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试行)》发布,明确四类重大案件情形

日前,银保监会官网发布《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共六章55条,对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的定义、分类、信息报送、案件处置、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目前已正式印发,将自7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了四类重大案件情形:(一)银行机构案件涉案金额等值人民币一亿元以上,保险机构案件涉案金额等值人民币一千万元以上的;(二)自案件确认后至案件审结期间任一时点,风险敞口金额(指涉案金额扣除已回收的现金或等同现金的资产)占案发银行保险法人机构总资产百分之十以上的;(三)性质恶劣、引发重大负面舆情、造成挤兑或集中退保以及可能诱发区域性或系统性风险等具有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四)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案件的情形。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