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即将召开,界面新闻获悉,在沪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建议,完善医护人员相关权利立法,强化医护人员基本人身权利、福利待遇保障。
他指出,目前,对医务人员的权利规定及保护条款散见于《侵权责任法》、《执业医师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2020.6.1生效)、《刑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吕红兵认为,现有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医务人员权利的规定较少;且多为原则性规定,可操作性较低。
此外,在医务人员福利、待遇权利方面,现有的法律文件效力等级较低,缺少常态化、基础性立法。
为此,在强化基本人身权利保障方面,吕红兵建议将“伤医”行为作为法定加重情形在相关刑事法律中予以规定;建议将伤害、杀害医务人员列入刑法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法定加重情形,更好地发挥刑法的威慑作用,避免类似行为的重复性发生。
他建议建立全国性的医疗机构医疗安全共享平台,实现“医闹”信息的共享,对“医闹”事件进行精准定位。
另外,他指出,可在立法中赋予医务人员“避险权”。在危险情况下,医务人员可以拒绝诊疗,或者是更换其他医务人员进行诊疗,在保证患者利益的前提下,充分保障医务人员安全。
在强化福利、待遇相关权利保障方面,他建议,修订《突发事件应对法》及《传染病防治法》,将部分政策性规定立法化。
吕红兵建议保障包括医务人员在内的疫情防控人员的休息权,维护相关人员的心理健康;将疫情防控人员及应急救援人员的事后福利待遇明确化,可包括获得临时性工作补助、卫生防疫津贴或应急救援津贴等物质奖励,以及受到表彰等精神奖励。
此外,他还建议修订《执业医师法》,将疫情期间医务人员具体权利保障明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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