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启动4项补助政策,助力复产复工(附申领办法)

据宁波市人社局网站消息,为给企业复产复工提供更多助力,宁波市于即日起,启动企业新增招工补助、企业接受学生顶岗实习补助、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输送员工补助、人才交通补助4项补助政策。

具体办理事项如下

一、企业新增招工补助办理

(一)申报对象

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2020年5月,企业已连续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以下简称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且同一时间缴纳社会保险缴费人数较去年同期实现净增长。职工在同一法人代表企业之间或同一集团公司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间,以及兼并重组或合并分立前后的企业进行流动,视作同一家企业就业,不计为新增员工。

(三)补助标准

每净增1人给予500元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四)申报程序

1.自2020年6月起至8月底,符合条件企业通过网上(网址:http://jy.nbhrss.gov.cn:8080/lemis/logon.html)进行申报,填写《宁波市企业新增招工补助申请表》,并将营业执照副本上传。因企业变更等原因无法进行网上申报的,可携上述材料至纳税所在地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申报。

2.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根据社保参保数据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审核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

3.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拟补助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由各级人力社保部门将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至同级财政部门,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相关企业。

二、企业接受学生顶岗实习补助办理

(一)申报对象

自2月16日起至2020年8月底,接收中高级职业院校(包括技工学校)毕业年度内在校学生(以下简称职技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的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1.自2月16日起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接收职技院校学生顶岗实习,且顶岗实习已连续满3个月以上。

2.顶岗实习期间,企业按月发放顶岗实习补贴,且额度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顶岗实习学生缴纳工伤保险费。

(三)补助标准

每名职技院校学生顶岗实习连续满3个月,给予企业1000元补助。

(四)申报程序

1.宁波市企业接受学生顶岗实习补贴申报表;

2.企业与职技院校签订的顶岗实习协议;

3.企业发放顶岗实习补贴清单;

4.顶岗实习学生名单(加盖顶岗实习学生所在学校公章);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五)申报程序

1.2020年11月底前,符合条件企业通过网上(网址:http://jy.nbhrss.gov.cn:8080/lemis/logon.html)进行申报,录入顶岗实习学生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因企业变更等原因无法进行网上申报的,可携申报材料及更名变更相关证明材料至纳税所在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申报。

2.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结合职技院校学生工伤保险参保信息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

3.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拟补助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由各级人力社保部门将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至同级财政部门,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相关企业。

三、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输送员工补助办理

(一)申报对象

在宁波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备案凭证》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二)申报条件

1.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自2020年2月16日起至2020年8月底为本市企业推荐或派遣员工50人及以上,并依法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3个月以上。

2.推荐或派遣员工是指首次在宁波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或2020年1月底前已暂停本市社会保险缴纳的重新续保人员。

(三)补助标准

按每人500元标准补助,每家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申报材料

1.推荐员工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宁波市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输送员工补助申报表》;

(2)推荐员工花名册。

2.派遣员工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宁波市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输送员工补助申报表》;

(2)派遣员工花名册;

(3)派遣员工劳动合同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申报程序

自2020年5月下旬起至12月底,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按照用工企业的纳税地口径,向属地各级人力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各级人力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将《宁波市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输送员工补助汇总表》报市人才服务中心复核。经市人力社保局审定后,由各级人力社保经办机构将补助资金及时拨付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四、人才交通补助办理

(一)申报对象

2020年2月16日起至2020年8月底,通过宁波各级公共就业人才网站线上招聘后来宁波市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级以上技能人才。企业统一安排接送及自驾来甬的员工不再另行安排交通补助报销事宜。

(二)补助标准

浙江省内(除宁波市外)来甬就业每人200元,华东地区(除浙江省外)来甬就业每人500元,其他地区(除华东地区、浙江省外)来甬就业每人800元。

(三)申报材料

1.技能人才需要提供技能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书办理; 2.企业开具的线上招聘证明盖章原件(需注明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录用情况、线上招聘途径或网址); 3.本人银行卡信息(需提供开户行相关信息)。

(四)申报程序

符合来甬交通补助的发放对象,关注“中国宁波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关注成功后在首页点击“交通补助”菜单按钮,分类选择“高校毕业生”或“中级以上技能人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本人银行卡信息,并拍照或上传上述材料电子版。按企业纳税地口径,由所在企业属地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后,直接发到个人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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