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宁波市中心城区公园分级分类指引(试行)》正式发布,分布在市六区、四园区的约180家公园将首次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首次分类主要参考占地面积、设施设备、服务活动要素核定,星级测评将在6月底完成首次现场抽查,市园林绿化中心将结合日常抽查和年末总评对星级公园进行核定,结果每年更新一次。

据介绍,我市中心城区约180家公园按指引建议分为三类,占地面积3公顷及以上且配有较完善游憩和配套服务设施的大中型公园88家,占地面积3公顷以下并具有基本游憩和服务设施且面向社区服务的小型公园77家,具有特定内容形式且有相应游憩和服务设施的其他公园16家。
在城区公园分类的基础上,实行按类分级。对四星级以上需进行第三方游客满意度调查,不合格将直接降级。公园分级按照绿化养护、设施和保洁、文明游园等基本项目,以及园艺景观、设施服务、科普和文化展示内容等提升项目,依次定为基本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其中大中型公园和其他公园分五级,从基本级到五星级;小型公园分四级,从基本级到四星级。

下一步将根据公园分级探索年度养护经费挂钩等差别化管理措施,对重点公园在养护经费、人员保障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在宁波市养护茶花杯评选、养护招投标、创建省级优质综合公园、日常检查频率等工作中,作为优先考虑因素。对已获得星级称号的公园,园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者其他负面影响较大事件的,将视情况给予降星或摘星处理。因养护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的降星或摘星的星级公园,连续2年未恢复原等级的,各区应对养护企业实行退出机制,并纳入养护诚信体系。
来源:宁波发布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