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书乐
近日,有消息称,中国商业联合会计划下,中商联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牵头起草行业内首部全国性社团标准《视频直播购物运营和服务基本规范》和《网络购物诚信服务体系评价指南》,两项标准已基本完成起草工作,首个“直播带货”标准或将诞生。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3月,直播用户规模达5.6亿,其中电商直播用户规模为2.62亿。
据商务部统计,今年一季度,全国电商直播超过400万场。
直播带货有规范了
业内公认的网络直播元年是2016年,直播电商爆发则是在2019年。艾媒咨询数据显示,2019年电商直播市场规模已经到达4338亿元,并预计2020年电商直播市场规模达到9610亿元。
受新冠疫情影响,直播电商2020年或许比此前预想的更为火爆。从主播平台企业、知名企业,到央视主持人、各级政府机关,无一不在“直播带货”的辐射范围。
当前消息称,中国商联媒购委已经组织业内专家、学者以及企业的代表、职能部门代表进行过多次线上研讨会,已基本完成起草工作。
该标准将对行业术语和定义、“带货”产品的商品质量、直播场景软硬件要求、网络主播的行为规范、MCN机构的服务规范、行业企业的经营管理、内容发布平台合规性、产业孵化器和培训机构的准入条件、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等都做出规范要求,为直播购物行业设门槛、划底线、树标准、立规范。
对此,《国际金融报》记者王莹和书乐在第一时间进行了交流,贫道以为:
起初,直播电商是野蛮生长的。
随着行业的发展,特别是从去年开始,直播带货突然蓬勃发展起来,也爆发了各种负面事件,有些直播带货坑了商家和消费者。
直播带货行业本身特别松散,每个人、每个网红、每个MCN都可以进入这个组合,所以它可能就需要更高层次的、业内的定义,将它的范围和权利义务都规定出来。包括入坑费也好,质量把控、售后服务也好,都需要有一定的规范跟上。

有规范、少翻车
上述《标准》出台,将会对直播行业势必产生正向影响。
当下的直播电商泥沙俱下,包括商家也会不知道怎么去选择直播平台。
像李佳琦、罗永浩,包括其他主播,都出现过“翻车”的问题。网红直播也是一种形式,特别像过去电视广告中的代言人,那么作为代言人,主播也一样要诚信,对推荐商品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比如产品品质,并不是说推荐商品,但不管产品是什么东西。
此外,不能只看引流的网红和最好的品牌,还有很多二三线或者五环外的品牌或者商家也需要直播带货这种方式。但是它们就需要这样一些规范来维护权益,必须要有一定的行业规范来让他们明白自己要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主播类似于代言人这样一个生态,上述官方的提示和要求,让他们以后对于产品的选择会有更多的介入,不再是谁给的入坑费多、分润多就选择谁,主播要考虑这个产品是否和自己的属性相契合,是否跟粉丝的那种需求相契合,以及这个产品是否真的适合自己代言,不管是体验还是在产品的各种方面。核心就是规范,无论是李佳琪这类网红主播、知名企业,还是三四线小直播平台,都要面临同样的规范。
应该这么说,不是监管的时代来了,而是野蛮生长的时期已经过去,直播电商进入一个需要正向发展的时期。

维护消费者权益,正在进行时
同时,国家网信办6月5日公告,针对网民反映强烈的网络直播“打赏”严重冲击主流价值观等行业突出问题,即日起,国家网信办、全国“扫黄打非”办等8部门开展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8部门开展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是一个官方的信号或者警示。8部门具有官方的属性,带有一种官方对这个行业的规范引导和管束,它比《标准》对网络直播有更强烈、硬性的要求。
一个行业日渐成熟,发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先是行业内的自律,包括行业巨头的自我规范,然后是暂行性规定、法规,最后可能上升到法律,这是一个层级的方案,一层一层的往上进行更好的规范和引导。
毕竟,直播带货直接关系到每一个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是直接面对C端的,这个才是最关键的。
它实际上就是电子商务的内容,有电子商务法监管。电子商务法后续将迎来各种各样的修订,来完善对直播带货的监管。
对于直播带货的规范,大家有什么建议和意见,有什么想法欢迎一起在评论区交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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