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公安回应“西安‘跳跳姐’未戴头盔被查后大骂交警”:对方已道歉

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官方微博5月27日发布警情通报,回应“西安跳跳姐”一事,并晒出当事人手写道歉信的照片。通报称,5月25日李某某骑电动自行车载妻子肖某出行,因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被现场执法交警查处,肖某对交警处理结果不满,以辱骂方式阻碍现场交警执行职务。辖区派出所接110转警后立即出警,将肖某依法传唤至派出所调查处理。

经查,肖某对自己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调查中,肖某知错悔改,向当事交警道歉并取得谅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肖某作出行政罚款。今日,当事人肖某再次分别到交警长安大队和事发属地派出所,向民警道歉,并分别递交道歉信。

5月26日曾有网友爆料称,一女子未戴头盔被查大骂交警,女子极不配合交警,安全教育过程中蹦蹦跳跳、嬉皮笑脸辱骂交警“不要脸”,并挑衅称“警察要袭击人民吗?你打我啊?”同行男子无奈对女子说“安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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