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教育局:严禁幼儿园教职工占用、食用儿童食材

据深圳市教育局消息,6月4日,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深圳市幼儿园膳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通知称,幼儿园应当根据本地区、本季节市场食品供应情况,结合儿童伙食费标准等,合理地选择食品种类和数量,并按照同类互换、多种多样的原则调配每日膳食,做到平均每天摄入12种以上食物,每周25种以上食物。应当在带量食谱、食材采购、食材存储、膳食制作、食品留样及伙食账目等环节将儿童膳食与教职工膳食严格分开。严禁教职工占用、食用儿童食材。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