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10亿,17个第四方支付平台被成功打掉

2020年1月,泉州网安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网民开发、架设、运维多个非法第四方支付平台,大量收购银行账户和第三方支付账号,层层转接支付通道和资金链路,为境外网络赌博团伙提供非法资金结算业务。经过近三个月的缜密侦查研判,网安民警逐步摸清该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和窝点分布。

嫌疑人陈某枝(男,39岁,泉州市安溪县人)为一家网络技术公司老板,其雇佣技术员陈某平(男,31岁,泉州市永春县人)先后搭建17个第四方支付平台,并分发给多个团伙管理运营,作案窝点遍布泉州的丰泽、晋江、南安、德化以及漳州等地。

2020年5月11日下午,在福建省公安厅网安总队的统一部署下,泉州市公安局网安支队组织辖下丰泽、南安、安溪三地公安机关200名警力兵分三路,在泉州市丰泽、晋江、南安、德化以及漳州等地同步开展收网行动,捣毁13个犯罪窝点,成功打掉17个第四方支付平台,共抓获犯罪嫌疑人56名,现场扣押电脑设备50台、手机160余部、银行卡百余张,冻结银行卡1800余张,涉案资金流水达十亿余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审讯中。

第四方支付是相对第三方而言的,作为对第三方支付平台服务的拓展。第三方支付介于银行和商户之间,而第四方支付是介于第三方支付和商户之间,没有支付许可牌照的限制,系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团伙套取、漂白非法资金的所谓“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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