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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出《信保新规》,金融消费者保护再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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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出《信保新规》,金融消费者保护再升级

《信保新规》重点规范“融资性信保业务”,预计短期内该业务经营主体会减少,个人消费类业务占比有所降低。

保险,监管,网贷

图片来源:Pexels

文|瞭望消金 咖喱

近年来,消费信贷的迅猛增长,给予助贷险(即信用保证保险)天然的生长环境。

数据显示,2010年助贷险的保费规模为119亿元,2019年末飙升至1044亿元,翻了近9倍。近3年增长率更是高达39%,远超财险业整体增速。

然而,高歌猛进过后,多个险企先后“踩雷”,因“个人贷款坏账太高”承受巨额亏损。最近瞭望消金报道过,人保正在收缩“助贷险”业务,并已停止与携程、飞贷等机构的合作

如今在各大第三方投诉平台上,借款人“退保”呼声极高。对此,银保监会终于出手,在近日,发布了《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简称,《信保新规》)。

有分析人士指出,《信保新规》重点规范“融资性信保业务”,预计短期内该业务经营主体会减少,个人消费类业务占比有所降低。

在瞭望消金看来,《信保新规》是对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再次升级,或将终结险企踩雷的情况。

1、《信保新规》有何亮点

据瞭望消金所知,我国消费信贷业务普遍存在搭售履约险、信用保证险等,金融消费者在贷款的时候,或多或少都遇到过莫名其妙被强制搭售保险,从而导致真实年化利率畸高。

今年受疫情影响,大多借款人因资金周转不灵而逾期,在平台催收的压力下,借款人纷纷注意到平台搭售保险的情况,引发了较多的投诉以及业务纠纷,提高了行业潜在风险。

日前,为加强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管理,防范金融交叉风险,促进信保业务持续健康发展,银保监会修订了2017年7月印发的《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发布了《信保新规》。

据悉,《信保新规》以风险为导向,实施差异化监管,明确将信保业务进一步划分为“融资性信保业务”和“非融资性信保业务”,并对“融资性信保业务”提出了更高的监管要求。

瞭望消金整理发现,《信保新规》共五章三十五条,主要有以下三大亮点:

一是明确融资性信保业务的经营要求。提出对接央行征信系统等经营资质要求;进一步压缩整体和单个履约义务人的承保限额;明确核心业务不得外包等独立风控要求;明确每季度开展压力测试等流动性管理要求。

二是进一步强化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针对销售不规范问题,提出承保可回溯、强化合作方管理等要求;针对费率高问题,提出消费者可承受的经营原则;针对催收不规范问题,明确严禁催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委外催收机构管控并制定准入退出机制等要求;为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明确禁止为不具有合法融资服务资质的资金方提供信保业务的行为。

三是通过制度引导保险公司服务实体经济。通过设置弹性承保限额的方式,引导有能力、有实力的保险公司加大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融资增信的支持力度;通过调整业务类型,扩大保险服务实体经济的业务领域。

根据《信保新规》给出的定义,融资性信保业务是指保险公司为借贷、融资租赁等融资合同的履约信用风险提供保险保障的信保业务。

瞭望消金获悉,常见的融资性信保业务,包括个人消费类、购车购房类贷(借)款保证保险,小额/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等。从保证保险业务结构看,目前融资性业务占比达到九成,而这其中,小额消费贷款占比超过80%。

事实上,小额消费贷款中存在的信用保证保险的现象,一直以来都备受争议。

2、险企有必要做助贷险?

有业内人士指出,险企擅长的是精算,而不是风控。由于缺乏对借款人相关的生物特征识别、信用行为追踪、共债风险识别、信用风险预警等方面的经验,很容易出现高违约风险。

据瞭望消金所知,近年来,因融资性信保业务而发生巨亏的险企不在少数。

除了开头提到的老大哥人保,还有长安保险(踩雷P2P合作,赔付金额已超20亿元)、中华财险(踩雷厚本金融,2019年全年净利润下降了50.53%)、阳光信保(受保证险业务拖累,2019年整体净亏损达3.90亿元)等。

从业务逻辑来看,助贷险就像颗定心丸,给出借方来风险承担者是保险公司的错觉。

实际上,助贷机构仍是主要的风险承担者,保险公司在整个贷款过程中,难有实质性的尽职调查、风险识别定价、风险控制的意愿和能力。

除非发生了助贷机构都无法承受的风险,最后资金承担风险才落到保险公司身上,上述的险企巨亏都是遇到了类似的情况。

本来在经济环境正常的情况下,助贷险是很好的“对赌”,险企和助贷机构都能从中“捞一笔”。然而,受疫情这场灰犀牛的影响,险企终究是高估了借款人的还款意愿。

在瞭望消金看来,融资担保公司或不良资产管理公司,更适合做类似助贷险这样的业务。

对此,银保监会有有关负责人也公开对外表示,《信保新规》通过设置弹性的承保限额,促使保险公司调整当前业务结构,预计融资性信保业务中个人消费类业务占比有所降低,普惠型小微企业的业务占比有所提高。

当前,融资性信保业务已成为监管新一轮的重点对象,助贷险的增量风险将得到进一步控制,存量风险也将逐步被消化。

相信在六个月的过渡期后,融资性信保业务的整体发展和服务能力将更加规范,金融消费者也将拥有更加安全、合规的信贷环境。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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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出《信保新规》,金融消费者保护再升级

《信保新规》重点规范“融资性信保业务”,预计短期内该业务经营主体会减少,个人消费类业务占比有所降低。

保险,监管,网贷

图片来源:Pexels

文|瞭望消金 咖喱

近年来,消费信贷的迅猛增长,给予助贷险(即信用保证保险)天然的生长环境。

数据显示,2010年助贷险的保费规模为119亿元,2019年末飙升至1044亿元,翻了近9倍。近3年增长率更是高达39%,远超财险业整体增速。

然而,高歌猛进过后,多个险企先后“踩雷”,因“个人贷款坏账太高”承受巨额亏损。最近瞭望消金报道过,人保正在收缩“助贷险”业务,并已停止与携程、飞贷等机构的合作

如今在各大第三方投诉平台上,借款人“退保”呼声极高。对此,银保监会终于出手,在近日,发布了《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简称,《信保新规》)。

有分析人士指出,《信保新规》重点规范“融资性信保业务”,预计短期内该业务经营主体会减少,个人消费类业务占比有所降低。

在瞭望消金看来,《信保新规》是对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再次升级,或将终结险企踩雷的情况。

1、《信保新规》有何亮点

据瞭望消金所知,我国消费信贷业务普遍存在搭售履约险、信用保证险等,金融消费者在贷款的时候,或多或少都遇到过莫名其妙被强制搭售保险,从而导致真实年化利率畸高。

今年受疫情影响,大多借款人因资金周转不灵而逾期,在平台催收的压力下,借款人纷纷注意到平台搭售保险的情况,引发了较多的投诉以及业务纠纷,提高了行业潜在风险。

日前,为加强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管理,防范金融交叉风险,促进信保业务持续健康发展,银保监会修订了2017年7月印发的《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发布了《信保新规》。

据悉,《信保新规》以风险为导向,实施差异化监管,明确将信保业务进一步划分为“融资性信保业务”和“非融资性信保业务”,并对“融资性信保业务”提出了更高的监管要求。

瞭望消金整理发现,《信保新规》共五章三十五条,主要有以下三大亮点:

一是明确融资性信保业务的经营要求。提出对接央行征信系统等经营资质要求;进一步压缩整体和单个履约义务人的承保限额;明确核心业务不得外包等独立风控要求;明确每季度开展压力测试等流动性管理要求。

二是进一步强化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针对销售不规范问题,提出承保可回溯、强化合作方管理等要求;针对费率高问题,提出消费者可承受的经营原则;针对催收不规范问题,明确严禁催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委外催收机构管控并制定准入退出机制等要求;为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明确禁止为不具有合法融资服务资质的资金方提供信保业务的行为。

三是通过制度引导保险公司服务实体经济。通过设置弹性承保限额的方式,引导有能力、有实力的保险公司加大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融资增信的支持力度;通过调整业务类型,扩大保险服务实体经济的业务领域。

根据《信保新规》给出的定义,融资性信保业务是指保险公司为借贷、融资租赁等融资合同的履约信用风险提供保险保障的信保业务。

瞭望消金获悉,常见的融资性信保业务,包括个人消费类、购车购房类贷(借)款保证保险,小额/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等。从保证保险业务结构看,目前融资性业务占比达到九成,而这其中,小额消费贷款占比超过80%。

事实上,小额消费贷款中存在的信用保证保险的现象,一直以来都备受争议。

2、险企有必要做助贷险?

有业内人士指出,险企擅长的是精算,而不是风控。由于缺乏对借款人相关的生物特征识别、信用行为追踪、共债风险识别、信用风险预警等方面的经验,很容易出现高违约风险。

据瞭望消金所知,近年来,因融资性信保业务而发生巨亏的险企不在少数。

除了开头提到的老大哥人保,还有长安保险(踩雷P2P合作,赔付金额已超20亿元)、中华财险(踩雷厚本金融,2019年全年净利润下降了50.53%)、阳光信保(受保证险业务拖累,2019年整体净亏损达3.90亿元)等。

从业务逻辑来看,助贷险就像颗定心丸,给出借方来风险承担者是保险公司的错觉。

实际上,助贷机构仍是主要的风险承担者,保险公司在整个贷款过程中,难有实质性的尽职调查、风险识别定价、风险控制的意愿和能力。

除非发生了助贷机构都无法承受的风险,最后资金承担风险才落到保险公司身上,上述的险企巨亏都是遇到了类似的情况。

本来在经济环境正常的情况下,助贷险是很好的“对赌”,险企和助贷机构都能从中“捞一笔”。然而,受疫情这场灰犀牛的影响,险企终究是高估了借款人的还款意愿。

在瞭望消金看来,融资担保公司或不良资产管理公司,更适合做类似助贷险这样的业务。

对此,银保监会有有关负责人也公开对外表示,《信保新规》通过设置弹性的承保限额,促使保险公司调整当前业务结构,预计融资性信保业务中个人消费类业务占比有所降低,普惠型小微企业的业务占比有所提高。

当前,融资性信保业务已成为监管新一轮的重点对象,助贷险的增量风险将得到进一步控制,存量风险也将逐步被消化。

相信在六个月的过渡期后,融资性信保业务的整体发展和服务能力将更加规范,金融消费者也将拥有更加安全、合规的信贷环境。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