司名下。全资子公司成立后,自签订上述补充协议之日起不得变更股权。

02

深圳住建局辟谣“房价大幅上涨”

针对近期舆论热炒深圳房价上涨幅度较大、部分小区炒作房价等新闻,引起社会广泛关注。4月22日,深圳市住建局就相关问题进行回应说,该局迅速就此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发现很多文章的数据不准、观点以偏概全,大部分与现实不符。

关于舆论反映近期部分住宅小区二手房价格过高问题,经初步调查,主要是部分业主挂牌价过高,存在严重背离市场行情的情况。但挂牌价不等于成交价,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今年一季度深圳市新房价格上涨1.0%,二手房上涨2.8%,房价总体平稳、略有上升。个别自媒体基于挂牌价得出深圳市一季度二手房价格大幅上涨9.7%的结论,与事实严重不符,不排除个别中介机构和人员恶炒深圳楼价。

关于最近热议的两三个楼盘,都集中在南山、宝安等热点地区,其他区的销售、交易总体是稳定的,媒体报道的一季度的成交均价不全面、不真实,不能真实地反映全市楼市行情。

关于市民反映部分楼盘存在“喝茶费”“捂盘惜售”“恶意加价”等问题。该局高度重视,已联合有关部门深入调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深圳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调控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调控政策从未松动。深圳市严格执行限购、限价、限贷、限售、限户型等五限调控措施,并针对企业炒房、假离婚购房等问题,以打补丁的方式对政策进行补充完善。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是不可能在深圳购买住房的,包括二手房,请大家不要听个人人为起哄。

该负责人介绍,深圳市的住房刚需较大,深圳市也努力通过加大供应来调节市场,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主要措施有:

一是坚持房住不炒,继续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松动,严格落实限购、限价、限贷、限售、限户型五限政策,严控严管炒楼现象。

二是加大市场供应,包括增加住房用地供给,加大新建商品房入市。今年开始,未来几年我市将开展大规模建房行动,今年新开工商品房1000万平方米左右,大大高于过去每年600-800万平方米的销售量,促进商品房市场供需平衡。

三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今年要完成超过8万套人才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租房,确保完成“十三五”期间建设筹集40万套公共住房的目标。

四是加大二手房交易信息公开,指导房产中介依法依规开展经营,加大对热点片区、热点楼盘二手房交易信息的及时发布,让购房者掌握更全面真实的信息;加大对租赁市场的规范管理和服务,及时发布租金指导价,推动租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五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对于发布虚假信息、恶意哄抬房价、违规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联合市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予以严厉打击,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接下来,深圳市建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市场运行情况,进一步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真正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的目标,切实提升深圳市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归属感。

03

深圳五部门通报:未发现房产抵押经营贷流入房地产市场

深圳五部门: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深圳市住建局、深圳银保监局、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联合通报了近期关于深圳楼市“房抵贷买房”调查情况。

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未发现支小再贷款信贷资金通过房产抵押经营贷形式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在22日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表示,4月17日,网上出现深圳房产抵押经营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等相关传闻后,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迅速行动,快速排查。

根据商业银行截至4月20日14点30分报送的自查情况统计,初步排查情况如下:

一是未发现刚注册企业即申请经营贷的情况。

二是未发现支小再贷款信贷资金通过房产抵押经营贷形式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

三是辖区存在个别商业银行有客户先全款买房,再以该新购置房产作为抵押申请经营贷的情况,但规模占比很小。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和深圳银保监局已要求商业银行对信贷资金是否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开展全面排查。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目前深圳市区两级贷款贴息项目均未进入资金发放阶段,不存在网传贷款贴息资金进入房市的情形。

4月22日,针对近期房价上涨传闻,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在深圳市专题新闻通气会上就相关问题给予了回答。

4月20日,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再次发布规范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的通告,进一步明确享受贴息的贷款类型,贴息只适用于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类贷款,不得违规用于其他用途贷款。

【1】贴息贷款必须用于支持对象生产经营

疫情期间,为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加快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全力帮助企业共渡难关,根据深圳市“惠企16条”的要求,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制定了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实施办法,对于中小微企业从2020年2月1日-4月30日期间获得深圳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新增贷款,按照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总额最高100万元的补贴,贴息期限不超过6个月。

同时明确,贷款必须用于支付对象生产经营,不得用于并购贷款、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的项目以及参与民间借贷、投资资本市场和个人消费等。

【2】“先付后贴”,截至目前,相关资金尚未下发

贷款贴息按照“先付后贴”的方式实施,各银行负责并符合条件的贷款项目上报至银保监局审核,通过审核的再经过复核,社会公示、资金划拨等程序,无需企业申报。

按照实施办法,深圳中小企业服务局将在2020年5月汇总各银行的贷款贴息项目,在完成审核、公示等工作后,厦大资金计划。目前,深圳市区两级贷款贴息项目均未进入资金发放阶段,不存在网传贷款贴息资金进入房市的情形。

4月20日,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再次发布规范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的通告,进一步明确享受贴息的贷款类型,贴息只适用于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类贷款,不得违规用于其他用途贷款。

该局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对贷款贴息项目的审核力度,会同银保监、逐渐等多个部门,严格落实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严格审核上报贷款贴息项目,严防不符合贴息条件的贷款项目混入,骗取财政补贴资金。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房地产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整治行动,严查虚假宣传

4月22日,针对近期深圳市房地产二手房市场上涨出现一些乱象,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将加强对房地产行业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广告、价格违法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其中包括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现场展架、宣传册等媒介进行虚假宣传;

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恶意炒作价格,捏造、散步涨价信息,哄抬价格;

以及其他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价格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违法行为。

同时,督促房地产中介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配合政府部门,认真对照法律法规及各项要求,开展自查整改。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还将加强与住建、银监、金融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深度协作,在联合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不法分子打擦边球的空间,及时查处打击不法行为。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表示,欢迎广大消费者通过12345热线向该局提供案源线索,一经查实,将依法立案处理,并公示典型案例,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深圳银保监局:

要求辖内银行提高政治站位 防止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

针对近期经营贷相关情况,深圳银保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于2020年4月20日联合深圳人行召开辖内所有中资商业银行行长座谈会,明确提出一系列监管要求,并部署开展全面自查和监督检查,引导银行合规开展信贷业务,防止经营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

深圳银保监局要求辖内银行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银保监会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和复工复产的政策精神,坚决守住“房住不炒”的红线,严防利用优惠政策,假借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之名,行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之实,挤占小微企业信贷资源。

深圳银保监局提出系列针对性监管要求,包括:

加强借款主体资质审查,不得向无实际经营和经营流水不真实的空壳企业发放贷款,对实际经营企业成立或受让时间较短的借款人要进一步严格审查;

加强抵押物管理,重点审查房产交易完成后短期内申请抵押经营贷业务的融资需求合理性;

加强贷款资金用途管理,严禁信贷资金借道回流借款人账户或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加强对借款人贷后房产新增情况监测;

加强贷款中介与员工行为管理,严防内外勾结;

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严防构造虚假小微企业贷款、骗取财税优惠补贴等违背政策意图的行为。

此外,深圳银保监局督促银行迅速开展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整改并问责,对被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的贷款要坚决予以纠正,限期收回并压降对借款主体的授信额度等。

下一步,该局还将对辖内银行开展加强信贷管理、服务实体经济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银行自查未能发现或发现但未及时报告的违规问题将从重从严处罚,对银行在帮助企业申请贴息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和套取、骗取财政专项资金的将依法依规责令改正并追回补贴资金、给予企业失信惩戒,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同时,深圳银保监局表示,将继续督促指导银行按照银保监会各项要求,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增量、扩面、降本、提质,有效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不因规范经营贷业务而影响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正常生产经营的信贷支持。

04

住建部发文启动个人不动产全国联网 深圳已率先实现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意见》,提出建立健全楼盘数据、提供自动核验服务、优化网签备案服务、推进全国一张网建设等措施,标志个人不动产全国联网正式启动。

深圳市住建局表示,深圳于2010年已实现了房地产交易数据全国联网工作,数据的全国联网一方面可以实现对全国房地产市场的有效监控,对落实房地产调控地方主体责任以及一城一策的房地产宏观调控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另一方面数据的异地保存可以有效避免意外灾害造成的信息缺失,也为深圳房地产交易信息上了一道双保险。

内容来源:深圳新闻网、楼市大事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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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出让近5万㎡宗地,入市均价2.84万/㎡

今天上午,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公开招标的形式,出让A650-0375宗地土地使用权、光明中心区学府公园及学府公园周边道路代建权。

图片来源:海洛创意

01

近5万㎡地铁口宗地!光明出让综合建设地块,须建标志性建筑

今天上午,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公开招标的形式,出让A650-0375宗地土地使用权、光明中心区学府公园及学府公园周边道路代建权。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自2020年5月26日9时50分起至10时止。

一、基本情况

本次出让标的位于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在建地铁6号线科学公园站北侧,综合开发面积约14万平方米,包括A650-0375宗地土地使用权、光明中心区学府公园及学府公园周边道路代建权。

A650-0375宗地:

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城市道路用地,用地面积4.9万平方米,分为A、B、C、D、E五个区域,规定建筑面积共26.1万平方米,包括商业、办公、酒店、人才住房、书城及公交首末站等公共配套设施,土地使用年期50年。

宗地项目建成后,酒店5年后可整体转让;

商业不低于3.533万平方米(位于B、C区域,其中地下商业1.2万平方米,地上商业2.333万平方米)自规划验收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5年后可按规定销售,其余(不超过3.5万平方米,位于A、B、C区域)可按规定销售;

同时,宗地内B或C区域需建设一栋不低于220米的标志性建筑物,具体以建筑方案审批为准。

商业性办公可按规定销售。人才住房可销售,其销售均价不高于2.84万元/平方米,最高销售单价不高于2.98万元/平方米;具体销售审批管理等须按相关政策规定及住建部门要求办理。

出让宗地具体情况以《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以下简称《出让合同》)为准。

光明中心区学府公园:

用地面积约7.23万平方米,为公共绿地;学府公园周边道路包括楼村西二路、楼村西三路及中间路,用地面积约1.87万平方米,为城市道路用地。

上述两个项目由政府投资,产权归政府,由中标人代建。

项目建设具体信息以《光明中心区学府公园代建合同》(以下简称《公园代建合同》)《光明中心区学府公园周边道路代建合同》(以下简称《道路代建合同》)为准。

宗地出让条件

(一)本次出让的A650-0375宗地项目建成后,酒店5年后可整体转让;

商业不低于3.533万平方米(位于B、C区域,其中地下商业1.2万平方米,地上商业2.333万平方米)自规划验收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5年后可按规定销售,其余(不超过3.5万平方米,位于A、B、C区域)可按规定销售;

商业性办公可按规定销售。人才住房可销售,其销售均价不高于28400元/平方米,最高销售单价不高于29800元/平方米;

具体销售审批管理等须按相关政策规定及住建部门要求办理。

A650-0375宗地中的社区管理用房、文化活动室和公交首末站产权归政府,由中标人建成后无条件无偿移交政府;书城产权归政府,中标人建成后由政府以成本价回购;社区菜市场产权归中标人所有,限整体转让,不得改变使用功能;邮政所由中标人建设,建成后由邮政部门以成本价回购,产权归邮政部门;物业管理用房的权属、移交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另中标人应与深圳市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签订《光明中心区A650-0375宗地综合开发回购物业建设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有关书城的建设及移交有关事宜应满足《监管协议》要求。

A650-0375宗地的D、E区域为城市道路用地,产权归政府,由中标人建成后无条件无偿移交政府。

A650-0375宗地的D区域西段上方可设置公共通道,南段上方可设公共通道或跨街建筑进行连通,具体功能及空间界限范围应以批准核发的《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连通部分若为公共通道用途,则产权归政府,由中标人建成后无条件无偿移交政府;若为跨街建筑,则计入规定建筑面积,产权归中标人所有。

A650-0375宗地的D区域地下空间(不含北段、东段地下空间)须进行整体开挖,覆土以下空间归中标人所有,具体空间界限范围应以批准核发的《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二)A650-0375宗地在不突破总建筑面积的前提下,B、C区域间的具体分项指标、配套设施等内容可结合城市设计要求进行适当腾挪调整,并按有关规定分区域配置物业管理用房。

同时,宗地内B或C区域需建设一栋不低于220米的标志性建筑物,具体以建筑方案审批为准。B、C区域应与轨道站出入口进行合理连通。

(三)本次出让宗地建筑方案应结合轨道站点进行统筹设计。用地范围内地上、地下如涉及6号线轨道交通设施所占用的空间,中标人应予支持,与轨道建设项目的使用权人协商使用。

(四)项目中配建书城应于地块南侧紧邻轨道站点布置。

(五)中标人须按照项目相关规划设计条件及设计任务书等要求进行规划方案设计。

(六)该项目的土壤环境前期初步调查工作由区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如土壤评估结果为须开展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及土壤治理修复的,由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负责开展相关工作。

(七)该地块紧邻轨道6号线科学公园站,中标人需与地铁建设运营单位就本项目方案设计成果进行充分沟通,并需在办理该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地铁建设运营单位的书面同意意见。

(八)该地块规划为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和道路用地,属于人居敏感点,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充分考虑地块四周现状工业厂房、轨道6号线等对其产生的交通噪声污染及工业废气污染影响。

(九)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与地块周边的雨污排水系统做好对接,若需拆除、改动排水设施,需按程序报区水务部门审核。

(十)宗地内设置的人才住房、书城、文化活动室、邮政所、公交首末站、轨道站出入口等须在方案设计阶段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十一)本次出让标的的产权和建设等具体要求,以《出让合同》、《建设和管理任务书》、《监管协议》、《公园代建合同》和《道路代建合同》为准。

(十二)中标人可以在深圳市光明区依法注册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并可通过《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将土地使用权变更至其全资子公司名下。全资子公司成立后,自签订上述补充协议之日起不得变更股权。

02

深圳住建局辟谣“房价大幅上涨”

针对近期舆论热炒深圳房价上涨幅度较大、部分小区炒作房价等新闻,引起社会广泛关注。4月22日,深圳市住建局就相关问题进行回应说,该局迅速就此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发现很多文章的数据不准、观点以偏概全,大部分与现实不符。

关于舆论反映近期部分住宅小区二手房价格过高问题,经初步调查,主要是部分业主挂牌价过高,存在严重背离市场行情的情况。但挂牌价不等于成交价,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今年一季度深圳市新房价格上涨1.0%,二手房上涨2.8%,房价总体平稳、略有上升。个别自媒体基于挂牌价得出深圳市一季度二手房价格大幅上涨9.7%的结论,与事实严重不符,不排除个别中介机构和人员恶炒深圳楼价。

关于最近热议的两三个楼盘,都集中在南山、宝安等热点地区,其他区的销售、交易总体是稳定的,媒体报道的一季度的成交均价不全面、不真实,不能真实地反映全市楼市行情。

关于市民反映部分楼盘存在“喝茶费”“捂盘惜售”“恶意加价”等问题。该局高度重视,已联合有关部门深入调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深圳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调控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调控政策从未松动。深圳市严格执行限购、限价、限贷、限售、限户型等五限调控措施,并针对企业炒房、假离婚购房等问题,以打补丁的方式对政策进行补充完善。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是不可能在深圳购买住房的,包括二手房,请大家不要听个人人为起哄。

该负责人介绍,深圳市的住房刚需较大,深圳市也努力通过加大供应来调节市场,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主要措施有:

一是坚持房住不炒,继续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松动,严格落实限购、限价、限贷、限售、限户型五限政策,严控严管炒楼现象。

二是加大市场供应,包括增加住房用地供给,加大新建商品房入市。今年开始,未来几年我市将开展大规模建房行动,今年新开工商品房1000万平方米左右,大大高于过去每年600-800万平方米的销售量,促进商品房市场供需平衡。

三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今年要完成超过8万套人才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租房,确保完成“十三五”期间建设筹集40万套公共住房的目标。

四是加大二手房交易信息公开,指导房产中介依法依规开展经营,加大对热点片区、热点楼盘二手房交易信息的及时发布,让购房者掌握更全面真实的信息;加大对租赁市场的规范管理和服务,及时发布租金指导价,推动租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五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对于发布虚假信息、恶意哄抬房价、违规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联合市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予以严厉打击,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接下来,深圳市建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市场运行情况,进一步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真正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的目标,切实提升深圳市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归属感。

03

深圳五部门通报:未发现房产抵押经营贷流入房地产市场

深圳五部门: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深圳市住建局、深圳银保监局、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联合通报了近期关于深圳楼市“房抵贷买房”调查情况。

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未发现支小再贷款信贷资金通过房产抵押经营贷形式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在22日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表示,4月17日,网上出现深圳房产抵押经营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等相关传闻后,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迅速行动,快速排查。

根据商业银行截至4月20日14点30分报送的自查情况统计,初步排查情况如下:

一是未发现刚注册企业即申请经营贷的情况。

二是未发现支小再贷款信贷资金通过房产抵押经营贷形式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

三是辖区存在个别商业银行有客户先全款买房,再以该新购置房产作为抵押申请经营贷的情况,但规模占比很小。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和深圳银保监局已要求商业银行对信贷资金是否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开展全面排查。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目前深圳市区两级贷款贴息项目均未进入资金发放阶段,不存在网传贷款贴息资金进入房市的情形。

4月22日,针对近期房价上涨传闻,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在深圳市专题新闻通气会上就相关问题给予了回答。

4月20日,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再次发布规范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的通告,进一步明确享受贴息的贷款类型,贴息只适用于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类贷款,不得违规用于其他用途贷款。

【1】贴息贷款必须用于支持对象生产经营

疫情期间,为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加快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全力帮助企业共渡难关,根据深圳市“惠企16条”的要求,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制定了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实施办法,对于中小微企业从2020年2月1日-4月30日期间获得深圳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新增贷款,按照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总额最高100万元的补贴,贴息期限不超过6个月。

同时明确,贷款必须用于支付对象生产经营,不得用于并购贷款、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的项目以及参与民间借贷、投资资本市场和个人消费等。

【2】“先付后贴”,截至目前,相关资金尚未下发

贷款贴息按照“先付后贴”的方式实施,各银行负责并符合条件的贷款项目上报至银保监局审核,通过审核的再经过复核,社会公示、资金划拨等程序,无需企业申报。

按照实施办法,深圳中小企业服务局将在2020年5月汇总各银行的贷款贴息项目,在完成审核、公示等工作后,厦大资金计划。目前,深圳市区两级贷款贴息项目均未进入资金发放阶段,不存在网传贷款贴息资金进入房市的情形。

4月20日,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再次发布规范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的通告,进一步明确享受贴息的贷款类型,贴息只适用于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类贷款,不得违规用于其他用途贷款。

该局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对贷款贴息项目的审核力度,会同银保监、逐渐等多个部门,严格落实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严格审核上报贷款贴息项目,严防不符合贴息条件的贷款项目混入,骗取财政补贴资金。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房地产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整治行动,严查虚假宣传

4月22日,针对近期深圳市房地产二手房市场上涨出现一些乱象,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将加强对房地产行业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广告、价格违法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其中包括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现场展架、宣传册等媒介进行虚假宣传;

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恶意炒作价格,捏造、散步涨价信息,哄抬价格;

以及其他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价格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违法行为。

同时,督促房地产中介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配合政府部门,认真对照法律法规及各项要求,开展自查整改。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还将加强与住建、银监、金融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深度协作,在联合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不法分子打擦边球的空间,及时查处打击不法行为。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表示,欢迎广大消费者通过12345热线向该局提供案源线索,一经查实,将依法立案处理,并公示典型案例,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深圳银保监局:

要求辖内银行提高政治站位 防止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

针对近期经营贷相关情况,深圳银保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于2020年4月20日联合深圳人行召开辖内所有中资商业银行行长座谈会,明确提出一系列监管要求,并部署开展全面自查和监督检查,引导银行合规开展信贷业务,防止经营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

深圳银保监局要求辖内银行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银保监会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和复工复产的政策精神,坚决守住“房住不炒”的红线,严防利用优惠政策,假借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之名,行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之实,挤占小微企业信贷资源。

深圳银保监局提出系列针对性监管要求,包括:

加强借款主体资质审查,不得向无实际经营和经营流水不真实的空壳企业发放贷款,对实际经营企业成立或受让时间较短的借款人要进一步严格审查;

加强抵押物管理,重点审查房产交易完成后短期内申请抵押经营贷业务的融资需求合理性;

加强贷款资金用途管理,严禁信贷资金借道回流借款人账户或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加强对借款人贷后房产新增情况监测;

加强贷款中介与员工行为管理,严防内外勾结;

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严防构造虚假小微企业贷款、骗取财税优惠补贴等违背政策意图的行为。

此外,深圳银保监局督促银行迅速开展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整改并问责,对被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的贷款要坚决予以纠正,限期收回并压降对借款主体的授信额度等。

下一步,该局还将对辖内银行开展加强信贷管理、服务实体经济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银行自查未能发现或发现但未及时报告的违规问题将从重从严处罚,对银行在帮助企业申请贴息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和套取、骗取财政专项资金的将依法依规责令改正并追回补贴资金、给予企业失信惩戒,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同时,深圳银保监局表示,将继续督促指导银行按照银保监会各项要求,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增量、扩面、降本、提质,有效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不因规范经营贷业务而影响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正常生产经营的信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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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发文启动个人不动产全国联网 深圳已率先实现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意见》,提出建立健全楼盘数据、提供自动核验服务、优化网签备案服务、推进全国一张网建设等措施,标志个人不动产全国联网正式启动。

深圳市住建局表示,深圳于2010年已实现了房地产交易数据全国联网工作,数据的全国联网一方面可以实现对全国房地产市场的有效监控,对落实房地产调控地方主体责任以及一城一策的房地产宏观调控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另一方面数据的异地保存可以有效避免意外灾害造成的信息缺失,也为深圳房地产交易信息上了一道双保险。

内容来源:深圳新闻网、楼市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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