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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卡车司机运货陷入走私案,谁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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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卡车司机运货陷入走私案,谁该负责?

货运涉及货主、司机、信息中介、货运平台、执法部门多个环节,如何切断走私链风险?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唐俊

编辑 | 沈霄戈

卡车司机夏迎军万万没想到,运一车烂布条给他惹上了麻烦。

3月23日,他在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装车,这车货将在两天后抵达广州。

车刚开出200米,就被警察拦下。警察检查后称,这车货涉嫌走私,扣下了车辆和货物。接下来的一个多月,他都在围绕这件事奔走。

整个事件中最重要一方——发货人在得知货物被扣后消失了,运输过程涉及的司机、信息中介、货运平台都认为责任不在自己,政府执法部门对此事没有明确的责任划分,一出“罗生门”上演。

陷入“走私案”

3月下旬,夏迎军在车货匹配平台货车帮上看到,有一批货物要从德宏瑞丽运往广州,信息发布中介是昊运物流,价格和重量都符合预期。在货车帮APP上支付了500元信息费后,他接下了这单活。

夏师傅近些年多在云南、广东一带拉货,一路上哪里加油、哪里吃饭、哪里休息早已轻车熟路,这次本以为是再平常不过的一次运输。

木材、建筑材料、农产品都是云南、广东两地常见货物,但烂布条还是第一次拉。不过听说广州专门有人买烂布条做拖布,也并未太奇怪。

在司机眼里,他们的责任就是将货物完好运送到目的地,一般不过问货物的具体情况。

装好货后刚开出200米,夏师傅就被交警拦下,要求拿出货物来源手续,证明这批货物是合法的,他拿不出来。

没有合法来源,警察认为该批货物涉嫌走私。夏师傅希望交警和他一起,到不远处的装货地确认货物情况,交警未同意,将货车和货物押送到了瑞丽市打击走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打私办)所在地。

“哪个司机会问货物来源?之前运货从来没有跟货主要过手续。”夏师傅认为很冤枉。

最简单的解决方法就是找到货主,出具货物来源手续,然后就可以将货物和货车取出。但在得知货车被警察扣留后,货主的电话就再也打不通了,夏师傅开始觉得这批货真的有问题。

没有货物来源的手续,延长了案件的处理时间。从3月23日车被扣到4月底,夏师傅一直围绕这件事情在东奔西走,多次前往警察局和打私办,又多次打电话催促处理,也给12345市长热线打过投诉电话,期间还回了一趟河南老家开具相关证明。

最终,他在4月底取出了自己的货车,而那批货物由于无人认领留在了打私办。为此,损失了一个月的收入和一车布条的运费,平时以车为家的他还交了一个月的酒店住宿费。

取出车后,他再次催促信息中介昊运物流联系货主,希望货主赔偿其这一段时间的损失。最终又联系上的货主赔偿了7000元。

谁的责任

实际上,夏迎军从头至尾都没有见过真正的货主,他只与发布信息的昊运物流有联系。

在网络货运平台还未出现时,货车司机一般到物流园去寻找货物,他们把园区里大大小小像昊运物流这样的公司称为“信息部”。信息部作为中介,从货主处收集货源信息提供给货车司机,并收取一定的信息费。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货车帮等车货匹配平台出现,物流园渐渐衰落,信息的集散地转移到网上。作为中间人的信息中介公司并没有消失,货车和司机仍需要这个角色来为对方担保,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夏师傅在货车帮上看到的信息,为了拿到这单货运,在线支付了500元的信息费。

他认为,既然自己支付了信息费,提供货源信息的公司就有责任保证货物来源的合法性,警察应该追究信息中介的责任,而不是扣自己的车。他认为整个货运行业中,司机都没有查验货物来源的习惯,实际执行中也很难做到,“要真这样做,就别拉货了”。

信息中介公司则认为,自己只是中间人的角色,只负责信息中转,货物出了问题不是自己的责任。

昊运物流的吴女士对界面新闻表示,自己并不清楚这批货物的来源,如果知道是走私货物肯定不会发。“我们平时发货不会查看货物的来源,也根本没法查,只是开一个单子就可以了。”

她一直对界面新闻记者强调,“我不懂这些,我只是找个车发个货,别的我也不知道。”

“不懂”这句话,司机也多次对记者讲到。夏师傅称,自己并不懂运货还需要手续。

司机认为信息中介熟识发货人,而吴女士称,这次发运烂布条的货主是自己找到停车场来发货的,也是第一次与他们合作。

界面新闻记者多次拨打司机提供的发货人电话,均处于关机状态。

作为货物信息的发布平台,货车帮方面对界面新闻表示,平台无法直接对货物来源进行核实,但对货物信息会进行敏感词校验,并要求货主对其发布的货物来源负责,同时也要求司机在装货前对货物进行核实检查再发车。

令司机不满的另一个方面是,当地打私办在处理过程中,只追究了他的责任,没有对源头的信息中介和货主进行追责。

界面新闻就此事的具体处理流程及责任划分,致电并发函询问瑞丽市打私办和德宏州宣传部,截止发稿未得到回复。

如何避免货车沦为走私工具

夏师傅记得看到,瑞丽打私办两个停车场停满了被扣的货车。现场另一位司机称,自己的车从去年8月被扣,至今没有取出来。这夏师傅庆幸自己还能取出车继续赚钱,也意识到有类似遭遇的不是他一个司机。

据云南省公安厅消息,2020年一季度云南省共查获走私案件2791起,案值2.99亿元。另据云南德宏州宣传部公开信息,德宏州查货的走私货物以粮食、食糖、柴油、烟草、活体动物居多。

这些走私到国内的货物,一部分会在本地转手,另一部分会通过货车运往其他地方。有组织的团队会有专门的运输链,其他走私货会伪装成正常货物发送,部分会通过货运匹配平台发布信息。

发货人是第一关,警察是最后一关,中间流程的司机、信息中介公司、货运平台是否有机会并且有责任杜绝走私?

交通部颁发的《汽车货物运输规则》规定,托运人发货前需要填写运单(视为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要进行核实,但没有规定运单中必须填写货物来源。《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中提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查验并确认有关手续齐全有效后方可运输。

但现状是,货车司机们在运货时一般不会向信息中介公司索要货物来源的手续,已成为默认的行业规则,并且司机也难以核对手续的真假。

“我们不会管货是从哪来的,像从农民地里买的西瓜,根本没有手续,怎么核验?”吴女士说。如果整个行业都没有核验货物来源,某个信息中介加上这个流程,生意会越来越少,因此也没有审核的动力。

界面新闻记者以货车司机身份致电瑞丽市场监管局,询问货车运输是否需要什么手续,工作人员称,需要证明运输的货物来源合法,如是进口货物可提供报关单等单据。

该工作人员称,瑞丽地处边境,本地没有太多自产物,大多数货物是进口的,建议司机在边境地区运输时要格外注意货物来源。“如果自己无法判断,可以将所有相关资料都带上,去打私办查验。”

货车帮则表示,司机对运输货物存在疑问时,可以拨打客服电话反映问题,平台会介入进行确认,确实存在问题会对货主发货进行监督。如果出现类似的运输纠纷,平台会对订单进行核实,如确认货主发布货物信息来源不合法,会禁用货主账号。

对于已经上路的走私货物,则要依靠执法部门查处。德宏州公安局4月28日发布消息称,为遏制辖区走私活动多发势头,目前正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在G56杭瑞高速、S47瑞陇高速、G556镇瑞线等主要道路,对重点车辆逢车必查。

交通部正在推行的网络货运平台,也可能带来一些改变。

在今年1月1日之前,网络货运平台以无车承运人的名义进行试点,其在运输服务中的角色与信息中介公司类似,但不再只是简单的在网上发布货源信息,而是依托互联网平台整合配置运输资源,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道路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网络货运平台承担更多的责任,其中提到不得运输法律法规规章禁止运输的货物,并要求对运输、交易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

该办法规定,网络货运平台要上传所有运单数据至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网络货运监测,从而让货运经营更加规范。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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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涉及货主、司机、信息中介、货运平台、执法部门多个环节,如何切断走私链风险?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唐俊

编辑 | 沈霄戈

卡车司机夏迎军万万没想到,运一车烂布条给他惹上了麻烦。

3月23日,他在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装车,这车货将在两天后抵达广州。

车刚开出200米,就被警察拦下。警察检查后称,这车货涉嫌走私,扣下了车辆和货物。接下来的一个多月,他都在围绕这件事奔走。

整个事件中最重要一方——发货人在得知货物被扣后消失了,运输过程涉及的司机、信息中介、货运平台都认为责任不在自己,政府执法部门对此事没有明确的责任划分,一出“罗生门”上演。

陷入“走私案”

3月下旬,夏迎军在车货匹配平台货车帮上看到,有一批货物要从德宏瑞丽运往广州,信息发布中介是昊运物流,价格和重量都符合预期。在货车帮APP上支付了500元信息费后,他接下了这单活。

夏师傅近些年多在云南、广东一带拉货,一路上哪里加油、哪里吃饭、哪里休息早已轻车熟路,这次本以为是再平常不过的一次运输。

木材、建筑材料、农产品都是云南、广东两地常见货物,但烂布条还是第一次拉。不过听说广州专门有人买烂布条做拖布,也并未太奇怪。

在司机眼里,他们的责任就是将货物完好运送到目的地,一般不过问货物的具体情况。

装好货后刚开出200米,夏师傅就被交警拦下,要求拿出货物来源手续,证明这批货物是合法的,他拿不出来。

没有合法来源,警察认为该批货物涉嫌走私。夏师傅希望交警和他一起,到不远处的装货地确认货物情况,交警未同意,将货车和货物押送到了瑞丽市打击走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打私办)所在地。

“哪个司机会问货物来源?之前运货从来没有跟货主要过手续。”夏师傅认为很冤枉。

最简单的解决方法就是找到货主,出具货物来源手续,然后就可以将货物和货车取出。但在得知货车被警察扣留后,货主的电话就再也打不通了,夏师傅开始觉得这批货真的有问题。

没有货物来源的手续,延长了案件的处理时间。从3月23日车被扣到4月底,夏师傅一直围绕这件事情在东奔西走,多次前往警察局和打私办,又多次打电话催促处理,也给12345市长热线打过投诉电话,期间还回了一趟河南老家开具相关证明。

最终,他在4月底取出了自己的货车,而那批货物由于无人认领留在了打私办。为此,损失了一个月的收入和一车布条的运费,平时以车为家的他还交了一个月的酒店住宿费。

取出车后,他再次催促信息中介昊运物流联系货主,希望货主赔偿其这一段时间的损失。最终又联系上的货主赔偿了7000元。

谁的责任

实际上,夏迎军从头至尾都没有见过真正的货主,他只与发布信息的昊运物流有联系。

在网络货运平台还未出现时,货车司机一般到物流园去寻找货物,他们把园区里大大小小像昊运物流这样的公司称为“信息部”。信息部作为中介,从货主处收集货源信息提供给货车司机,并收取一定的信息费。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货车帮等车货匹配平台出现,物流园渐渐衰落,信息的集散地转移到网上。作为中间人的信息中介公司并没有消失,货车和司机仍需要这个角色来为对方担保,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夏师傅在货车帮上看到的信息,为了拿到这单货运,在线支付了500元的信息费。

他认为,既然自己支付了信息费,提供货源信息的公司就有责任保证货物来源的合法性,警察应该追究信息中介的责任,而不是扣自己的车。他认为整个货运行业中,司机都没有查验货物来源的习惯,实际执行中也很难做到,“要真这样做,就别拉货了”。

信息中介公司则认为,自己只是中间人的角色,只负责信息中转,货物出了问题不是自己的责任。

昊运物流的吴女士对界面新闻表示,自己并不清楚这批货物的来源,如果知道是走私货物肯定不会发。“我们平时发货不会查看货物的来源,也根本没法查,只是开一个单子就可以了。”

她一直对界面新闻记者强调,“我不懂这些,我只是找个车发个货,别的我也不知道。”

“不懂”这句话,司机也多次对记者讲到。夏师傅称,自己并不懂运货还需要手续。

司机认为信息中介熟识发货人,而吴女士称,这次发运烂布条的货主是自己找到停车场来发货的,也是第一次与他们合作。

界面新闻记者多次拨打司机提供的发货人电话,均处于关机状态。

作为货物信息的发布平台,货车帮方面对界面新闻表示,平台无法直接对货物来源进行核实,但对货物信息会进行敏感词校验,并要求货主对其发布的货物来源负责,同时也要求司机在装货前对货物进行核实检查再发车。

令司机不满的另一个方面是,当地打私办在处理过程中,只追究了他的责任,没有对源头的信息中介和货主进行追责。

界面新闻就此事的具体处理流程及责任划分,致电并发函询问瑞丽市打私办和德宏州宣传部,截止发稿未得到回复。

如何避免货车沦为走私工具

夏师傅记得看到,瑞丽打私办两个停车场停满了被扣的货车。现场另一位司机称,自己的车从去年8月被扣,至今没有取出来。这夏师傅庆幸自己还能取出车继续赚钱,也意识到有类似遭遇的不是他一个司机。

据云南省公安厅消息,2020年一季度云南省共查获走私案件2791起,案值2.99亿元。另据云南德宏州宣传部公开信息,德宏州查货的走私货物以粮食、食糖、柴油、烟草、活体动物居多。

这些走私到国内的货物,一部分会在本地转手,另一部分会通过货车运往其他地方。有组织的团队会有专门的运输链,其他走私货会伪装成正常货物发送,部分会通过货运匹配平台发布信息。

发货人是第一关,警察是最后一关,中间流程的司机、信息中介公司、货运平台是否有机会并且有责任杜绝走私?

交通部颁发的《汽车货物运输规则》规定,托运人发货前需要填写运单(视为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要进行核实,但没有规定运单中必须填写货物来源。《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中提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查验并确认有关手续齐全有效后方可运输。

但现状是,货车司机们在运货时一般不会向信息中介公司索要货物来源的手续,已成为默认的行业规则,并且司机也难以核对手续的真假。

“我们不会管货是从哪来的,像从农民地里买的西瓜,根本没有手续,怎么核验?”吴女士说。如果整个行业都没有核验货物来源,某个信息中介加上这个流程,生意会越来越少,因此也没有审核的动力。

界面新闻记者以货车司机身份致电瑞丽市场监管局,询问货车运输是否需要什么手续,工作人员称,需要证明运输的货物来源合法,如是进口货物可提供报关单等单据。

该工作人员称,瑞丽地处边境,本地没有太多自产物,大多数货物是进口的,建议司机在边境地区运输时要格外注意货物来源。“如果自己无法判断,可以将所有相关资料都带上,去打私办查验。”

货车帮则表示,司机对运输货物存在疑问时,可以拨打客服电话反映问题,平台会介入进行确认,确实存在问题会对货主发货进行监督。如果出现类似的运输纠纷,平台会对订单进行核实,如确认货主发布货物信息来源不合法,会禁用货主账号。

对于已经上路的走私货物,则要依靠执法部门查处。德宏州公安局4月28日发布消息称,为遏制辖区走私活动多发势头,目前正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在G56杭瑞高速、S47瑞陇高速、G556镇瑞线等主要道路,对重点车辆逢车必查。

交通部正在推行的网络货运平台,也可能带来一些改变。

在今年1月1日之前,网络货运平台以无车承运人的名义进行试点,其在运输服务中的角色与信息中介公司类似,但不再只是简单的在网上发布货源信息,而是依托互联网平台整合配置运输资源,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道路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网络货运平台承担更多的责任,其中提到不得运输法律法规规章禁止运输的货物,并要求对运输、交易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

该办法规定,网络货运平台要上传所有运单数据至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网络货运监测,从而让货运经营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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