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市鄞州区一小区业主在收到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发的《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后,自行聘请施工人员对2处面积63平方米违法搭建进行了拆除。该业主透露,自己刚毕业参加工作,选择自拆主要是担心一旦受到行政处罚会记入个人征信,继而对未来的工作生活产生消极影响,他希望通过主动自拆和陈述申辩争取免于处罚,避免个人征信受损。
据悉,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近期接到群众举报,称该小区一业主擅自在住宅上进行违法搭建。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后发现,该业主擅自新增搭建的建筑物有2处,主体已建成,正准备进一步装修。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当事人停工,并进行立案查处,随后向其送达了《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
“当事人考虑到今后个人信用的影响,立即自行拆除该违建,并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申请免予行政处罚。”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说,考虑到当事人能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前主动纠正违法行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该局采纳了当事人申辩的事实理由,并依据相关规定经集体讨论对当事人作出了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同时提醒,2015年起行政处罚信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开,并逐步记入征信系统。近年来,征信对企业、个人的影响日益加深,企业征信情况会影响上市、招投标等商业活动,个人征信则会影响落户、入学等问题。目前鄞州区持续开展违法建设行为“禁新除旧”专项行动,无论单位或者个人,一旦因违建行为受到行政处罚都将记入征信系统,产生持续影响。望广大市民引以为戒,及时主动自拆争取减免处罚,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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