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官方回应“象山石浦中学强制学生购买教学平板电脑”:由年级家委会发起,以自愿为原则

5月11日,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教育局官方微博消息,针对网传“浙江宁波象山石浦中学变相强制学生购买5000元平板电脑”一事进行核查,结果显示,从2016年9月开始,应广大家长的要求,同时参照市内外其他学校的做法,该校引进了“平板电脑”参与课堂教学。

该项活动由年级家委会发起,自行与科技公司协商,以自愿为原则,参加“平板智慧试验班”。费用由三部分组成:一是硬件费。该公司平板价格为2700元,非强制性要求购买,家长可自行选择其他品牌。二是软件费。学生端APP含收费和免费两个板块,收费板块三年费用共1000元,由家长自主决定是否购买,免费板块面向所有学生开放。三是技术服务费。有两种自主选择方式,一种为分年支付,每年800元,三年共2400元;另一种为一次性收取三年费用1500元,主要用于系统升级维护、驻地指导学生、组织学生开展信息化活动等。经核查,该公司收费标准在全国是统一的。另外,所用费用均由家长自主缴纳给科技公司,与学校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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