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厅官微“浙江交通”5月14日发布消息,日前,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对关于完善浙江省高速公路部分收费政策事宜进行复函,同意宁波北仑区境内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的优惠对象,调整为使用ETC记账卡的1类客车。
据介绍,从2018年5月2日起,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丁家山、小港收费站,甬台温高速公路北仑(大碶)收费站和穿好高速公路灵峰、霞浦、柴桥、郭巨、穿山等8个收费站之间路段,对使用ETC的客车免收通行费,期限暂定为2年。
据了解,早在去年底,根据浙政办函〔2019〕96号文件要求,自今年1月1日起,北仑区境内高速公路客车免通行费政策优惠对象,调整为使用我省发行的ETC记账卡用户的1类客车。
宁波交投营运相关负责介绍说,按照当时的文件要求,北仑境内高速免费通行对象已经调整为1类客车,但ETC必须是我省发行的。这次调整放宽到了所有使用ETC的1类车,主要是私家车主。
据介绍,这项调整已从高速全面恢复收费后开始正式施行,并延长优惠到2020年12月31日。
这么调整意味着什么呢?
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在办理ETC过程中,一些宁波本地车主通过网上渠道办理的ETC有可能不是我省发行的,这个比例占总安装比例大概有14%左右,而根据此前的政策,这部分车主就无法享受北仑高速免费通行的优惠,造成了一定的差异。而此次调整后,这些车主只要安装了ETC,就能重新享受到免费通行的优惠啦。
根据规定,现8座及9座客车也属于1类客车,建议去年12月前办理的还未进行过升级的8/9座客车及时去办理网点升级,避免优惠损失。
来源:宁波发布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