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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毛党薅上消费券,黑灰产、虚假程序乱入,个人信息安全引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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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毛党薅上消费券,黑灰产、虚假程序乱入,个人信息安全引担忧

抢政府消费券套现是否构成犯罪?

文|独角金融 刘芬

羊毛党无孔不入,在他们眼里“商机”无处不在。这次他们薅到政府消费券的头上了。

“有抽到罗湖消费券的没,高价收”、“无限收珠海消费券,7折,有的朋友速度加我”、“抢了一张288减50的券,现20出”……

在贴吧、闲鱼等平台,羊毛党们在想办法把抢到的券套现。

“不是定位发券、实名领取吗?这要怎么薅?”一些网友表达此类疑问。除了自行买卖,还有一些人利用技术大批注册领券、找商家分成,甚至一些骗子发布虚假的消费券程序收集信息……有人士分析,这些行为可能涉嫌违法。

1、羊毛党瞄上消费券,黑灰产介入利润惊人

据公开信息显示,初步统计,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有28个省市、170多个地方统筹地方政府和社会资金,累计发放190多亿元的消费券。

国家通过指定平台投放消费券时,为避免消费券被冒领或反复领取,已经采取一定的安全保障。比如:支付宝上泰安消费券,面向已绑定手机号码且已完成支付宝实名认证的泰安市用户。同一支付宝账号、手机号、身份证、手机终端,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均视为统一用户。

然而,这些限制条件并未阻断不法分子的套利行为。一些羊毛党利用虚拟网络的IP地址,成功绕过地域限制在全国范围抢券。一名分享薅羊毛机会的博主就发博称,“微信小程序:微信支付商家消费券,定位改到四川成都可以领到工行储蓄卡/信用卡的10-5。”

对于账户和实名制的限制,一些长期薅羊毛的组织利用起技术手段。据公众号数据观的消息称,大的黑灰产人员要么自己拥有多达数十万乃至千万级别的手机黑卡库,要么就是利用“接码平台”的大量卡号资源,以每条0.1元左右的价格接收验证码,快速并大批量注册。此外,还有一些羊毛党既自己抢券,又在贴吧、闲鱼等平台购买别人抢到的消费券。

(图片来源:百度贴吧)

抢到券后如何使用?如何套现?一些羊毛党的做法是与商家“合作分成”。

比如,消费者在领取泰安满减消费券后与商家串通,不用消费,先向商家支付50元人民币,商家账户则可收到65元,其中15元是消费券的抵扣金额。抵扣完成后,商家再将65元扣除相关“好处费”返还给消费者。

有网友感叹,“个人薅羊毛小打小闹,如果已经有黑灰产介入,用养机场操作,几万几十万的利润没问题啊!”

2、虚假消费券程序乱入,个人信息泄露引关注

在讨论抢券的过程中,还有一些网友吐槽,“我这消费券说是已摇中,一会变成未摇中,开玩笑的吗?”、“点了不下50次说太火爆让一会再试,换个手机又说领过了”、“身份证号码有我,APP显示没中”、“我的信息不会被冒领了吧”。

(图片来源:微博)

事实上,消费券的一些乱象也引发人们对个人信息安全的担忧,已经有不法分子发布虚假的消费券程序来“以假乱真”,个人信息一不留神可能就被套走。

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五一”小长假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显示,4月30日,西子论坛发出一篇帖子“惠城消费券预约报名小程序开放!但小心这个坑,西柚们别被骗了!”,帖子下方有网友表示消费券申领入口为“惠城有礼”微信小程序,但在微信搜索时意外发现一个名为“惠城有礼消费找券”的个人公众号,进入后被引导添加私人微信。

5月14日,金华公安在官方微博辟谣称,金华朋友圈流传的消费券领取通知经核实是虚假信息,提醒大家对所谓的中奖信息或消费券、优惠券等,勿轻点不明链接,妥善保护个人信息特别是“三码”,以免上当受骗。

(图片来源:微博)

“不法分子利用虚假消费券收集信息,属于诈骗行为。”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欧阳日辉说道。

他向独角金融(微信公号:uni-fin)表示,“相关部门已经明确了信息采集的‘最小够用原则’,即只能采集业务相关的信息数据,避免过度采集。但很多老百姓不知道这个规定,为了获得一些小利,毫不犹豫地让渡了自己的信息。一些骗子在平台上推出虚假的消费券程序,进行窃取个人信息,是一种‘诱惑型收集’行为。”

针对这种情况,用户下载电子消费券最好到正规渠道,并要仔细阅读优惠券上如使用期限、使用对象、使用地点等详细信息和优惠条款,确认优惠券的真伪。

3、已有羊毛党和商户被查处

“脑子没用到正地方,简直流氓行为”、“对其他人不公平”、“抓起来判刑”……面对羊毛党薅政府消费券的行为,一些网友在微博表达不满。

那么,抢政府消费券套现是否构成犯罪?专业人士对此观点不一。

有人士认为,消费券被消费者领取后成为消费者享有的个人财产,消费者用该消费券换取货币资金属于对个人财产的合法处置,是民事经济行为,虽然具有一定的道德可谴责性,但不构成犯罪。

但有律师指出,政府向消费者发放消费券的目的在于刺激消费,增强市场经济活力。消费者领取消费券后进行套现,将消费券的价值兑换为货币资金,实质为隐瞒事实真相,以不真实的意思表示支付了消费券等价货币,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如果兑换金额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或有诈骗罪规定的严重情节,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更有业内人士指出,如果真的有人通过计算机程序获取消费券并倒卖的话,这个行为已经违法。如果羊毛党窃取信息、恶意交易,使用非法获取他人信息,有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以及诈骗罪。

据公众号中央政法委长安剑4月8日报道,涉570多万部手机的非法控制计算机黑产链犯罪团伙被起诉。该团伙专门对老年手机植入木马,拦截验证码完成注册再去“薅羊毛”。最终,包括吴某在内的20多名嫌疑人被提起公诉。中国警察网、公安部刑侦局等都曾对参与网络黑产薅羊毛的行为做出警示,不要因为贪小便宜在法律边缘试探,“一直薅牢饭管饱”。

目前,已有部分商家和个人用户因消费券套现行为被罚。据《绍兴日报》5月6日报道,绍兴两名个体户因违规使用消费券而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据佛山电台报道,顺德已有18家商户被取消活动参与资格,有24名个人用户被查处封停。

独角金融(微信公号:uni-fin)了解到,接下来,相关部门将继续利用大数据分析、现场抽查等方式,严查消费券违规套现行为。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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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毛党薅上消费券,黑灰产、虚假程序乱入,个人信息安全引担忧

抢政府消费券套现是否构成犯罪?

文|独角金融 刘芬

羊毛党无孔不入,在他们眼里“商机”无处不在。这次他们薅到政府消费券的头上了。

“有抽到罗湖消费券的没,高价收”、“无限收珠海消费券,7折,有的朋友速度加我”、“抢了一张288减50的券,现20出”……

在贴吧、闲鱼等平台,羊毛党们在想办法把抢到的券套现。

“不是定位发券、实名领取吗?这要怎么薅?”一些网友表达此类疑问。除了自行买卖,还有一些人利用技术大批注册领券、找商家分成,甚至一些骗子发布虚假的消费券程序收集信息……有人士分析,这些行为可能涉嫌违法。

1、羊毛党瞄上消费券,黑灰产介入利润惊人

据公开信息显示,初步统计,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有28个省市、170多个地方统筹地方政府和社会资金,累计发放190多亿元的消费券。

国家通过指定平台投放消费券时,为避免消费券被冒领或反复领取,已经采取一定的安全保障。比如:支付宝上泰安消费券,面向已绑定手机号码且已完成支付宝实名认证的泰安市用户。同一支付宝账号、手机号、身份证、手机终端,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均视为统一用户。

然而,这些限制条件并未阻断不法分子的套利行为。一些羊毛党利用虚拟网络的IP地址,成功绕过地域限制在全国范围抢券。一名分享薅羊毛机会的博主就发博称,“微信小程序:微信支付商家消费券,定位改到四川成都可以领到工行储蓄卡/信用卡的10-5。”

对于账户和实名制的限制,一些长期薅羊毛的组织利用起技术手段。据公众号数据观的消息称,大的黑灰产人员要么自己拥有多达数十万乃至千万级别的手机黑卡库,要么就是利用“接码平台”的大量卡号资源,以每条0.1元左右的价格接收验证码,快速并大批量注册。此外,还有一些羊毛党既自己抢券,又在贴吧、闲鱼等平台购买别人抢到的消费券。

(图片来源:百度贴吧)

抢到券后如何使用?如何套现?一些羊毛党的做法是与商家“合作分成”。

比如,消费者在领取泰安满减消费券后与商家串通,不用消费,先向商家支付50元人民币,商家账户则可收到65元,其中15元是消费券的抵扣金额。抵扣完成后,商家再将65元扣除相关“好处费”返还给消费者。

有网友感叹,“个人薅羊毛小打小闹,如果已经有黑灰产介入,用养机场操作,几万几十万的利润没问题啊!”

2、虚假消费券程序乱入,个人信息泄露引关注

在讨论抢券的过程中,还有一些网友吐槽,“我这消费券说是已摇中,一会变成未摇中,开玩笑的吗?”、“点了不下50次说太火爆让一会再试,换个手机又说领过了”、“身份证号码有我,APP显示没中”、“我的信息不会被冒领了吧”。

(图片来源:微博)

事实上,消费券的一些乱象也引发人们对个人信息安全的担忧,已经有不法分子发布虚假的消费券程序来“以假乱真”,个人信息一不留神可能就被套走。

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五一”小长假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显示,4月30日,西子论坛发出一篇帖子“惠城消费券预约报名小程序开放!但小心这个坑,西柚们别被骗了!”,帖子下方有网友表示消费券申领入口为“惠城有礼”微信小程序,但在微信搜索时意外发现一个名为“惠城有礼消费找券”的个人公众号,进入后被引导添加私人微信。

5月14日,金华公安在官方微博辟谣称,金华朋友圈流传的消费券领取通知经核实是虚假信息,提醒大家对所谓的中奖信息或消费券、优惠券等,勿轻点不明链接,妥善保护个人信息特别是“三码”,以免上当受骗。

(图片来源:微博)

“不法分子利用虚假消费券收集信息,属于诈骗行为。”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欧阳日辉说道。

他向独角金融(微信公号:uni-fin)表示,“相关部门已经明确了信息采集的‘最小够用原则’,即只能采集业务相关的信息数据,避免过度采集。但很多老百姓不知道这个规定,为了获得一些小利,毫不犹豫地让渡了自己的信息。一些骗子在平台上推出虚假的消费券程序,进行窃取个人信息,是一种‘诱惑型收集’行为。”

针对这种情况,用户下载电子消费券最好到正规渠道,并要仔细阅读优惠券上如使用期限、使用对象、使用地点等详细信息和优惠条款,确认优惠券的真伪。

3、已有羊毛党和商户被查处

“脑子没用到正地方,简直流氓行为”、“对其他人不公平”、“抓起来判刑”……面对羊毛党薅政府消费券的行为,一些网友在微博表达不满。

那么,抢政府消费券套现是否构成犯罪?专业人士对此观点不一。

有人士认为,消费券被消费者领取后成为消费者享有的个人财产,消费者用该消费券换取货币资金属于对个人财产的合法处置,是民事经济行为,虽然具有一定的道德可谴责性,但不构成犯罪。

但有律师指出,政府向消费者发放消费券的目的在于刺激消费,增强市场经济活力。消费者领取消费券后进行套现,将消费券的价值兑换为货币资金,实质为隐瞒事实真相,以不真实的意思表示支付了消费券等价货币,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如果兑换金额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或有诈骗罪规定的严重情节,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更有业内人士指出,如果真的有人通过计算机程序获取消费券并倒卖的话,这个行为已经违法。如果羊毛党窃取信息、恶意交易,使用非法获取他人信息,有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以及诈骗罪。

据公众号中央政法委长安剑4月8日报道,涉570多万部手机的非法控制计算机黑产链犯罪团伙被起诉。该团伙专门对老年手机植入木马,拦截验证码完成注册再去“薅羊毛”。最终,包括吴某在内的20多名嫌疑人被提起公诉。中国警察网、公安部刑侦局等都曾对参与网络黑产薅羊毛的行为做出警示,不要因为贪小便宜在法律边缘试探,“一直薅牢饭管饱”。

目前,已有部分商家和个人用户因消费券套现行为被罚。据《绍兴日报》5月6日报道,绍兴两名个体户因违规使用消费券而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据佛山电台报道,顺德已有18家商户被取消活动参与资格,有24名个人用户被查处封停。

独角金融(微信公号:uni-fin)了解到,接下来,相关部门将继续利用大数据分析、现场抽查等方式,严查消费券违规套现行为。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