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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启动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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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启动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5月23日,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紧急通知,部署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5月23日,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紧急通知,部署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重点集中供(用)餐单位进行拉网式的全面检查,包括十个关键控制点:

一、细查制度建立执行情况

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经考核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是否建立从业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原料控制要求、过程控制要求等制度,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学校应建立并落实校长陪餐制。

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记录完整,学校要求每周一次自查。

二、细查食品经营许可情况

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或登记证。

记载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场所、主体业态与实际是否符合,是否存在涂改、造假现象。

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经营的违法行为,未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类食品制售等项目许可却擅自从事相应经营活动等。

三、细查人员健康管理

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按规范晨检并做好记录。

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专间人员佩戴口罩进行加工制作。

禁止发烧、咳嗽、咽部炎症等有呼吸道症状和腹泻、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等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从业人员上岗。

四、细查原辅料购进

质量安全情况

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从合法渠道采购食品及原料、建立稳定的原料供应渠道或供应商,采购食品的供应商是否合法、具有合法票据。

在外购叉烧、烧鸭(鹅)等熟食时,是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是否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原料,是否及时处理超过保质期或者变质的食品及原料。

学校食堂是否外购熟食肉制品、非预包装糕点类食品等。

五、细查餐饮加工制作情况

检查餐饮服务单位加工的食品是否存在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和易于引发食物中毒的高风险食品。

加工用具、容器是否明显区分,实施色标、分类、定位管理。

是否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重大活动接待宾馆饭店和学校食堂是否加工制作四季豆、发芽马铃薯、野生菌、野蘑菇、来历不明的野菜等高风险食品。

六、细查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

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配备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是否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是否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规范的洗涤剂和消毒剂。

餐饮服务提供者不能自行清洗消毒的,是否使用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提供的清洗消毒后的餐具、饮具等。

七、细查环境卫生情况

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及时清理餐厨剩余物、污物、垃圾,做到地面整洁、排水沟通畅,不留异物、不产生异味。

是否做到无蜘蛛网、无积尘、无虫害、无鼠迹,确保食物、场所、设施设备不受污染。

是否保持卫生间地面、洗手池及台面无积水、无污物、无垃圾,并配备洗手液、消毒液等。

八、细查配送过程情况

检查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是否使用专用的密闭容器和车辆配送食品。

配送食品前,是否对配送车辆、周转箱、容器等设备进行全面清洁消毒。

食品是否使用密闭容器盛放,容器上标注食用时限和食用方法。

食品中心温度60℃以下的,烧熟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严禁超过2小时。

九、细查发现问题整改和

应急防控措施到位情况

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建立相应管理制度措施,在接到消费者投诉食品感官性状异常时,及时核实,经核实确实有异常的,及时撤换,告诉备餐人员做出相应处理并对同类食品进行检查。

是否制定食物中毒事件处置方案,发现有食物中毒事件潜在风险,以及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按规定报告、保护好现场和留样食品等。

十、细查饮用水安全管理

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桶装水饮用水采购索证索票是否齐全,饮水机是否按要求定期清洗、消毒。

直饮水、烧开水、净水器等饮用水设施设备是否索取有效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是否定期更换直饮水、净水器设备滤芯。

使用自备水的餐饮单位是否定期对饮用水进行送检。

据悉,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对照关键控制点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强化与其他相关部门协同和信息互通,严格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控制食品安全危害因素和风险点,切实消除隐患,并将检查情况全部录入浙江省行政执法平台,做到有记录可追溯。严格查处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惩重处整治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的单位,集中查处一批案件,形成监管执法威慑力。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律要求限期整改,并进行跟踪复查,确保整改到位,问题闭环到位,并举一反三,坚决防止点的问题演变成面上行业性、区域性风险。

宁波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已赴各地开展防疫产品和食品安全专项督查,特别是针对学校食堂(含幼儿园)、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防疫集中隔离点、养老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对象开展现场检查,严防严管严控餐饮食品安全风险,严防发生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切实把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来源:宁波发布

原标题:宁波启动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这十个关键控制点严查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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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启动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5月23日,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紧急通知,部署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5月23日,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紧急通知,部署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重点集中供(用)餐单位进行拉网式的全面检查,包括十个关键控制点:

一、细查制度建立执行情况

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经考核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是否建立从业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原料控制要求、过程控制要求等制度,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学校应建立并落实校长陪餐制。

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记录完整,学校要求每周一次自查。

二、细查食品经营许可情况

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或登记证。

记载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场所、主体业态与实际是否符合,是否存在涂改、造假现象。

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经营的违法行为,未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类食品制售等项目许可却擅自从事相应经营活动等。

三、细查人员健康管理

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按规范晨检并做好记录。

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专间人员佩戴口罩进行加工制作。

禁止发烧、咳嗽、咽部炎症等有呼吸道症状和腹泻、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等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从业人员上岗。

四、细查原辅料购进

质量安全情况

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从合法渠道采购食品及原料、建立稳定的原料供应渠道或供应商,采购食品的供应商是否合法、具有合法票据。

在外购叉烧、烧鸭(鹅)等熟食时,是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是否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原料,是否及时处理超过保质期或者变质的食品及原料。

学校食堂是否外购熟食肉制品、非预包装糕点类食品等。

五、细查餐饮加工制作情况

检查餐饮服务单位加工的食品是否存在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和易于引发食物中毒的高风险食品。

加工用具、容器是否明显区分,实施色标、分类、定位管理。

是否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重大活动接待宾馆饭店和学校食堂是否加工制作四季豆、发芽马铃薯、野生菌、野蘑菇、来历不明的野菜等高风险食品。

六、细查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

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配备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是否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是否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规范的洗涤剂和消毒剂。

餐饮服务提供者不能自行清洗消毒的,是否使用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提供的清洗消毒后的餐具、饮具等。

七、细查环境卫生情况

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及时清理餐厨剩余物、污物、垃圾,做到地面整洁、排水沟通畅,不留异物、不产生异味。

是否做到无蜘蛛网、无积尘、无虫害、无鼠迹,确保食物、场所、设施设备不受污染。

是否保持卫生间地面、洗手池及台面无积水、无污物、无垃圾,并配备洗手液、消毒液等。

八、细查配送过程情况

检查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是否使用专用的密闭容器和车辆配送食品。

配送食品前,是否对配送车辆、周转箱、容器等设备进行全面清洁消毒。

食品是否使用密闭容器盛放,容器上标注食用时限和食用方法。

食品中心温度60℃以下的,烧熟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严禁超过2小时。

九、细查发现问题整改和

应急防控措施到位情况

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建立相应管理制度措施,在接到消费者投诉食品感官性状异常时,及时核实,经核实确实有异常的,及时撤换,告诉备餐人员做出相应处理并对同类食品进行检查。

是否制定食物中毒事件处置方案,发现有食物中毒事件潜在风险,以及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按规定报告、保护好现场和留样食品等。

十、细查饮用水安全管理

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桶装水饮用水采购索证索票是否齐全,饮水机是否按要求定期清洗、消毒。

直饮水、烧开水、净水器等饮用水设施设备是否索取有效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是否定期更换直饮水、净水器设备滤芯。

使用自备水的餐饮单位是否定期对饮用水进行送检。

据悉,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对照关键控制点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强化与其他相关部门协同和信息互通,严格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控制食品安全危害因素和风险点,切实消除隐患,并将检查情况全部录入浙江省行政执法平台,做到有记录可追溯。严格查处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惩重处整治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的单位,集中查处一批案件,形成监管执法威慑力。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律要求限期整改,并进行跟踪复查,确保整改到位,问题闭环到位,并举一反三,坚决防止点的问题演变成面上行业性、区域性风险。

宁波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已赴各地开展防疫产品和食品安全专项督查,特别是针对学校食堂(含幼儿园)、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防疫集中隔离点、养老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对象开展现场检查,严防严管严控餐饮食品安全风险,严防发生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切实把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来源:宁波发布

原标题:宁波启动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这十个关键控制点严查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